“妈妈,你不能再说大话哦。不然小池再也不理妈妈了。”林旭秋无语地点了点小家伙的小鼻子。
小池端端正正地坐在床上开心地吃着碗里的排骨粥,林旭秋则坐在沙发上看着他。很多人包括接生的护士都说小池长得像她,但严格来说,小池的五官却是长得比较像白锦那个男人。白锦肤色偏白,常年都说一副要死不死的模样,只有偶尔她跟他讲话的时候,他才像活着一样,眼睛没那么死气沉沉,眼睛总是不敢看她,似乎怕她会吃了他一样。偶尔他会回答她的问题,但大部分的时候都是沉默着,坐在她旁边,她有时候会忘记旁边有活物的存在。得知这个男人有了她的孩子,当时她气得想杀了他都有,他也够狡猾的,知道她的心思,跑去躲了起来,直到被她找到。
当时他跪在地上抱着她的腿,低着声音哀求她留下这个孩子。她就那样居高临下淡漠地瞧着这个男人因为怀孕而发肿的五官,以及他走形的身形。
他的肚子比她最开始瞧见的时候已经大了很多了。他的脸色也不好,原本苍白的脸现在直接跟涂了一层白粉一样的死人脸,看着她心中的厌恶更深。
他哀求着她,一只手托着肚子,看得出来他倒是很紧张这个孩子。估计是想用它来换钱的。“你要生是吧?好啊,我就让你生下来。”
65、番外 ...
番外依然
很多年前,母亲告诉我,一般的女孩子只需要赚钱养活自己,嫁人之后,丈夫养着就行了,所以女孩子一般都不用辛苦。
但父亲却对跟我说,我宁愿你是男孩子,这样你就不用太辛苦了。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早已经知道自己活不了多长了。他后悔没有更多时间来陪我,他没有指责母亲对他如何如何地忽视,只是不断地骂着我,让我赶紧独立。
他给我了一笔创业的钱,让我自己在当时那个混乱的金融街寻找生机。
但我不是他,我没有他天才的脑袋,也没有他能看透商机的眼光。
用父亲的话来说是,我愚钝不堪,孺子不可教也。
遇见李熙华的时候,我才刚上大学不久,正值热血方刚的时候。第一次见面便觉得这个男孩子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人。我等了这么多年就只为了等到这个人出现在我面前。
初次见面的时候,他告诉我他还没有喜欢的人。但我知道他在撒谎。他的心底已经有一个人,正如父亲指着液晶屏幕上面作为我毕生所要追求的榜样一样,他的眼神里有一个女孩子的身影,他的眼神望着她的时候,带着他自己没有察觉到的柔情与蜜意。
他总是告诉我,这个女孩子有多烦人,多缠人。
然而,我却只在他眼底看到,他对她的宠溺。
我用手支着下巴,望着他的侧脸,耳边是暖暖的春风拂过,我的心情一片平静,只是想听他讲话,听着他说话时动人的神情,即使那些都不是对着我想要说的话。
二十二年前,我的感情世界一片空白,二十二年后,我第一次觉得恋人之间的依赖与信任是多么令人嫉妒与羡慕。
失去了父亲之后,这是我生平第一次觉得心底很温暖很温暖。这个人在我的眼底,就如一个太阳,可以温暖着我整个世界。
我喜欢李熙华这件事,一直深埋在心底,从没想过要告诉李熙华。直到有一天,全校男生眼里的女神许梦瑶对着李熙华告白被拒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机会来了。
于是,如飞蛾扑火般的姿态,将自己对李熙华的感觉一一道给他听。
没有出乎意料,也没有欢喜,我平静地接受了李熙华对我告白的回复。
他说他喜欢的人是我。
那一瞬间,我觉得这个世界是假的,因为这个人到了现在还是对我说谎。明明是在对我说话,但他的眼睛,他的关注点却仍是在我的后面。
在我身后,许梦瑶正站在那里,身影摇摇欲坠,脆弱地令人怜惜。
但即便如此,我却还是想赌一把。我用我后半生的时间来赌一个人的真心。我相信时间可以暖化一个人冷硬的心肠,可以让他的爱意发生转移。李熙华的关注点最终会放在我身上的。
一直到死,我都如此相信。
身体在慢慢坠落,我的眼睛一直在注视着李熙华。我在看他的眼睛,看他的眼底是否已经有了一个我的存在。
但是结果是令人感伤的。
我始终是走不进他的内心的。
死后的世界,并不如原本想象中那么可怕。我没有回归黄泉,也没有去投胎,只是在飘荡着。
我在观察着活着的人,看他们在干什么。我觉得现在的我,是没有什么面目去见我那死去的父亲的。
一直以来,我都是在给他丢脸,连死也死得这么窝囊。
有一个女人,她的名字叫石雨晴。
有一天,她醒来之后,告诉了她的丈夫,她叫陆秀珍。
我默默地注视着她。看着她,又看看她的丈夫。
她的丈夫名字对于我来说,一直以来都印象深刻。曾经,他的名字就被我刻在房间的墙上。那个时候的我还发誓,一定要超过这个男人。结果,我连毛都没超过就翘辫子了。
这个男人是我所敬仰的存在,而他的妻子,对于我来说,却偏偏是一个可敬可恨的存在。
我敬她是因为她背后有个哥哥,有哥哥作为她的后盾,所以她无所忌惮,任性自然。我恨她,却正是因为她拥有我所没有的,却不知足。
她幻想成为我,却可笑地没有发觉身边是一个多么可怕的对手。如果没有犀利的观察眼力,是绝对无法成为今日如此成功的他。
石雨晴的把戏,在姜文霂的眼底看起来如同小孩子过家家,幼稚而好笑。这个男人对外人冷漠,却偏偏对这个女人温和得吓人。
姜文霂似乎从未想过要揭穿这个女人的把戏。她不说,他也不点破,陪着她玩下去。陪着她忘记林晚清变心的痛苦,陪着她走过这段痛苦的回忆。
石雨晴也许永远都不会知道,姜文霂这个工作狂,为了能尽量天天晚上陪她吃晚饭,白天都在努力地工作工作,只为了把没完没了的活都提前干完,就不会堆积到晚上,这样就有机会陪她用晚餐了,让她一个人不会那么寂寞了。如果不是实在扛不住了,这个男人是连午休都可以省去的。
作为旁观者,我在一旁看着都觉得嫉妒了。我一直都觉得石雨晴这个女人很幸运,她比她还好,虽然都是出生在不错的家庭里,但她有拥有一对恩爱的父母,拥有宠爱她的兄长。即使没了父母,但她却依旧拥有一个可以代替她父母的存在,继续宠爱着她的丈夫。
嫉妒石雨晴的同时,我却也在感激着她。
我恨感激她将她的尸体从李熙华的手中抢了出来,我更感激她让她可以看到那个昔日只为了哄她一笑,跟前跟后的人。
我原本以为,在我决定与李熙华在一起之后,这个男人会如他所说的,等着看我的笑话。结果,他却在我死后,一个人抱着酒瓶,哭得稀里哗啦,完全不像原来那个洒脱,做事干脆利落的石侗秧。
我在想着,他是不是以为我不知道呢?
每天早上在开着车,在我与李熙华一起买的房子门前偷偷看着她,然后在我察觉之后悄悄离去。
在我一个人待着屋里,寂寞而无聊的时候,也不知道是谁,在门口悄悄塞了报纸进来。提醒她,电视看腻了,可以玩手机,连手机都玩腻了,那就回归最早的时代,看报纸解闷。
也不知道是谁,在我练习厨艺的时候,偷偷地跟着我报了厨艺班,结果我对做甜品一知半解,这个人却已经技高一筹,比我早早地便可以出师了。
现在想想,这个人在默默之中,已经陪着我走过了五年的时间了。
我看着石侗秧,想着以往的事情,眼泪莫名其妙地便往下掉。我哭得稀里哗啦的。那个时候我还嘲笑着石侗秧,结果自己现在却这样,也真是好笑。
也不知道是上天仁慈,还是自己走了好运。得到一个机会,可以人生重来。
但重来又如何,一切都不像最初那般美好了。
现在的我,只是想补偿可以补偿的人。
对着石侗秧,我有些无限的感激。但这种感激,却永远无法上升为爱情。我想用所有我能做到的时候来感谢石侗秧,以及石雨晴一家人。
我此世的名字叫高妍,高妍有一对深深爱着她的父母。这对父母没有丰厚的家产,仅有的是家庭的温馨。
我默默接受着来自他们的好意,我默默地用自己的行动来回报他们。
而李熙华,我曾经的仇人,也得到了他该有的报应。
离开这个世界的最后一天,我还是决定去看他了。
牢狱中的李熙华,憔悴了不少,也瘦了很多,但整个人却比以往阳光了些,气质纯粹了很多。
简简单单的他,才是最开始我深爱的那个他吧。
“我们认识吗?”
我笑了。
“认识,很久之前。”
认识了有六年半个月。
时间久得让我觉得自己都老了,这个男人却一点都没有老去。上天对男人还是很厚待的。
“祝你生日快乐。”
我将自己做好的蛋糕拿了出来,对着他唱生日歌。
去年的生日,我将自己最宝贵的礼物赠送给这个男人。今年的我,除了这副皮囊,便一无所有了。
我只能用他最厌烦的,最俗的方式庆祝他的生日。
这一年,我还是陪着他度过他三十二岁的生日。
“我走了,你好好保重吧。等你出狱之后,去看一下我吧。”
我还是决定原谅了这个男人。
用了所有的青春来等待这个男人,时光已经让我无法反悔了。我正如我的父亲所说,愚蠢之极。用我自己的话来说,便是死有余辜。
离开的时候,我仿佛听到了身后的人听听说了句。
“谢谢你。”
三个字,足以让我笑着离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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