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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嬛却踉跄着,几乎站不住。
    “放心,他舍不得走,想见的话,待会儿宴席开始,自然就能见到。”
    宋廷钰摇着折扇,春风得意地上前搀扶。
    林嬛错身避开他的手,睨了眼他袖底半藏半露的海棠玉簪,冷笑道:“我原以为只有深宫里的争宠妃子,才会使这些下三滥的手段,离间人心。却不知世子爷用耍起心眼来,也不遑多让。”
    宋廷钰扬了下眉,明知她是在挖苦自己,却不以为耻,还反以为荣:“手段卑劣又如何?只要能达到目的,就是好招。倒是林姑娘你……”
    他哼笑,“啪”地一声收起折扇,掐住林嬛下巴,豁然抬起,强迫她与自己对视。力道之大,林嬛白嫩的下巴尖儿几乎是一瞬间便显出红痕,鲜明扎眼。林嬛攒眉挣扎,反被掐得更紧。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林姑娘是聪明人,应当比我更清楚这其中的道理。今日这场花宴,姑娘若是听话,你和那个叫春祺的小贱蹄子,就都能活命,可若有一星半点忤逆,叫我发现……”
    宋廷钰嘴角划过阴冷的游丝,凑到林嬛耳边,指尖摩挲着她下巴那片红,动作放得格外轻,格外柔,好似在怜惜什么世间仅有的精瓷。出口的话语,却比毒蛇还啃噬人心。
    “我定让你知道,什么叫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
    花宴正式开始,依旧是前厅后堂,分出男女座席。
    林嬛随宋廷钰一道,去前厅男席就座。
    雪笺也同他讨了恩准,得以去前厅吃酒,就坐在林嬛对面,和她仅隔一条走道。
    入座时,还盈盈朝林嬛微笑,神色温柔而坦荡,仿佛适才给林嬛下套之事,只是林嬛一个人的幻觉。
    林嬛心里本就烦闷,见此情状,便越发郁愤,索性错开眼,假装没看见。
    雪笺也不见恼,捧起碗筷自顾自用饭,有人搭话,便停下来含笑应对,游刃有余,落落大方,半点瞧不出贱籍出身的局促和小气。
    在座的都是京中勋贵子弟,闲暇时就好玩个风花雪月,纵使平日不上秦楼楚馆寻欢作乐,也都听说过雪笺的盛名。今日得见真人,自是热情异常,三句话里头,有两句都是在寻她攀谈,余下的那句,亦是私下里同邻桌好友夸赞于她。
    三杯两盏淡酒下腹,厅内气氛便已升至高/潮。
    雪笺被起哄着,含羞带怯地唱了两嗓。几个性格狂放的世家子,还以筷为槌,以杯为鼓,“叮当”击起节律,给她伴奏。
    满座推杯换盏,沸反盈天,竟是比宫里设宴还热闹。
    然花厅上首,比东道主宋廷钰还要高上一阶的首座之上,方停归却始终不做一声。
    厅内众人闹了多久,他便支头看着那枝欹生入窗的垂丝海棠多久。薄唇紧抿,神色倦怠,浓长的眼睫压着几分厌世的疏冷,那般炽烈如火的阳光,都照不进他晦暗幽深的眼眸。
    林嬛心头不禁抽疼,思绪兜兜转转,竟是想起第一次遇到方停归的时候。
    那是五年前的一个冬天,她的生辰。
    天大雪,帝京上下一片银装素裹,玉树琼花。
    父亲和兄长皆因这场雪,困在灵州,不能归家。闺中几个好友也都叫家里的事务绊住,没法赶回来陪她。
    第十三个生辰,林嬛又是独自一人过。
    春祺和夏安都在为她惋惜,林嬛倒是习以为常。
    小时候,家里规矩严,莫说像这样和一群外男同在一室吃酒,便是没有家里人陪同,独自出门,于林嬛而言,也是万万不能够的。
    偏生,她母亲过世得又早,父亲和哥哥也都各自有事要忙,抽不出闲暇陪她。大部分时候,她都是独自一人闷在家中,和几个丫鬟作伴,仰头能瞧见的,也只有侯府四四方方的天。
    每年也就生辰这天,她才有机会随哥哥一道出门,看一看帝京的繁华。
    但那也是八年前的事了……
    打从哥哥随他师父离开帝京,云游四方,她便连这仅有的机会也失去。
    有时连年节,也是她一个人过。
    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就只有一桌丰盛无比的年夜饭,一屋子各府送来的节礼,和一个孤零零的她。
    好不容易等到父兄回来,他们也是一头扎进书房,忙自己的事,没有多少时间陪她。对她说过最多的话,就是“下次吧”——
    “下次再陪念念逛灯会。”
    “待下次念念过生辰,爹爹定要亲手给念念放一支帝京最大的炮仗。”
    “对不住念念,哥哥下次再……”
    ……
    却从来没有人告诉她,这个“下次”,究竟是哪次?
    渐渐,她也就习惯。
    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过节,也没什么不好,不去期待,就不会失望。
    父兄得空回来,她便陪在他们身边,伺候笔墨,照顾起居,为他们分忧解乏;
    他们忙起来顾不上她,她也不吵不闹,乖乖留在家里操持中馈,不叫他们有后顾之忧。
    永安侯府的姑娘,本就该是如此。
    只是偶尔看见别家同龄闺秀,在父母膝下承欢,指头叫针扎一下,都会有无数人拥上来嘘寒问暖,她还是会忍不住心颤。
    月上柳梢头,她也会蜷在被窝里偷偷幻想,假若母亲还在,家里会是何模样?
    卷了被子往肩上一搭,便算是母亲在月光下倾情拥抱她。
    奉昭笑话她是没人要的小孩,还真是说着了。
    也便是那时候,她遇见了方停归。
    十六岁的方停归。
    不是在千军万马中斩将夺帅,也不是在朝堂上呼风唤雨,而是被人打断右臂,压住背脊,如猪狗一般狼狈地跪在街市中央。
    四面灯火璀璨如星,满街行人灿笑若花。
    只有他苍白、羸弱、伶仃。
    像一只无家可归的败犬。
    那样寒冷的天,他身上也只有一件单薄的短打。料子破破烂烂,还不如她家下人手里的抹布。手脚暴露在外,早冻伤发紫。
    几个锦衣少年抓着他头发,将他往泥里摁,嬉皮笑脸地唤他“阿狗”,让他汪两声回应,他连反抗的力气也没有。
    可偏生,他骨头硬得很。
    别的乞儿为了活命,争先恐后地从领头少年的胯/下钻过,去抢泥潭里的馊馒头。只他始终冷着脸,饿到眼冒金星,被打得头破血流,也不肯屈服。
    一双凤眼凌然又锋锐,像荒原上喋血的狼,纵使死,也要先咬下你一块肉。
    林嬛不由打了个寒颤。
    她生于后宅,养在深闺。
    世间男子于她而言,要么如她父兄那般,眼神刚正,内心清明,终日为国事奔波;
    要么就像那些勋贵子弟一般,眼里常带谦和的笑,一言一行都极尽风花雪月之温雅,会在她苦闷之时,聊赠她一枝春。
    似他这样的狠戾,林嬛还是第一次见。
    许是出于好奇,又或许是从他身上窥见了似曾相识的落寞,林嬛救了他。
    带他回侯府,给他吃食,给他衣裳,帮他治好身上的伤,还给他改了名儿,叫“方停”——
    愿他今生所有苦难,都能到此为止。
    十六岁的少年,玉剑初成,锋芒毕露,正是引人注目的好时候。
    他又生了副极好的皮囊,漠然望着你时,已是皎如玉树临风前,笑起来,又不止丰神俊朗。
    府中有多少丫鬟,在林嬛救人的时候,还对方停归嗤之以鼻,可等他梳洗完,换好衣服出来,又都克制不住春心萌动,每天宁可绕远路,也要去马棚看他。
    就连一向跟林嬛不对付的奉昭,也因为这个新来的马奴,开始主动跟林嬛套近乎,闹得林嬛都有些无措。
    方停归却依旧冷若冰霜。
    旁人送给他多少东西,他都悉数退回;帮他干活,他也直言拒绝,不与任何人亲近。
    哪怕是林嬛,先前帮了他那许多,他也从未同她道过一声谢。对她,并不比对那些曾经欺负过他的人热络多少。
    大约骨头硬的人,都是这般“遗世独立”的吧?
    林嬛也懒怠同他计较。
    横竖最开始救他,也不是图他什么。能结善缘自然是好,倘若不能,也无需勉强。彼此都能过好自己的日子,就很是不错。
    只是每天清晨醒来,林嬛闺阁的窗台上,都会有一枝当日新摘的花,从早春的第一枝桃夭,到隆冬的最后一簇腊梅,日复一日,风雨无阻。
    起初,林嬛也怀疑是他,还曾找借口旁敲侧击地打听过。
    可无论怎么问,方停归都只有一句:“姑娘想多了。”
    语气冷淡至极。
    双眼始终盯着自己在刷的马鬃,不屑分她丝毫,好像根本不认识她。
    反闹得林嬛涨红了脸。
    是啊,人家多清高一人,公主的邀约都敢推拒,又岂会起早贪黑给她摘花?
    大约又是哪家郎子送给她的吧?
    毕竟那时候争着给她送东西的人确实不少,有那么一两个别出心裁的,也算不得稀奇。
    林嬛也就没放在心上,每天照旧做自己的事,日子平淡也美好。
    原以为两人之间的缘分,应当也就到此为止,一场宫宴却改变了一切。
    那是林嬛快满十四岁时候的事。
    父亲和哥哥难得都在京中,可以陪她一块庆贺生辰。林嬛喜不自胜,早在一个月前就开始琢磨,当天要穿什么衣裳,梳什么发髻。
    却不想那日,南律使团突然造访,陛下在宫里设宴接风,林嬛和她父兄都必须出席。
    宴会上,又因南律公主一句“簪花甚美”,她不得不将母亲留给她的遗物拱手相赠。看着人家在自己面前把玩、炫耀,腻味了,又“不小心”将簪子丢入江水之中。
    连句“抱歉”也没有。
    平生第一次,林嬛体会到了什么叫怒不可遏。
    也是头一次,她这般想将一个人碎尸万段。
    可是她不能。
    莫说她只是臣子之女,根本没法和人家公主斗。便是陛下格外开恩,准许她斗,她也不能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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