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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像是个刚嫁人的小媳妇,被夫家疼爱滋润的如枝头的果子,又如同那珠圆碧润的玉石。
    谁瞧了她,都能知道她过得好,她眼底里的光彩,如云的乌发,泛着柔光的指甲,每一处都是精心照料的,若是半点不顺心,都养不出这么好的一朵莲。
    “此处可好玩?”沈蕴玉来时身上的飞鱼服都被雨水打湿了,江南的雨时时都要飘上一场,沈蕴玉从他办公的厢房走过来,走到石清莲用膳的桌旁,便被淋湿了。
    那红色的曳撒一湿,便润出近黑色的模样来,沈蕴玉脱下外氅,交由校尉去烘干,自己只着中衣,先将石清莲从桌旁抱起来了。
    他们一人吃饭也如此黏腻,时时刻刻都要挂在对方身上,分不开似的。
    石清莲自己捧着碗,沈蕴玉抱着她,石清莲先吃的时候,沈蕴玉便与她讲了讲江南的事。
    他习惯于与石清莲说这些,有些事情石清莲听不懂,但没关系,他都会一一的解释。
    “江南这边不太好。”沈蕴玉道:“这里的官员,贪的太多了。”
    其实贪污这件事,哪儿都有,大到花钱买官,暗箱操作,糊弄京察,小到疏通关系,走走门路。
    大奉并不是真的会一网打尽,水至清则无鱼,一般的疏通关系,走门路,他都不会抓,只有涉及到花钱买官,或者涉及到人命这种大事,他才会管。
    江南犯得就是这种大事。
    “江南郡守在此已盘踞十来年了。”沈蕴玉道:“他手下的账,算都算不完。”
    别的郡有的是没钱,有的是没路,但江南有钱又有路,所以很少有人能在江南这般腐蚀下坚持下来。
    税收肯定是有问题的,除了税收,还有各种别的账本,贪污受贿已经是最轻的了。
    “这江南郡守有一房美妾。”沈蕴玉的手轻柔的捋过石清莲的墨色发丝,声线平和的与她道出来几件血泪事:“美妾受宠,她的族弟便肆意妄为,强抢民女,殴打老翁,手里的人命攒了几条。”
    “除了这个族弟以外,江南郡守的妻子也纵容族内人侵吞良田,鱼肉乡里,那些未曾被翻出来的事情更骇人。”
    “小娇娇,你是想不到的,在一个村庄里,究竟能发生多少事,人心,又能被欲望养成什么样。”
    “越是同一个地方的人,越知道什么样的人可以欺负,什么样的人不能欺负,所以那些可以被欺负的人,就过的越来越惨,惨到连骨血都找不到了。”
    “而越是在此中得过好处、欺负过过别人的人,越不会收手,权力一字,自古以来就是浸润着血迹的。”
    “哪怕,只是那么一丁点的权力。”
    “小娇娇,你一定没见过,只为了犁几分地,占人一块田,就能抽出柴刀,杀.人的样子。”
    “如果再有一点权力,就可以强娶乡间的女子,亦或者是一些孤苦无依的寡妇。”
    “越是向下,越是腌臜,你想象不到的,也见不到的事情,总会发生,离谱到让人匪夷所思。”
    沈蕴玉细细的回想起他这一上午得来的所有卷宗,每一宗都是血案。
    而守在江南郡内的千户所将这些事都整理成册后,却并没有妄动,他们现在发作,只能杀几个下面的小吏或者一些无用的枝丫,这样会惊动江南郡守,所以,沈蕴玉选择暗里收集证据。
    一来是江南郡守确实势大,在江南内说得上是一手遮天,一来是江南还有个江南王,若是江南王也掺和进这些事情,就不是他们一个千户能办的了。
    南康王的尊贵地位只次于顺德帝,不是顺德帝亲至,都不好动他,沈蕴玉来,也得小心几分。
    沈蕴玉说到此事的时候,眉眼中都是一片冰冷的肃杀之意。
    他是圣上的刀锋,在此时,他该出鞘了。
    “那我们还要去拜访南康王吗?”石清莲也隐隐有些担忧起来了,她被养的肉肉圆圆的脸蛋皱起来,像是胖包子出了两道褶儿。
    跟沈蕴玉待久了,沈蕴玉每每与她讲话后,她也会对朝政懂一些了,现在沈蕴玉要对江南郡守动手,难免不波及南康王。
    如果只是跟一个江南郡守掰手腕还好,若是他们接下来要敌对南康王的话,那基本就要与整个江南为敌了。
    若是沈蕴玉因为调查税收,折在这里,顺德帝便有了一个挥军南下的好理由了。
    “要拜访的。”沈蕴玉道:“我们还要全然未察觉的,去拜访。”
    他其实已经多年没见过南康王了,他也很想知道,当年在京城中领旨而去的南康王,现下变成了什么样子。
    如果南康王未曾涉及到那些脏事,那他就还是南康王,但如果他如同江南郡守一般涉及到了那些花钱买官的脏事,顺德帝就能有理由直接弄死他了。
    沈蕴玉思索间,从桌上拿起一块桂花糕,喂进石清莲的口里。
    他们俩从京城走到江南,旁的都换了,唯独一个桂花糕不换,每每用过膳后,都要塞上一块来。
    石清莲唇瓣粉嫩,把桂花糕含住后,半张脸也鼓起来了,模模糊糊的嘟囔了几句什么,沈蕴玉也没听清。
    等她吃过了桂花糕后,才道:“那我们什么时候去啊?”
    她之前从沈蕴玉那里听到了关于南康王与南康王妃一肚子的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听得她心潮澎湃,很想早早见见一位。
    “过几日吧。”沈蕴玉抬眸看向窗外,看着江南蒙蒙的细雨,看着摇曳的花枝,看着他柔软的妻子,柔声道:“我要先将所有的案牍之事处理好,确切掌握了所有人的证据,才能去拜访那位老朋友。”
    至于到底是把酒言欢还是刀剑相向,这就要看南康王了。
    准确的说,是看南康王这十几年在江南,都做下过什么事。
    原来还有那么多事情。
    石清莲便没去想那么多,她转而端来一碗饭,又夹起了一块鲜美的鱼肉,送于沈蕴玉面前,道:“吃吧,吃完了,再去忙。”
    沈蕴玉低头吻了吻她的脸,转而接过了筷子。
    彼时正是初春。
    他们用膳的时候,沈提灯正在诏狱里刑审。
    一件案子,他反复审了很多次,那刺客两条腿都被庖净了,沈提灯还不肯收手。
    他在北典府司里学会的道理便是:所有穷凶极恶之人,都要用最严酷的手段对待,且永远不要让他们逃出去。
    他抓来的刺客吐露出了一件比较大的案子,目前还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到南典府司报案。
    沈提灯蠢蠢欲动。
    若是他把这个案子办下来了,说不准能提前上总旗呢。!
    第130章 提灯日常
    只要是个人,就想要权力,沈提灯是如此,旁人也是如此。
    但人除了权利以外,还有很多更重要的事,比如公义,比如律法。
    所以,沈提灯审案的时候,很少会故意欺压旁人,他只是法律的执行者,而不能越过法律去因自己的私心办事。
    他是想要权势,他比任何人都有野心,但他没有私欲。
    从某种角度来说,他比他父更端正,沈蕴玉当年爬起来的时候还排除异己呢,但到了沈提灯这里,却是真的揣了一颗为国为民的心。
    大抵是因为沈蕴玉是从最底下爬起来的,所以见惯了各种人心,便从不对世人有什么期望,只牢牢地握着权力,将所有人摁在他手下,以利律和严规治世。
    但沈提灯初出茅庐,总觉得这世上是有公义的,他想要肃清朝政,想要杀尽贪官污吏——人越是年轻,越容易立下这种远大的志向。
    昏暗的诏狱里,沈提灯站在案旁,拿着手里刚审完的供词看。
    在他面前的刑架上,摆着一个已经被庖完了两条腿,只求速死的刑犯。
    他手上的案子也很简单,但涉及到了后妃。
    顺德帝爱美人,后宫佳丽三千,个个儿都不是省油的灯,且顺德帝有几分色令智昏的意思,若是宠幸那个后妃,便给这后妃家中父兄抬位,一时之间,不少父兄皆因此而获荣。
    百年诗书、十年苦读,比不过后妃吹一吹枕头风,战场杀敌,以命搏功,挡不住美人喂饮一杯清酒,朝野诸臣的升迁之路乱了,这人心也就乱了。
    因此,朝野文官武将都对顺德帝的行径多有不满。
    但这天底下永远不会缺少趋炎附势之人,也永远不会缺少好走捷径之人,所以给顺德帝送女人的越发多了,因女子而升迁的人也越发多了,高堂上的名士不会去乡野间欺压民众,但一个大树高门之下,肯定会攀附很多飞禽走兽,这些附庸,却会去搞一些小动作。
    比如,某位后妃的侄子,在东津时与人结仇,便涉计暗害,屠了一户萧姓人家满门,只留下一个孤女,留个孤女后,还不肯罢休,又设计想去杀这唯一的女儿,这杀.手,便是接了活的刺客。
    若不是被他抓
    了,那位萧姓的孤女便也要死了。
    这种案子,好管,但也不好管。
    好管是因为好查,条条框框这么一捋,甚至都不需要去东津的南典府司百户所里走一趟,只需要他带着他的校尉们走一圈,就能把事情办妥,还这位孤女和她可怜的家人一个公道,沈提灯也能得来一份功绩。
    不好管,是因为会得罪掌握实权的权臣,得罪那位圣宠在身的宫妃。
    算起来,沈提灯与那远在东津的萧家人连面都没见过,为他们得罪京城中的人,值当吗?
    案子本身并不复杂,复杂的是掺杂在这案子之中的人。
    人心里自有一杆秤,当自身薄弱的时候,便会被秤上的东西牵着走,大部分人没有出身,没有金银,便比那路边的野草还轻,纵然是有些同情心,但那又能有多沉呢?这人心秤啊,是最功利的东西,只秤权势,只压金银,旁的都难以入耳。
    所以,想拿起这人心秤,就得有足够的重量,最起码,他不能怕那时不时吹一吹枕头风的宫妃,不能怕那些权臣的口笔。
    幸好,沈提灯有这样的重量。
    他是沈蕴玉的儿子,足够他去办各种案子。
    与此同时,沈提灯似乎也明悟了为什么满朝文武没有一个喜欢他爹的——北典府司锦衣卫先斩后奏,只要有证据,一品大臣都敢拿,谁能喜欢他爹呢?
    沈提灯一念间,便吩咐人将这刺客给好生养起来——别看他被庖了两条腿,但人还好好活着呢,北典府司的手艺一向好,说不让他死,就不让他死。
    最起码,在沈提灯把这个案子办下来之前,这个刺客不能死,沈提灯需要这么一个人证。
    “把人关进去。”沈提灯道:“日夜留人照看,不得死了。”
    “是!”剩下的校尉便行礼道。
    沈提灯便从诏狱中走出来了。
    诏狱是建造在地下的,所以若是夏日落雨,便会泛着一股土腥味儿,潮乎乎的,若是冬日,便阴森刺骨,时时刻刻都是冷的,只有出了诏狱,迎上春风时,才能感受到一丝暖意。
    他出来时手里还拿着卷宗,没有去休息,而是直接去了陈亦办公的地方。
    陈亦现在是百户,若他肯下放,可以直接升
    一级,为千户,在四郡千户所找饭吃,寻常人都会下放的,因为一旦成了千户,手中权利就大不相同了,若是能远离京城,独掌一个千户所,那更是一步登天。
    但他妻子是京官,一位姓何的女官,所以陈亦没有下放,一直留在京城内。
    沈提灯想去办这桩案子,需要陈亦来为他批条,没有顶头上司的批准,他是不能外出去查案的,更何况,此案还发生在东津,东津的百户所也有人在管,如果双方碰到一起,他得有一个书面上的凭证。
    他到的时候,陈亦正在整理卷宗,北典府司的案件多如牛毛,桩桩件件,每个百户手里都有堆积如山的案件,只不过有些案件是圣上指派的,这种着急,封赏也厚,便积极的安排下去,有些案件棘手,有的是涉及朝堂诸公,有的是涉及到不能查的旧事,便被封存下来,明面上堆积着,实际上却也没有人碰。
    沈提灯带着他的卷宗来请示陈亦的时候,陈亦翻看了两下,没什么额外的表示,只道:“你若想查,我可以给你开批条准许,但是东津远,那儿的百户所,明里会顾忌你的身份,暗里却并不会在意你的生死,北典府司讲规矩,你若是在办案期间出事,纵然是指挥使,也不能发难于东津,且,沈指挥使现在人在江南,离我们这里千里之远,不一定顾及的上你。”
    沈提灯明白陈亦的意思,但他还是想做。
    朝中人关系错中复杂,指挥使家的独子,比之寻常人,自是值钱的,但是这衮衮诸公家,谁家里没有个长子啊?和那些人比,沈提灯又没那么值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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