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存体力,花知婉决定在原地稍作休息。
掂量着手中笨重的电脑,她心里不住地有些迷茫。
该联系家人吗?
但是,在死后联系家人朋友,不是用托梦,而是用通讯软件,想来似乎颇为惊悚。
开场白要怎么说?
亲爱的,我死了,你来我家帮我收个尸吧,么么哒。
先不论她是原身穿越,家里可能没有她的尸体。就算有,上哪找能相信这话的倒霉朋友?
电脑仍然显示着自己被杀害时的那个码字界面。
【第一章】
盯着这三个硕大的字,花知婉叹了口气。
作为一个专注写文十年的女子,忽然有天闲下来不码字了,竟有些小小的不习惯。
电脑有电、有网,闲来无事。
——不然还是码码字吧,暂时稳定一下心情。
被小偷捅死的那晚,她是打算开一篇新文的。
书名叫《酒尊兰魔》,题材为古代的武侠小说,选的路线是正统的爽文升级流。
点开码好的大纲,花知婉稍稍在脑海里整理了一遍思路。
主角叫曲暮酒,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正道大侠。
他的娘亲是江湖第一美人,父亲曲千奏是天辰派剑首。在暮酒儿时,他娘亲被魔头掳走玷污,生下了一个孽种。
不知道父辈的纠纷,曲暮酒与孽种一起长大,感情深厚。十三岁时二人的单独外出,孽种被余党带回魔教,曲暮酒深感愧疚,认为是自己没有看管好弟弟酿成祸事。遂在心中发誓要成为武林第一高手,去魔教救回弟弟。
一路苦心修炼(勾搭妹子)、惩恶扬善(英雄救美),长大后的曲暮酒如愿成为了令魔教闻风丧胆的大侠。杀入魔教之巅,曲暮酒与魔教教主最终正面交锋。不想,眼前那冷血冷情之人,正是自己寻找多年的弟弟。见弟弟修炼了邪功,已无回头之路,曲暮酒只得忍痛大义灭亲,亲手杀了他。
从此,再无魔教作乱,天下太平。
多么完整的大纲,有虐有爽,剧情跌宕起伏。——花知婉对自己亲手写出的大纲表示很满意。
主角要颜有颜,要钱有钱,要武功有武功,要梦想有梦想,男主的标配他都有。
曲暮酒的人设里,她融入了时下妹子们喜欢的元素:高冷、面瘫、洁癖、傲娇、禁欲系。
为了保证人气,花知婉为他安排了一个曲折的童年故事,保证闻者伤心见者流泪。用来俘获书里书外妹子们的同情怜惜,再好不过。
设定和大纲都有了,不写把文出来太可惜了。
心动不如行动,写写写,现在就写!
平时总宅在家里,外出的机会少。正好眼前的风景不错,于是花知婉就地取材,在码字软件里写下:
【春日的野外,阳光分外明媚。清风拂过,带起一片纷纷扬扬的柳絮,宛如飘扬的雪。】
其实她并没有看到柳絮,只是觉得这个情景下有柳絮会很美。
【五颜六色的花开成一片绵延的花海,有一只眼睛圆圆的小土狗在花丛间奔跑】
她打字正打得开心呢,突然草原上起风。
有几片白色的,绒毛样的东西从天而降,缓缓地落到了面前的键盘上。
“咦,这是什么?”
花知婉捏起绒毛,在指尖细细地揉搓。
接下来发生的事更诡异了,她似乎嗅到,空气中飘来一阵浓烈的鲜花香气。
花知婉疑惑地直起腰,环顾了一圈四周。
鲜花?草原上哪来的那么多……嘶!
刚才还绿油油的大草原,以肉眼可以看到的速度长出了漫山遍野的花朵。所有能想象到的颜色铺散开来,往视线所不能触及的远方蔓延。
天!呐!
大草原变异了。
“呼呼,呼呼……”
之前逃窜得飞快的贵族土狗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它瞪圆了眼睛,围绕花知婉一圈又一圈地跑。
“狗、狗兄?”
花知婉呆愣着脸,和土狗又经历了一番激烈复杂的眼神交流。
这个世界怎么了?
为什么跟她刚才写的东西,重复度如此之高?
花知婉低头,看了一眼电脑屏幕上,自己打过的句子。
尤其是那句——【有一只眼睛圆圆的小土狗在花丛间奔跑】,然后,她缓缓地抬头,看了一眼狗兄。
难道……这意思是,她写什么就能来什么?
【跑着跑着,狗累了,在原地休息了一会儿】
花知婉边打字,边观察着狗兄的反应。
在她打完字的后一秒,一直生龙活虎的狗兄刹车似地停下了它活跃的狗腿子,在地上老老实实地趴好。——简直违和感爆棚。
【休息够了,土狗又愉快地跑了起来。】
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她手指稍微一动,又打出了一句话试验。
狗兄一蹦一跳,无比欢脱地在跑回了花丛中,全然不见刚才休息时的疲态。
“卧槽,我好像能控制这个世界!”
花知婉咬紧下唇,憋住喉咙里那声尖叫。
【谁知这时天公不作美,忽然响起了一声惊雷。】
难道连天气她也可以控制吗?
“轰——”
花知婉仰头,不敢相信自己拥有了何等神奇的能力。
刚才还一碧如洗的天空就在她打完字的那一刻,犹如被扯掉了幕布一样,霎时间变得乌云密布。
【雷声响起,一声,接着一声。】
“轰隆隆——轰隆隆——”
妈呀,太酷了。
在码字软件上打的字,居然在她的身边都成真了。
那么,控制人呢?花知婉哆哆嗦嗦地想。
这里没有任何的人类,若是创造出一个来,会怎么样?
【见天要下雨,曲暮酒匆忙赶来,抱起了他家养的小狗。】
因为兴奋,手在不住地发抖。思路却是无比清晰的,这一行字,花知婉没有半点犹豫就打出来了。
“笨狗,回家了。”
——冷清的少年音在身边响起。
花知婉吃惊地张大了嘴,不敢相信自己看见了什么。
“凭、空,出现了!”
一个半大不小的少年,一个在脑海里想象过,他应该长那样的少年。
柔软的发以木簪子束起;月白色长衫,一尘不染;因为受宠的缘故,他身上的配饰做工精细。
少年微皱着眉头,并不是十分乐意地抱起土狗。脏兮兮的狗爪子不小心一勾,勾住了一小截他的衣袖……那底下的颜色如玉般润泽。
平静无波的眼睛淡漠地扫了她一眼,曲暮酒带上狗,面无表情地走远了。
不满少年漠视的态度,花知婉弯着嘴角,噼里啪啦地继续敲打键盘:
【走在路上,曲暮酒想起,刚才是有人看管了自家的狗。于是返了回去,对那人道了声谢。】
“谢谢。”
仍是那张面无表情的脸,瞬间移动回来的少年声音里没有丝毫谢意,仿佛机械。
【对那人态度温和地道了声谢。】
花知婉返回上一行,重新编辑了几个字。
“谢谢你哟~~”
——对嘛,这样就听起来好多了。
“不用谢。”
花知婉扬起笑脸,感觉浑身上下的细胞都在歌唱。
活到这么大,她终于明白了小人得志(咦)是什么样的感受。
穿越成公主?早已过时。
穿越成精怪?早已过时。
穿越成总统?早已过时。
花知婉,她穿越成了上帝!!!
“花知婉是世界第一富豪,在三次元满血原地复活。”
她手舞足蹈地敲打这行字,打字的同时,难掩兴奋之色地大声把字念了出来。
“yes,赐予我力量吧,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