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珩平静道:“不信就算了。”
然后推着轮椅,直接到院子中,“今天做红烧野猪肉好了。”
孟良又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做就做呗。对了,我今天进山去总算找到了几样珍贵的药材,说不定你这腿很快就可以好了。”
孟珩对此却兴致缺缺的样子,“随便吧。”就好像自己的腿如何他根本就不在乎一样。
☆、第十一章 进山寻宝,灵芝养成
杜云夕的运气不错,一进山,便轻轻松松地抓了一只的山鸡和一只野兔。她将这两个敲晕,出门之前的她也有准备一些绳索,正好将这猎物给绑了。
她没忘记自己这趟进山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那仙人草和冰粉花,至于山鸡和兔子,那纯粹就是意外收获啊。只可惜阳河村这里只有一条大河,并不靠海,不然杜云夕还可以去寻找一下前世一种石花草,来做石花膏。
这大青山的深处即使是对一些有经验的猎户来说,依旧是危险的存在,但是对杜云夕来说,现在的她就像是逛着自己家的后花园一样闲庭信步。那些撞上来的动物基本都成为了她的猎物。
现在正是六月的酷热时节,这大山里的树荫却将头顶遮挡得严严实实的,只在缝隙之中漏下点斑斑阳光,微风拂面,吹去了暑热,风中混合着花香、青草和泥土的混合香气,让人心旷神怡。
虽然一直没找到自己所要的东西,但是大山中凉爽的空气却也让她心情不自觉平静了几分。
忽然之间,杜云夕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气,她现在的身体基本继承了前世的好体质,不仅视觉听觉厉害,就连嗅觉也十分灵敏。
这香气……
杜云夕循着香气走了过去,最后再一株三人手拉手才能合抱住的大树后面发现了一株的灵芝。只是这灵芝显然尚未成熟,边缘还有一圈嫩黄白色的生长全。
灵芝啊!不用说也知道肯定也值钱,只是这灵芝最多就是几个月,都还没成熟,现在拿去卖也卖不出好价格啊。
倘若别人遇到这灵芝,恐怕也只会再等待个几个月,等灵芝成熟了,再摘去卖了。
杜云夕望着自己的手指,嘴角露出一抹淡淡的笑意。没成熟又不要紧,她可是有植物异能在手。虽然……这能力还不算强。她前世的时候,可是能够做到让人参苗瞬间长成了百年人参的。
她伸出手指,集中精神力,轻轻碰触着灵芝。像是宣传片将灵芝成长的瞬间快放一样,这灵芝在云夕面前慢慢地展现了成长的每一个步骤。
当灵芝成熟后喷出了孢子粉,杜云夕的眼前一黑,身子一软,直接坐在地上。
她为了让这灵芝成熟,也算是一口气用尽了自己的精神力,此时的她嘴唇发白,额头上还渗出了淡淡的汗珠,更是头疼欲裂。
不过杜云夕也清楚,每一次用尽精神力,虽然会头疼一天,可是却也能够更大地开发自己的异能。
她欣喜地望着这总算成熟了的灵芝,小心翼翼地将这采摘下来。然后放在手中掂量了一下,这灵芝大概有两斤重的样子,品相很是不赖,就算拿到药店中,最少也能卖几十两银子吧。
她将灵芝小心翼翼地装进袋子之中,今天这一趟进山,单单这灵芝便值回了票价。
不过杜云夕可没有因为找到了这灵芝就心满意足,继续寻找着仙人草。
只是她的好运似乎在这灵芝上用光了,一个早上过去,也没寻找到什么。到了中午的时候,她的肚子已经饿了。幸好她出门之前有带干粮,坐在树下,很快就着带来的凉开水,将干粮吃了进去。干粮的味道自然不算好,只是勉强入口填饱肚子罢了。只是在这种情况下,她也不能抱怨什么。
在匆匆吃过午饭以后,杜云夕再接再厉寻找。本来她都做好了若是找不到的话,就明天继续来的打算。没想到在太阳下山之前,她人品爆发了一下,还真的找到了仙人草,而且数量还不少,那一整片都是。
杜云夕将这些仙人草拔了一半,又留了一些下来,记好这一带的路线。然后将仙人草同灵芝一起装进袋子之中。
只是那凉粉花,她终究还是没有找到。
保不齐这大山中根本就没有凉粉花呢,能找到仙人草已经运气不错了。杜云夕这样安慰自己,然后便准备回去。
回去之前,她又去了孟珩那边一趟,打算扛回野猪肉。
孟珩淡淡道:“我爹已经帮你将那些野猪肉送回去了。”
杜云夕怔了怔,孟良同他们家无亲无故,之所以会帮忙,恐怕就是看在孟珩份上吧。没想到孟珩却是个面黑心热的人。她嘴角扬了扬,认真说道:“多谢。”
孟珩对她的道谢没有什么反应,而是继续推着轮椅,回到屋内。
原本杜云夕还抱着将野猪肉扛回去,倘若大家问起的话,就说里面装的是野菜的打算,谁知道孟良却帮了她一把。
她将抱着袋子,准备回村里。一路上,导致遇到了不少记忆中的熟人,还有人凑上来问她:“云夕啊,那孟良,怎么好端端地给你们家送木材去了?”
杜云夕怔了怔,原来孟珩的父亲孟良送野猪肉回来,是打着木材的名义吗?
她早就寻思好了理由,说道:“之前我不小心落水,孟珩喊人来救了我一命,今天大娘便让我送一些谢礼上门。却没想到那孟良还送了木材过来。”
其他人恍然大悟,又继续问:“那你怎么现在才回来?难不成一直呆在孟家和孟珩在一起?”
问话的人显然不怀好意,毕竟孟珩在这村里的风评十分不好。
杜云夕神色淡淡道:“我看家里没有什么吃的,便进山找了些野菜,准备晚上煮野菜汤。”说吧,还打开自己的袋子,让他们看了看。杜云夕的灵芝就放在最底下,被仙人草覆盖着,所以她也不怕会被他们看到。
虽然这群人并不知道杜云夕摘的是仙人草,只看到绿色的植物,便信了杜云夕的话语,还有人夸她懂得持家。
“既然那孟家公子救了你一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看你不如嫁给他算了。”一道含着讥讽笑意的声音响起。
孟珩因为腿疾的缘故,整日坐在轮椅上,也鲜少外出,被村里的好事者戏称他是公子,同城里那些公子哥一样。只是这称呼明显带着嘲笑。
杜云夕回过神,说话的真是她的堂姐,杜家二娘杜云月。
杜云月不过大她三个月而已,是她那三婶娘的亲生女儿,不知道为何,从小就讨厌杜云夕。
杜云夕神色微敛,直接回击道:“我听闻三个月前,村里的黄大叔在城里救了姐姐一回,既然是救命之恩,姐姐不如也嫁给他如何?”
她口中的黄大叔,是村里一个四十多岁的大汉,妻子在几年前去世,留下一子一女,加上他家境又清贫,自然没有人愿意上门当便宜娘。
杜云月的脸顿时变得铁青起来。
☆、第十二章 反击,进城
杜云月前段时间进城的时候,正好被城里的小混混给堵了,还是村里那位黄大叔看在同村人的份上挺面而出的。不过杜云月一心想要嫁个富庶的人家,哪里会愿意嫁给黄大叔。这黄旗本人虽然讲义气老实,但家境着实不怎么样,而且为了生病的妻子,当时将家里的田地变卖了大半。大家虽然都觉得他是重情义的人,却也不愿意将自己的女儿嫁过去当便宜娘,受苦受累。
杜家的姑娘长得都颇为不错,杜云月本身相貌虽然比不过杜云夕,却也是个清秀的姑娘,因此平日也做着嫁入富贵人家的白日梦。
她听杜云夕将自己和黄旗扯在一起,气得脸都扭曲了,咬牙切齿道:“作为未出阁的女子,你怎么能够整日将娶不娶挂嘴上!”
杜云夕简直要笑了,她抿唇勾起略带讽意的微笑,“我看姐姐刚刚将以身相许这些话挂嘴里,还当姐姐根本不在意这些呢。”
先提起以身相许这事的可是杜云月,杜云月根本就没资格说她,她不过是顺着她的话反击回去罢了。只是杜云月大概以为她还是以前那个任由她欺负的杜云夕,才会如此肆无忌惮。
她这么一回击,杜云月还真不知道要怎么说,扭曲的脸都看不出原本清秀的模样了。
杜云月作为三婶杜洪氏的第一个孩子,性子被宠得有些骄纵,在村里又瞧不起那些长得不如她的,嫉妒长得比她好的,所以在村里的人缘还真比不过杜云夕。
其他人听了这场口角,也跟着帮腔:“就是,云月丫头自己提起这件事的,还好意思说云夕呢。”
“不过云夕说的也不错,云月尚未婚配,那黄旗家里也正缺一个婆娘,两人倒是般配呢。”
“我瞧见黄旗前几天好偷看了云月好几眼呢。”
杜云月毕竟是未出阁的女子,听到这些妇人你一眼我一语的,还将她同自己恶心的对象牵扯在一起,气得眼都红了,偏偏她一个人还真说不过那么多张嘴。特别是这些妇人门都当媳妇不知道多少年了,嘴里也没什么可避讳的,那些话语,臊得杜云月只想拿刀子捅了她们的嘴巴。她狠狠瞪了杜云夕一眼,直接跑回去了。
杜云夕听到一个妇人说道:“哼,好意思成天在我们面前拽,之前居然还说我女儿翠花长得不好看。”
杜云夕失笑,原来这大娘这么帮她说话,是因为有旧怨在啊。她直接说道:“我看翠花姐就很好,勤劳能干,特别是那女红,是咱们村里最出挑的,也不知道会便宜哪个有福的。”
几句话夸得那位张大娘眉开眼笑的,说道:“翠花哪里有你说的那般好。”
嘴里这样说,面上明显很受用。
杜云夕同这些人寒暄了几句后,便抱着她那袋子东西回家了。
她今天回来得比较晚,杜云瑶已经做好了晚饭,杜周氏和杜一福都已经回来了。
云夕刚坐下,他们就忙不迭问道:“云夕啊,那孟良怎么送来了那些野猪肉?”
杜云夕淡淡说道:“那野猪是我打的,自从我醒来以后,力气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变大了,今天进山的时候恰好遇到了野猪,便将它打死了。”她话语说的轻描淡写的,没有说自己只用一块石头就砸死了野猪,那样的场景毕竟太过骇人。杜云夕一直同大伯一家住在一起,大伯和大伯母对她都没话说,她自然不想隐瞒太过。当然,异能这块肯定是不能告诉别人的。
杜周氏和杜一福都是一脸的惊诧。杜云夕见他们不信,便在外头捡了一块石头,然后用力一握,石头便碎了。
两夫妇这才信了这野猪是云夕打死的事实。
杜云夕说道:“我打算留一些自己家里吃,剩余的明天一大早就拿去卖了。”她顿了顿,说道:“我今天进山的时候,还采摘到一朵的灵芝。”
她将灵芝从袋子中翻找了出来,三人皆倒吸一口冷气,灵芝和人参都是价格昂贵的药材,虽然村里也曾有人在山里采摘过,但那也是偶尔才发生。没想到云夕运气如此的好,进山一趟,就立刻找到了灵芝。
杜云夕微微笑道:“这灵芝我打算明天顺便拿去城里药铺卖了。大娘,咱们家的新房子还是尽快盖了吧,这灵芝怎么样都能换个几十两银子。”
杜周氏点点头,说道:“建房子的话,你之前给的十两银子已经够了,这灵芝卖的钱,你到时候留着买地才好,这样以后出嫁也有底气。”
杜云夕没说什么,反正到时候拿到的钱,她多给家里买点东西补贴就是了。
因为有这野猪肉和灵芝的缘故,这晚饭大家皆一脸的笑容。
第二天三更天的时候,因为要去城里卖野猪肉的缘故,加上又不想让村里人知道,全家都起得很早,就连平时睡得比较迟的杜云瑶都早早洗漱好。
杜云夕割了十斤的野猪肉,送去李婆子家,像他们借了那牛车。总不能让他们自己扛着三百斤的野猪肉走到城里吧。
李婆子看到十斤的肉,眼睛都亮了,哪里会有意见,直接将牛车借给了他们。
他们自己家则留了二十斤肉下来,杜周氏将这二十斤肉给腌制好,挂着风干,这样也能够放久一点。杜云夕想了想,又割了十斤的肉,还拿出袋子,装了大概十斤的大米,她对杜周氏说道:“咱们家难得有这么多肉,正好送一些给大姐。”
她口中的大姐是杜周氏的大女儿杜云霞,性子最是温柔,今年十六岁,在去年便已经嫁到了隔壁的西塘村,她的丈夫虽然也是个勤劳老实的人,但家境的确不怎么样,同杜家一样,都是一年到头吃不到两次肉。
杜周氏闻言,想起了大女儿,也不由唏嘘了一把。他们家家境不好,所以没法帮衬女儿太多,如今这野猪肉倒是可以送去给云霞一些。
等收拾好了后,他们家东西都扛上牛车,然后在天还没亮的时候,便已经出发了。
在进城之前,他们先将野猪肉和大米送给了杜云霞。这时间杜云霞的夫家都已经起来了,收到野猪肉后,全家都很是开心,看着杜云霞的眼神都温和了不少。
杜云霞的丈夫叫林德,她上头还有公公和婆婆。公公是个混不齐的,只是婆婆为人倒是不错,对杜云霞也不曾苛待过。在杜周氏眼中,婆婆靠谱比公公靠谱要重要多了。
云夕趁着和云霞说话的时候,还偷偷往她手里塞了一两的碎银子。在记忆之中,杜云霞对她这个堂妹一直十分照顾,小时候更是将吃食偷偷分给她。
杜云霞惊讶地看着她,云夕微微一笑:“大姐有空的话,也可以回家里坐坐。”
想来看在这野猪肉份上,林家也不会有什么意见。
☆、第十三章 第一桶金,赚钱
天刚微亮的时候,他们便已经到了城里。城里十分热闹,一条街上,各种摊子已经摆开了。到处都是吆喝声,热闹非凡。
杜一福寻了一个空位置,直接将几个木凳摆好,在上面将大大的板子平放,再将野猪肉一块一块拿出,他直接吆喝开来:“野猪肉一斤二十文钱!”
他价格卖得比猪肉要贵上两文,不算多。加上猪肉算常见的,但野猪肉可不常见,所以立刻有人围了上来,询问:“是真的野猪肉吗?”
杜一福说道:“你看这肉质如此解释,野味浓郁,一看就是野猪肉。再看,这可是我们所打的那头野猪的獠牙。”之前杀野猪的时候,杜云夕那些獠牙都还留着呢,一看就是野猪的獠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