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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理你,也只是因为你可厌。”
    “你说我可厌?!”
    “莫非你一直觉着你很讨人喜欢?”
    “……我堂堂天潢贵胄,英俊倜傥,文武双全,我哪里不讨人喜欢了?”
    “你哪里都不讨人喜欢。”
    两人对峙着,一个怒火中烧,一个无动于衷。
    最后还是李沅先败下阵来,“……反正你也很可厌。”
    “是。”十四郎居然承认了,“但我比你有自知之明。”
    李沅无言以对,半晌,只好将话题拉扯回去,“……你既觉着我可厌,不爱理我,为何还要跟我说这么多废话?”
    十四郎微微一怔,想了想,道,“若连我都不说,还有谁会告诉你这些?”
    “……那还真是感激不尽啊!”李沅道。
    兀自气恼了一会儿,到底还是咽不下这口气去。十四郎取了茶具来浣洗,将他晾在一旁,李沅便追在他身后辩解,“但我才不可厌呢,我又不像你,又孤僻,又阴沉,还较真。我这么俊朗的少年,怎么可能不讨人喜欢!”
    沸水浇在茶盏上,腾起一片雾蒙蒙的白气。
    李沅终于绕到十四郎的对面,能和他当面对质,就被那蒸汽遮住了视线。气恼的抬手挥开。
    “你只记恨我不肯同你玩耍,却不记得是你欺负我在先。你身旁莫非就没有知晓原委的人?却无一人纠正你——我猜想,怕还有许多人附和你,加深你对我的成见吧。你英俊倜傥、聪颖过人,于我何加焉?你自负蛮横,归咎于人,却着实令我受害。究竟是可厌还是讨喜,你就不自知吗?”十四郎垂着眼睛,“可话又说回来,讨不讨人喜欢对你而言有那么要紧吗?”
    李沅自我中心惯了,还是头一次听人这么正经的解释他为何“可厌”,难免觉着别扭。然而他毕竟是聪颖的,已明白十四郎想对他说什么。
    “我只是觉着,被你这么可厌的人说不讨人喜欢很不甘心……并不是真的在意。”他安静的看十四郎用沸水烫洗茶盏,半晌,才又道,“治理天下又不是靠讨人喜欢。”
    十四郎抬头瞟了他一眼。
    李沅又道,“觉着我大逆不道?”
    十四郎摇头,“这屋里并无旁人。”
    李沅轻蔑的一笑,“有旁人在也没什么可怕——昔日家宴上,阿翁曾问我日后志向,我说要成就秦皇汉武之功业。阿爹满头冷汗,焦急的向我施眼色。那时他是太子,在天子跟前却连帝王功业都不敢提……”谁能想到,日后他竟有胆量弑父、弑君?
    李沅甩开杂念,道,“记得你的志向是为贤相、辅佐明君。阿爹这种品性,断然不可能破例任用你。但我能。有朝一日我登上皇位,你便来做我的诤臣吧。若才堪配位,我必定力排众议,令你执掌政事堂。”
    十四郎不觉失笑——事到如今,贤相二字竟依旧能打动他的内心。
    可是他们二人,一个资辨捷疾,矜能勇进,日后却未必不是纣王之流。一个才质庸懦,忧愤而无为,眼下已是百无一用之辈。两个尚不解人间疾苦为何种滋味的无知少年,便敢空口立下远志,认定自己将来可左右家国命运。
    天底下最荒谬可笑的事,也无过于此了。
    “你可知当日我向二哥哥说,日后要当他的宰相,二哥哥是怎么说的?”
    “怎么说的?”
    “他说——你当我宰相之日,父皇在何处?”
    这确实是他阿爹会说的话。
    只是十四郎以此作答,未免令人羞恼,“你放心,我做事保证光明正大——就算我要作恶,也必定是众望所归、明火执仗的作恶。到时候你尽可以破口大骂,不用跟个怨妇似的在这里含沙射影,欲言又止。”
    十四郎又觉着荒谬可笑,又不知为何,竟能听懂他在说什么,“……没听说作恶还有众望所归的。”
    “反正我就能!”
    这份属于少年人的不合时宜的骄傲,在此刻却令人倍感亲切。十四郎抿唇笑起来,却不知该如何作答。
    他越笑,李沅便越觉着恼火,“笑什么笑——你到底入不入伙?我可把抄家灭门的话都告诉你了!”
    十四郎越发想笑,却知道再笑李沅可就真要老羞成怒了,便道,“莫非你还要灭我的口吗?”
    李沅轻轻一哼,“你以为我今日是做什么来的。”
    ——原来他今日在门前徘徊不去,是在犹豫要不要杀人灭口。
    十四隐约猜到了原委。忽就意识到李沅并非突发奇想来胡言乱语,他适才所说的话,竟都是痛定思痛之后,所立下的誓言。
    也许,他是想要自己来为他见证。
    十四郎看着李沅——他亦不知想从李沅眼中确认些什么。
    而李沅不闪不避的、高傲的正视着他。
    十四郎便也直视他的眼睛,说,“我不做你的诤臣。若你刚愎昏庸,我便讨伐你。若你有治世戡乱之心,我便来辅佐你。”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李沅逸气峥嵘的同他击掌为誓。可空口说完之后,又觉得好像有些幼稚。
    加之十四郎又没那些推杯换盏的热情与圆滑,豪情过后,两人不尴不尬的空手站在那儿,除了幼稚,就只剩下羞耻。
    李沅忍不住就嘴贱起来,“话说回来,若我刚愎昏庸,你打算拿什么讨伐我?就算要当荆轲,你武艺也不如我吧。”
    十四郎风轻云淡,“到时候你便知道了。”
    “……”
    第102章 锦瑟无端(十)
    云秀坐在屋檐上,看着白云如鸽群般扑撒在远方的蔚蓝晴空上。
    屋檐下,叔侄——也或者是知己、是敌手的二人并不热络,却又自在、肆意的说着话。
    云秀听着那个熊孩子傲慢的,甚至有些强词夺理的发言,能想象出十四郎那双眼睛如何如蒙尘的明珠被激流冲刷荡涤着一般,渐渐恢复明亮的光彩。
    那个看似沉寂,可温柔不争的表象之下却流淌着救世的热血,有着比任何人都更天真却又比任何人都更纯粹的理想的少年,才是她认识的十四郎。
    可她并不是那个能将他从消沉中唤醒过来,重新点燃他那份知其不可而为之的顽强的入世之心的人。
    ——果然,放那个熊孩子来见十四郎,是对的。
    只是他们的遨游计划,可能又要修改了吧。
    日暮鼓声鼓声响起时,云秀不知为何又想起了令狐十七。
    她想,就算十四郎依旧要同她一道去远游,也还是时常带他回来,去同熊孩子吵吵嘴吧。
    人都是需要伙伴的。
    十四郎送走了那个熊孩子,云秀便自屋檐上跃下,解去了隐身术。
    十四郎回院子里时,她正捧着茶杯喝水——那俩人光顾着吵嘴似的聊天,烹了半晌的茶,竟都没喝一口。
    听闻声音她回过头来,若无其事的看着十四郎,缓缓眨了眨眼睛。
    这场景,倒有些像是野猫钻进院子里来吃供品,恰被人给捉了现行。
    但心虚的居然不是那只不请自来的猫——而是同外人聊得太欢,忘了给家猫喂食,致使它像野猫般自己来寻食的主人。
    当此情形,十四郎却也只能回以愧疚的沉默。
    云秀搁下茶杯,又拿了枚茶果子吃。那果子酥脆,咬下去沙沙的一声“咔”。
    她一边看着十四郎,等他说话,一遍吃果子。
    直到她拍去手上残渣,打算再斟一杯茶水来润喉,十四郎才上前执壶,帮她倒水。
    ——依旧一副知道自己做了坏事,却既不能认错,又无由解释的模样。
    云秀喝了一口茶,先说话了,“早先说去云游——你想先去哪里看看?”
    十四郎并未犹豫,他确实认真考虑过,“扬州一带。”
    “扬州一带是扬州呢,还是扬州东?南、西、北?”
    “……向北。”
    “那就是青、徐、淮西一带?”
    扬州向北到这三镇,尚有四五百里路程。云秀略过了所经州镇,直接点明这三地。
    而十四郎却认可了,“便自扬州向北,先游历这一带……”
    “而后继续前行至河朔吗?”
    十四郎竟愣住了——似乎直到云秀点明了重点,他才终于意识到这行程究竟意味着什么。
    在他决定要遁世之后,却在规划云游的行程时,自浩淼江湖之中,不偏不倚的选出了那条最忧栗乎庙堂之上的路。
    他知晓云秀的愿望,当他问云秀是否还愿意和他共游时,其实是在回答云秀当年的邀约。他以为自己是打算随心悦的姑娘忘忧弃尘,飘然远去——可实际上他也许只是想借此时机,亲眼去看看那些一直以来令他疑惑、关注、在意的实务。他和云秀同行,甚至去往同地,可他们所走的路、所见的景,胸口内鼓动的那颗心,却是不同的。
    他利用了云秀想同他一道修仙的心愿,逃避眼下的困境,却是为了更深的入世。他为此感到了欺骗的羞耻。
    可这时,云秀却抿唇问道,“我们还去不去?”
    她目光明澈,皎皎无纤尘。就只是问他——还想不想去。
    十四郎猛的醒悟过来——云秀压根就不在意他是入世还是出世的。她也根本不在意他云游的目的,她就只是想陪伴他走出眼下的困境。至于他打算如何走出来,走出来之后又什么打算,则根本就不在她的考量之内。
    她的眼睛看着的,就只有他本身罢了。
    她喜爱自己所喜爱的,却并不强求他与自己志趣相投。
    想来就算有朝一日他变成了她所不喜的庸俗模样,她也只会如故事中的仙人般,以“从此再也没回来”的方式和他分道扬镳吧。
    他几乎要忘了——他喜欢的不是寻常的姑娘,而是可遇不可求的、天上掉下来的小仙女。
    十四郎忽的就想知道,若他说不想去了——会不会提前迎来那个“从此他再也没有见过她”的结局?
    大约不至于吧,他凝视着云秀,无奈的心想——但她的行程想来也不会为他而取消。她会略有遗憾但也无甚不便的自行出游,路上忽的想起许久没有见到他了,心生思念,于是归来寻他。最初是三五不时,而后是三年五载……直到某次归来,只见满庭荒草,墙垣颓败,她牵住墙外捉着风车跑过去的儿童,询问此宅主人的去处,才得知宅子里那个老眼昏花的孤僻老头,早已死去多年了。
    ……尚还年少,尚未别离的时光,竟如此珍贵啊。
    但这一点,也只有他一个人领悟到了吧。
    他说,“去。”
    云秀便抚掌道,“那我们便先去扬州,然后自扬州一路向北到河朔。待这一路走完,再考虑后续行程。”
    十四郎没答,反问道,“……你自己呢,想先去哪儿?”
    “天地万物皆有道”云秀笑道,“我哪里都想去,哪里都可去,无所谓先后。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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