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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若榆穿的人叫做苏培浩, 本文男主角是也。
    知道灰姑娘的故事吗?
    王子没有爱上公主, 却爱上了平凡的女孩。然后十二点的钟声一过, 灰姑娘匆匆忙忙逃离。
    《蔷薇与禾穗》开头第一章,就是讲述了这么一个狗血的故事——
    孙蔷在一次舞会上, 爱上了留学归来的青年才俊苏培浩, 于是把苏培浩请到了家里来做客, 哪知道苏培浩没看上孙蔷, 倒是一下子喜欢上了小保姆田穗。
    原来七年前,苏家企业曾经资助过一批山区的困难学生,苏浩培的父亲下令, 叫了其中最优秀的几个学生来城里做个采访活动。顺便为企业的慈善事业撑撑门面, 发扬一下苏家的慈善家伟大形象。
    田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就在一场慈善晚会上,田穗认识了苏培浩。当时, 她才15岁,而苏培浩17岁, 两个孩子之间擦出了一些异样的火花。
    田穗那时候还小, 她本来听说是过来感谢资助希望小学的恩人, 就和老师一起去了城里面。哪知道苏家是要他们这些穷孩子在媒体的镜头面前卖惨,说自己家里死了多少人, 怎么死的,要把生活的伤痕展示在这些大腹便便的有钱人面前,然后哀求那么一点可怜的资助。
    其余的孩子都照做了。
    有在镜头面前跪下去乞讨的。
    有把衣服脱了露出瘦骨嶙峋的身体的。
    还有的女孩子家里重女轻男, 她们一直哭个不停, 说爸爸妈妈不亲不爱的, 希望城里的有钱人收养自己。
    主办方要这些孩子卖惨去博取媒体的同情。
    只有田穗不愿意去卖惨。
    人都是要面子的。哪怕她只是个贫困山区的女孩,也不想跟个乞丐一样卖惨乞讨。但是几个老师都逼着她上台去卖惨,一气之下,田穗撕掉了稿子,气呼呼地跑了出去,却撞到了苏培浩。
    当时苏培浩就对这个小妹妹产生了好感,还是那句话:“这女人该死的倔强。”
    原文也挺有趣的:
    【……在苏培浩的心目中,那些山区的孩子都是灰头土脸的一副可怜相,是吃不起饭的穷人,大字不识一箩筐的文盲。可是今天撞到他的这个女孩,长得挺俊,说话黄鹂鸟一样悦耳,皮肤比家里的甜白釉瓷器还白皙,还会说英文……这么好的姑娘怎么会落在那种穷山沟沟里?】
    最后在苏培浩的协调下,田穗才保住了面子,苏培浩代替她上台去演讲。
    这一件小小的事,给年少的他们埋下了姻缘的种子。
    现在时机到了,再次相遇,苏培浩在书中的反应是“怦然心动。”继而引发了剧情中的三角虐恋关系……
    可现在……三角关系中间,两个人都更换了灵魂。于是乎……梁师兄和她?还有可能。梁师兄和孙蔷?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好在,她也不打算跟着原著的剧情走,反正爱谁谁,自有主张。
    ***
    确定了对面是友方以后,林玲松了一口气。
    车门打开,她坐了上去。
    车内里面的装潢也是一等一的奢华, 而且安达卢西亚白和午夜蓝双色集合,表现出了世爵品牌一如既往的高贵优雅。一如现在的男主角苏培浩(梁若榆)这个人一样。
    坐在车子上,林玲摊开了双手。
    撕开创可贴以后,梁若榆的眉头就没有松弛过,他捏着一团棉花,来来回回清创了好几次,棉花上沾染了化脓的血水和各种污渍。
    这让他的口气也不怎么顺了:“怎么一穿来就弄成了这样?!”
    “孙家大小姐虐待的呗,你小心点,按照剧情来看,孙蔷很快就会爱上你。”
    “爱个屁。”
    “师兄你说脏话了哦。”
    “要不然这样,你别回孙家了,跟我回家去养伤。”
    ——对于学医的人来说,双手受伤是绝对不能忍的,因为医学的很多专精工作都要考察双手的灵敏度,哪怕是法医也是如此。
    所以梁若榆看到她的双手受伤,绝对比看到她的脸受伤脸色还难看。虽然看到她的脸受伤,他也绝对会怒气冲冲。
    “师兄你别这么反应过度,孙家这边剧情刚刚开展,我还要跟孙蔷大战二十回合呢,现在退缩不是我的风格。”
    “就你能耐。”
    梁若榆给了她一记白眼。
    “你也可以帮我教训教训孙蔷啊,不过你得狠得下心来,孙蔷好歹也算是个大美女,让男人怜香惜玉的那种。”
    “我没有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他没那么蠢,赶着去当蠢女人的受虐者,那是蠢货才会干的事。
    “……那师兄,你打算怎么对待那个孙蔷?她在剧情里可是一心想和你好的。”还设计了好几次。
    梁若榆冷冷道:“我对她毫无兴趣,除非她躺在手术台上。”
    法医的手术台=解剖台。
    林玲放心了,她也对躺在手术台上的人感兴趣。
    包扎完毕,他漆黑的星眸里没有一丝仁慈,那微弯的唇角更是居高临下:“记住了,这几天不要沾水,也不要接触任何脏东西。”
    “嗯。”
    林玲收回了双手,包扎的相当不错,看样子基础外科的功底还没丢掉。
    于是挥了挥手:“师兄,谢谢你了,不管怎么说,这次你肯穿过来帮我,我会把你的好处记在心底的。”
    梁若榆答非所问:“身上有多少钱?”
    ——来之前,他也看过大体的剧情,田穗早期在孙家就是免费的奴隶,过的苦不堪言,要不是孙家垫付了她母亲的医药费,田穗早就逃走了。
    “1000块钱,不过是负数。”
    梁若榆就把皮夹子给了她:“拿着,事情办完了就离开孙家。”
    林玲点了点钞票,一共4000多块钱,外加一张可以随意使用的支票。
    啧啧啧,都是穿越者,师兄咋就能这么慷慨大方……来而不往非礼也,她也掏了掏身上,想找出什么东西给他当做谢礼,可是这田穗也未免太穷了吧,什么都找不出来。
    梁若榆问道:“你找什么?”
    “我找个东西可以当做答谢品的。”
    “别找了,这钱也不是我赚来的,你就正常收着。”
    “不行啊,虽然我知道这钱不是你赚来的,可你好歹为了我穿了进来,只要是穿越,都是冒着风险的,我总不能一点表示都没有吧?”
    这倒也是。
    沉默一会儿,某梁高深莫测地看了她一眼,却是极其自然地说了出来:“那任务完成以后,和我约会一次你看怎么样?”
    林玲盯——
    喂你又开玩笑了啊,师兄。
    梁若榆也盯——
    这不是玩笑啊,我是真的这么想的。
    他的眼神如此一本正经,林玲顿时觉得鸭梨山大:“喂喂喂,好兔子不吃窝边草啊。”
    “我不属兔。”
    “我属兔啊。”她不吃窝边草行了吧!
    没想到梁若榆反应很快:“那我属狼,专门拐你这只小兔子。”
    “……你够了,十二生肖里面有狼吗?”
    “那谁规定了兔子不能吃窝边草?”
    “……”
    靠,他们又成功杠上了,并且把话题给聊死,这也算是师兄妹的默契。
    一种名叫“尴聊”的默契。
    临走前,林玲倒是还想请他帮个忙:“师兄,你在这本小说中人脉路子广,请你帮忙联系一个记者,我有用处。”
    “可以,什么时候要用上?”
    “很快吧,故事的第二章就快要上演了。”
    ***
    故事的第二章【蔷薇之舞】的剧情发生在一家舞馆里。
    “鹿鸣馆”是日本作家芥川龙之介笔下的高档舞厅,这里的世界里也有个鹿之馆舞厅,也就是孙蔷爱上苏培浩的地点。
    这天一大早,孙蔷早早就起了床。她上周就收到了邀请函,去参加鹿鸣馆开业十周年的舞会。听说本地的贵族青年都会聚集在舞池中央跳交际舞,正好是她大展舞姿的机会。
    孙蔷挑了一件酒红色的小礼服,上身是露背的无袖背心,下身是百褶的短裙。轻盈的丹红纱布边缘,绣着数朵牡丹含苞欲放,把她衬托的犹如天仙下凡。
    路过走廊的时候,孙蔷高傲地瞄了一眼镜子,她的美貌是家族里最不容质疑的第一……
    可是……
    镜子后面出现了另一个人。
    林玲举着鸡毛掸子经过这里,没注意到房间里有人,结果被孙蔷逮住了。
    孙蔷看了一眼镜子,就怒火中烧。
    镜子里千娇百媚的自己,居然还是比不上这个乡下来的小骚.货!
    她原本以为只有富贵人家的女孩才能长得漂亮,但是田穗的出现却告诉了她:哪怕是穷的叮当响的贫下农民的女儿也能拥有美貌,这就是孙蔷看不顺眼田穗的来源。
    美貌就跟地位一样,因该是上层阶级才能享有的东西!
    可是田穗的出现打破了她一贯的观念,就相当于当面甩了她一记耳光!
    她知道美貌可以带来多少的利益,但凭什么那种乡下人家的女孩子也能长得这么漂亮?!真想弄硫酸泼在这贱货的脸上!
    于是孙蔷冷冷颐指气使道:“你,等等!”
    林玲拿着鸡毛掸子进来了:“怎么了?”
    “你,今天去把外面院子的狗粑粑给我捡干净了,听到没有?!要是我跳完舞回来,看到院子里还有狗粑粑的话,你就把狗粑粑舔了!”
    说完,孙蔷就提着裙子上了楼去。
    而林玲带上了一副橡胶手套——这娃一点生活观念都没有,狗会满院子拉粑粑么?都是去外面树底下解决的。
    捡粑粑?!捡个p。
    ***
    中午,孙启农的两个孩子也下楼来吃饭了。
    孙薇,孙苇还在上高中,今天周末,堂姐孙蔷出去跳舞了,他们两个小辈只能窝在家里写作业。
    林玲今天的保姆任务就是给他们烧中午饭,于是她展示了一下厨艺,拿出了几道拿手小菜。
    很快,一桌色香味俱全的大餐上桌了。
    孙薇闻到了味道,小兔子一般地窜了下来,紧接着她弟弟也撒着丫子跑了过来,两个小鬼胃口真大,一桌的饭菜很快就被饭扫光了。
    孙薇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这饭菜真好吃,比你昨天做的好吃多了。”
    孙苇也很佩服她:“对啊,田姐姐,这豆腐是怎么做的?我怎么吃出了牛肉味道?”
    “用豆瓣酱做的,加了点花生碎。”林玲笑道:“我还留了一锅呢,晚上等你们父母还有孙蔷小姐回来吃。”
    一听到堂姐的名字,孙薇就放下了筷子,嘟起了小嘴:“姐姐她真没意思,自己跑出去跳舞了,从来不带我们。”
    林玲趁机道:“薇薇,等你长大了,也就能跟孙蔷她一样去跳舞了。”
    孙薇摇了摇头,她还是不高兴嘛。
    凭什么堂姐可以享受这么多娱乐,而她和弟弟只能整天做作业?!
    林玲这时候忽然道:“要不然,我带你们一起去看看好不好?”
    两个孩子都流露出向往的目光来,有人带他们去?那再好不过了!
    孙薇却担心:“可是,我们的作业还没写完呢。”
    “没关系,作业我帮你们写,十分钟搞定。”
    “真的吗?”
    “真的。”
    林玲三下五除二做完了高一作业,然后带着两个瓜娃子出去耍了。
    ——这就是她计划的第一步。
    按照小说的剧情走向来看,今天是孙蔷爱上苏培浩的关键节点,尤其是在鹿鸣馆舞会结束后,孙蔷会耍一点小花招和苏培浩扯上关系。
    恰好,趁着这个节点,让两个小孩看清楚他们堂姐的为人。
    这就是她改变故事第一章的关键所在——
    孙蔷不是想勾引苏培浩么?
    那好,她让两个小的看看孙蔷的“勾引方式”。
    **
    故事的第二幕发生在鹿鸣馆的走廊上。
    下午一点,舞会正式结束了。
    刚刚跳完舞的孙蔷很是兴奋,她和全场的焦点苏培浩一起跳了一支舞,她看到了全场女人都投来羡慕嫉妒恨的表情,这让她更加飘飘然了。
    对于一个高贵的女人来说,最好的陪衬就是同样高贵优雅的男人。
    她似乎太得意忘形了些,一颗心还系在怎么把苏培浩带到家里去。
    冷不防,一个拐弯,她撞到了一个人。
    “啊!”对方一声尖叫。
    满杯的红酒洒落在她的衣服上。
    “笨蛋,你走路没长眼吗?!”孙蔷抬手,就想给她一记巴掌。但是正在这时候,她注意到了不远处走廊上的苏培浩,于是这一巴掌收了回来,继而“啊!”地一声惨叫,她装模作样摔倒了下去。
    一张精致的脸蛋都挂上了泪水。
    如此卓越的演技,把小服务员都看愣住了。
    这倒不是像哪个参加舞会的名媛,而是像大街上碰瓷的。
    “小,小姐,你没事吧?!”她赶紧去扶她,但是孙蔷故意夸张地叫了起来:“别碰我!我的脚扭到了!”
    苏培浩果然闻言走了过来,身后还跟了一些人。
    “怎么回事?!”匆匆赶来的大厅经理看到这一幕,满头都是冷汗。
    “我不知道,经理,我……”
    小服务员也是束手无策,鬼知道现在的客人怎么会自己上门来碰瓷?!
    孙蔷立即道:“是她走路撞到了我,我的脚好像扭到了。”她又楚楚可怜地看着苏培浩:“苏先生,你能扶一下我吗?我站不起来了。”
    苏培浩还没说话,经理已经发火了:“你,去前台结算工资,马上收拾行李离开!”
    小服务员眼泪汪汪的:“真的不是我,真的不是我。。”
    但是谁会相信她说的话?!
    她怎么能和人家孙家的名媛相比?!
    但是众目睽睽之下,人群之后传来一句:“姐姐,你别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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