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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对于同安公主这样一个眼睛里只看得到爱情两字的单纯少女来说,你跟她讲什么朝堂风云,夺嫡惊险,只怕统统都是浮云,只有拿真情来说事才能打动她。
    于是她换了一个说法,“同安啊,若是有一位王孙王子,比你容遇表哥生得还要英俊不凡,为人又温柔体贴,还对你情根深种、一心一意,哭着喊着要娶你,你可愿舍了你的容家表哥嫁给那人为妻?”
    同安公主想也不想便答道:“自然不愿,旁人再好,他也不是表哥。”
    “对啊,在你眼里,你三哥再好,可他也不是我心里的那个人啊!”
    “那谁才是你的心上人呢?阿筝,告诉我好不好?”
    洛筝哪能说个名姓出来,只好信口瞎编道:“我也不知道那个人是谁,只是我曾经梦到他出现在我的梦境里,手拿一支草原上罕见的七叶兰,唱着情歌朝我走来,虽然我看不清他的脸,可是我面对他时的那种怦然心动,在面对你三哥的时候是一点都没有过的。就算我不知道他到底是谁,但我可以肯定的是,他一定不是齐王殿下,所以,你以后别再替他说话了,好不好?”
    “不过是一个梦,你就喜欢上了那个梦里的男子?”虽然听起来很浪漫,但同安公主还是觉得有些匪夷所思。
    “这,所以才有一个词说的好,叫梦中情人嘛!啊,你看,状元郎过来了……”
    洛筝拉着同安公主到窗前去看状元郎,虽然新科状元乃是金殿之上御笔亲批名列榜首,但要论容貌却是远不及跟在他后面的榜眼和探花,而这位探花郎倒也算是洛筝的一个熟人。
    “想不到那个路痴文采不错嘛,居然考中了探花郎,看来要给他送一份贺礼了。”洛筝轻声笑道。
    同安公主虽说也和卢生同桌吃过饭,但早忘了他这个人,不由问道:“阿筝,你在说谁?”
    “啊,没什么,对了,再过几日便是杏花宴吧,到时候你想不想也去尝尝那杏花酒,顺便多看几位新科进士、青年才俊啊?今天只看到三个,也太少了些。”
    “杏花宴从来都是父皇宴请那些新科进士的,哪里会有我们这些闺阁女儿的席位。”
    “事在人为,说不定今年就有了呢?”洛筝冲她眨眨眼,笑得简直像个小狐狸。
    同安公主只当她是在开玩笑,并没放在心上,哪知第二天午后,她就听到了一个消息,说是木兰郡主上书御前,请求陛下准许今年的杏花宴除了新科进士们之外,再特准帝都的名门才女们也可旁列一席。
    其上书中言道:“臣女每与帝京中才女相交,诸姊皆慕余沙场杀敌,不让须眉之风采,深憾已身虽才华满腹,惜无用武之地。而余亦深慕诸姊之文章华采,故忽发奇想,余以女身而领兵杀敌,不让男子,全赖圣上洪恩,宽仁知任,不以女子之身而弃余之不用,方始显也。故求圣主再降洪恩,使帝京诸姊可共赴琼宴,与金榜才子相较高下,一展其才华所学,以彰其才名,不致令明珠藏于闺阁,不显于世也。臣女再三叩首以请陛下。”
    这消息一传出来,整个帝京的才女们都激动了。且不论这些才女们对木兰郡主那有些复杂的小心思,单就木兰郡主的这则上书提议,她们倒都觉得是极好的,辛苦习得的才艺,自然是想要在人前展露一番,方不负自己下过的那一番苦功。
    那些参加杏花宴的新科进士们就更是兴奋了,能和出门名门的大家闺秀们诗文唱和,同场相较,若是有幸自己的才学得佳人慧眼赏识,得娶一门好亲事,那可真是金榜题名、洞房花烛,大登科之后小登科,天公作美啊!
    便是其他那些不相干的人,眼见有这么一场热闹看,也都是大感兴味,盼着到时候好生出些个风流佳话出来。
    因此,整个帝京中人都极为关注皇帝陛下对木兰郡主这则上书的批示。
    永定帝和臣子们商议的时候,虽有人反对,但也有人支持。反对的最凶的除了那几个礼部的老腐儒之外,应和者倒也寥寥,不少官员想到自家待字闺中的女儿,觉得这倒是个不错的机会,正好方便榜下捉婿,挑个好女婿,便是没有中意的,只要女儿的才名传了出去,还怕找不到个好婆家。
    眼见支持者占了多数,齐王与燕王两位殿下忽然同声出言反对,倒让群臣们吓了好大一跳,真是难得见这两位殿下也有步调一致的时候啊!
    于是,皇帝陛下丢下一句容后再议,眼见离杏花宴已经没有几天了,却还没个准话儿,于是整个帝都人民都在猜测心焦中艰难的熬着日子。
    直到杏花宴的前一天,皇帝陛下才最终拍板,不顾两位皇子的一力反对,还是准了木兰郡主所请。那些老腐儒们不死心的还要据理力争,皇帝陛下轻飘飘一句,“到时候让众位闺秀戴上帏帽面纱,不就得了,本朝风气开明,便是民间,也没有这么多规矩的。”
    于是,到了杏花宴这一天,在曲江杏苑中分列两席,一席按金榜名次坐着一众新科进士,另一席则坐着在帝都中小有才名的数位名门闺秀,帏帽当头,轻纱遮面。
    上首自然坐着皇帝陛下,四位皇子坐于他的左下首,右下首的两席则坐着如今帝都最为尊贵的两位贵女。同安公主头戴帏帽,她身边的木兰郡主洛筝则不耐烦眼睛前面挡着个东西,直接拿了块白色的面纱系在耳后,露出一双灿若星辰的眼睛来,顾盼生辉,灵动非常。
    同安公主见她几个哥哥都齐刷刷的盯着洛筝看,便是从下首新科进士席上偷偷瞄过来的眼光也不少,忍不住凑过去小声道:“阿筝,好多人都在看你哎!你要不然还是换帏帽戴吧?”
    洛筝拍拍她的手,“放心啦,我才不怕被人看呢,我费了好大一番心思才能到这杏花宴来,可是准备擦亮了眼睛找良人的,戴着个帏帽把眼睛挡住了,那怎么行?”
    同安公主立刻被呛到了,“咳咳,阿筝,你,你说什么?”
    洛筝眨眨眼,“你以为圣上为什么最后还是答应了我的请求,是当真想给这些帝都才女们一个展示的机会?才不是呢,让她们露脸只是捎带罢了,最主要的是我在那则上书上最后所请的,求陛下许我在此次杏花宴上挑一个良人做郡马。还是陛下疼我,到底答应了我。”
    “可是,你不是已经有了梦中情人了吗,怎么又要在这些人里找?”同安公主想起洛筝跟她讲过的那个浪漫迷离的梦,立刻质疑道。
    “呃……”洛筝没想到同安公主记性这么好,只好再编一个瞎话来圆谎,“那个,其实呢,是因为为了知道我的梦中情人到底是谁,我特意去了月老庙求神问卜,结果月老庙的神算说我的那位梦中情人就在今年的新科进士里头,所以,我才会想出这么一个主意来,求着陛下许我们来参加杏花宴的。”
    同安公主没想到洛筝拐了这么一个大弯居然是为了找她的梦中情人,不禁喃喃道:“我,我还以为你只是为了让许小姐她们大展才名,替我们女子扬名才……”
    洛筝叹口气,“虽然我的主要目的是找个好夫君,但也确实是想给她们一个机会让她们显摆显摆,出出风头,省得每次跟她们见面相谈时,老听她们讲些酸话。”
    洛筝自从回京后,自然少不了要和帝京中的名门贵女们有一些来往。她贵为圣上亲封的木兰郡主,一跃成为这帝京中除了同安公主之外排名第二的贵女,而且以几位皇子以首的王孙公子都对她大加倾慕,在帝京中风头一时无两,风光之下,自然引得不少名门贵女心中有些不是滋味。
    因此每当她被邀去参加什么诗会啊,花会啊,茶话会啊之类的帝都贵女联谊会时,可没少听到些不阴不阳,潜台词含意极其丰富的酸话。另有不少才女们和颜悦色,一脸殷切的想要向她讨教一下什么做诗啦、填词啦、弹琴啦、绣花啦种种才艺,见她说不会后脸上就露出那种意味深长的笑来。
    洛筝虽然并不因此就觉得自己矮了她们一头,比不上她们,但是实在不耐烦看她们那副得意样儿。既然她们这些才女这么喜欢找人比拼才艺,得瑟显摆,她索性给她们一个机会让她们好生显摆显摆,有本事、有才华去跟那些金榜题名的男人比呀,老是在她一个啥都不会的人面前秀优越感也不觉得胜之不武,哼!
    ☆、第14章 生辰礼物
    待到永定帝宣布开宴,酒过三巡之后,便开始了才子和才女们的才艺大比拼。
    说是比拼才艺,其实为了双方的面子,哪里会认认真真的分出个谁胜谁负、第一第二来,不过是这位进士做一首诗,那位才女填一阙词,某位才子泼墨一幅山水,某位佳人弹奏一曲琴音,大家你来我往一番,各自展示一下自己的才华罢了。
    洛筝心情极佳的坐在一边欣赏着众人的各项才艺展示,虽然她自己是一样也不会,但不会做菜不妨碍她会品菜嘛!无论是观赏诗画,还是聆听仙乐,她都是兴味盎然,欣赏的极为认真。
    此时,在场中献艺的乃是礼部尚书姜大人的千金,为了便于抚琴,也将帏帽脱去,只用白纱覆面,素手翻飞,弹的是一首春秋时传下来的名曲《流水》。
    洛筝知道这位帝都第一美人并不是个花瓶,除了长得漂亮,这琴弹得也不赖,虽然前世她出于某种别扭的心理,就是不去听她弹琴,但现在琴音入耳,确实还是蛮好听的。洛筝微闭着眼睛,一边听着,一边习惯性的在心里又加上一句:“可惜还是没有永之弹的好。”
    洛筝几乎是立刻就意识到自己居然又在心里想到了那个死渣男。习惯真是有着可怕的力量,即使有着那样深的血海深仇,可这一听到琴音就会不自禁的想到他的毛病居然还是一不留神就又冒了出来。
    齐王秦恒,雅好音律,最善操琴。前世他哪怕不陪着他新婚的妻子,也要每日弹上一、二个时辰的瑶琴。而且还极其过分的不许洛筝坐在一旁聆听,说什么他的琴是弹给自己一个人听的,不是给她听的,气得洛筝再怎么发脾气,最后却还是忍不住偷偷爬到屋顶上去偷听他弹琴。
    而且以后无论再听谁弹琴,即使是听完举世公认天下首屈一指的琴师汪人甫的琴曲,说完称赞的客套话后,她都会在心里再补上一句,“可惜还是没有永之弹的好。”
    洛筝那个时候最喜欢用秦恒的字“永之”来叫他,秦恒为此还跟她发了脾气,说她不守为妻之道,不够尊敬夫君,硬让她喊他“殿下”。
    可是她却觉得,殿下两个字冷冰冰的,听着像上司和下属,哪有一点儿夫妻间的亲密无间,所以,只要是和秦恒独处的时候,不管他再怎么皱着眉头,她仍是喜欢“永之”、“永之”的唤他。
    现在想想前世的那些事,真真感觉就好像做了一场梦一般,当时以为会是一个甜蜜美梦,结果到最后却是一个血腥恶梦。可是自己那时候的一颗心,是真真切切为了那个叫做秦永之的“冰郎”而欢喜跃动过的。
    许是被勾起了前世的情肠,洛筝一个没忍住,眼神就朝秦恒那边飘了过去。
    他素来喜欢弹琴,也喜欢琴弹的好的女子,姜大美人在前世虽然没有凭借她举世无双的容貌打动秦恒,嫁给他做齐王妃,却最终靠着她后来苦练的琴技得以入选秦恒为帝后的后宫,做了昭仪。秦恒虽然很少召她侍寝,但却时常宣她来抚琴。
    琴音淙淙,若千溪汇聚,回旋激荡,奔流而下。洛筝想起前世这位姜小姐之所以最后被秦恒纳入后宫,就是因为她在秦恒的千秋节时在御前弹奏了一曲《流水》,得了秦恒的青眼。此刻因了自己上书,让这一众才女们也来了杏花宴,让她比前世提前在秦恒面前奏了这一曲《流水》,也不知那死渣男听出这曲中的知音之意来没有?
    然而她侧眼望去,却正撞上一双乌沉沉的眸子正自凝望着她。一见她看过来,原本如墨的眸子里瞬间就爆起了一抹亮光,眼底原先那些让人看不明白的复杂情绪刹那再无可寻,只余满眼惊喜热切,情意灼灼。
    洛筝不由一呆,不敢再与他对视,急忙调转视线。原来她也会有这一天,终于能够打败别的女子那动听的琴曲,让他的目光在她身上流连停驻,一时也不知心中是悲是喜。
    洛筝心中正自悲喜难辨,可是旁人却不知她的心思,将她和齐王的一番眼神互动看在眼中,就另是一番想头。
    姜小姐一曲奏完,满心企盼的朝齐王望过去,果然见到他眼中惊喜莫名,情意流转,可惜心上人这深情款款的眼神不是看向自己,而是目不转睛的凝望着坐在右上首含羞垂首的木兰郡主。再一想到近日京城中的那则流言,姜小姐便是再好的涵养也咽不下梗在心头的那一股浓浓醋意。
    于是她起身离场,叩谢完圣恩后,又道:“陛下,臣女等今日能有此机会一展闺中所学,得陛下夸赞,赢得些美誉,除了仰赖陛下天恩,更要多谢木兰郡主上书力荐。如今臣女等已纷纷献艺,倒是木兰郡主一心谦让,欲做绿叶以显我等。然郡主虽谦让,臣女等终不能只顾已身而使郡主才名不得彰显,故请木兰郡主不妨也大展其才,让我等瞻仰一二。”
    见永定帝的目光看向自己,洛筝起身答道:“回陛下,木兰自幼长于塞外军中,虽然读书识字是会的,可这做诗填词,画画弹琴,我实在是不会,可以说于这才艺上是一无所长,是以倒不是木兰谦让,而是我实在是没什么拿得出手的才艺,还请陛下见谅。”
    永定帝本以为洛筝一心奏请众才女们得以入杏花宴与才子们一较高下,多半自己也是想表现一番的,如今见她这般直言不讳的说自已什么也不会,小小惊诧之余,便也一笑置之。
    可惜皇帝陛下虽然很好说话,但是嫉妒起来的女人心眼却是极小的,那位姜大美人又道:“郡主何必过谦呢,不如郡主便手书一幅,让我们见识一下郡主的书法也是好的。”竟是一定要洛筝展示一项才艺。
    洛筝心中有些不耐,她的字虽然也算是写的马马虎虎,勉强能看,可是跟在座的这些人一比,那可真是纯属拿出来献丑。
    这个女人怎么就非要跟她过不去,想想前世她再吃她的醋,也没这样给她穿小鞋呀?她从来都是去找那个渣男算帐的,结果这辈子,她都对渣男没想法了,反倒被这位姜小姐给当成了假想情敌不依不饶的要让她出丑。
    洛筝正打算狠狠的给她反击回去,就听一人朗声说道:“父皇,其实今日乃是木兰郡主的芳辰,怎好让今日的寿星也来卖弄才艺让我等品评呢?”
    虽然齐王殿下是好意出言替她解围,洛筝却是心中咯噔一下,秦恒怎么会知道她的生辰?她去年十月才返回京城,还从没办过一次生辰家宴,应该无人知道她的生辰才对,他怎么会知道?
    而前世自己就是在这一天告诉秦恒自己的生日,然后欢天喜地的请永定帝下旨赐婚。
    若不是紧跟着燕王也说了一句话,洛筝几乎都要怀疑秦恒也是重生了的。就听燕王道:“三皇兄所言极是,儿臣早已为郡主备下一份贺礼,正好借着今日这杏花宴送于郡主尊前。”
    “呼!”洛筝心里长出一口气,既然燕王也知道她的生辰,那齐王就不可能是重生的了,因为上辈子除了她爹她哥以外,再就只有秦恒知道她真正的生辰了。为了不在母难日办生辰宴会,前世洛筝做了皇后之后都是挑她真正生日的后一天办寿宴。可是这辈子燕王和齐王这哥俩居然都知道了,那多半是他们通过什么别的法子知道的。
    可是他们到底是怎么知道的,该不会,洛筝转头看向坐在她身旁的同安公主,这辈子除了她父兄,也就只有她这位闺蜜知道她的生日了。
    同安公主看出她眼中的疑问,赶紧小声辩白道:“不是我说的,他们压根就没来问过我啊!”
    这时永定帝也看向洛筝笑道:“原来今日竟是郡主的芳辰,若不是恒儿他们说起,朕还不知道哪,既然他们都给你备好了礼,朕也不能空手给你贺寿,郡主不妨说说看,想要个什么样的生辰礼物?”
    洛筝只得暂且压下心底的疑问,起身躬身谢恩道:“臣女多谢陛下隆恩,既然陛下厚爱,那臣女就厚着脸皮提出一请。臣女年已及笄,正所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可惜如今却没有中意的人家,便想在诸位年轻有为、才华出众的新科进士中择一佳婿为我的郡马,还望陛下恩准!”
    ☆、第15章 被设计了
    宴席之上顿时响起了一片抽气声,人人都被这位木兰郡主的大胆给惊呆了,纵然大秦朝风气开放,但这男婚女嫁向来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里有姑娘自己大刺刺的这般理直气壮,在这大庭广众之下挑女婿的?
    果然是从塞外来的不知规矩礼数的野丫头,头戴帏帽的一众才女们心中如是想道,便是新科进士中也有不少人觉得此女太过彪悍,哪里有女儿家的羞怯婉约、含蓄矜持。
    哪知永定帝却并不以为意,还笑着赞了一句,“郡主不拘泥于俗礼,敢想敢言敢做,确是不让须眉啊!朕便准了郡主所请,只不知,在场这么多位金榜才子,郡主要如何选婿,是抛绣球呢还是比武招亲,若是比武招亲的话,只怕他们可没一个是你的对手?”
    众人闻言,又是一惊,没想到这位素来不苟言笑,性情冷淡的皇帝陛下听了这样一番不合规矩礼数的话不但不生气,居然还恩准了,这位木兰郡主在御前可真是太有面子了!
    洛筝倒并不觉得奇怪,前世永定帝就很喜欢她,她在金殿上提出要自主择婿,永定帝都答应了她,等她做了他的儿媳妇之后,不管秦恒和他爹关系有多糟糕,她和这位公公相处的却一直很好。
    于是笑眯眯道:“臣女因从小长于军中,所以极是仰慕文人风采,所以臣女此次既不会抛绣球,也不会比武招亲,而是想用一个极是文雅的法子挑个良婿。“
    “哦,不知是何妙法啊?”
    “其实也不过是个再简单不过的法子罢了,”洛筝说着,一面解开她蒙面的白纱,“诸位士子,倘若有想娶我为妻者,便请为我画一幅肖像,所画肖像最得我心者,便是我的郡马。”
    既然要公开选婿,自己能看清这些备选对像的长相,自然也得给人家看看自己长得什么模样吧。
    一众进士们只觉眼前一亮,不想这位沙场杀敌,不让须眉的木兰郡主竟然生得这般颜若春花,灿若明珠,一点也不像自己之前想的那般是个如钟无艳一般的无盐丑女。更有一个士子竟然发出一声惊呼:“啊,天哪!你,你不是——”
    立时便有内监道:“陛下面前,不得无礼!”
    洛筝忙向永定帝躬身道:“臣女回京路上曾与卢探花有过一面之缘,彼时臣女女扮男装,所以卢探花此刻才会这般吃惊,还请陛下宽恕卢探花无心之失!”
    永定帝闻言笑笑,摆摆手道:“不妨事的,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雌雄?探花郎文章虽写得好,眼力上却差了那么几分啊!不过,郡主用此法选婿有何深意啊?”
    洛筝眨眨眼,“其实并没什么深意的,只是木兰实在是才疏学浅,用诗文琴棋来选个郡马,实在是不知要怎么选,还不如看谁画我画得最好,我便选谁,更为简单明快,若是诸位士子已有妻室婚约或是对本郡主无意的,自不用浪费笔墨,只管宴饮为乐。”
    也亏了大秦朝的开科取士制度,除了考校做文章写策论之外,也不忘考一考举子贡士们这“琴棋书画”文人四艺,是以在坐的进士们基本上人人都是会画那么几笔的。
    “好,朕就依郡主之意,便以一半个时辰为限,若诸卿对郡主有好逑之心,这便可开始做画了。”
    除了一小部分人仍然端坐不动外,大部分的进士略一思忖,都纷纷拿起了画笔,倒是那个卢书生呆呆的看了洛筝好半晌,才跟大梦初醒一般赶紧跳起来挥毫作画。
    因了大部分的进士们都在忙于作画,场中的气氛便有些冷清,燕王眼珠转了几转,起身笑道:“等这些进士们作画完毕,只怕还要些时候,不如郡主先看看小王为郡主所准备的生辰贺礼如何?”
    洛筝起身淡淡一笑,“有劳燕王殿下费心了。”
    燕王从亲随手中接过一个匣子,亲自捧到洛筝面前,打开来,乃是一支用玉石雕成的七叶兰花。绿玉为叶,紫玉为花,花心一点黄玉是为花蕊,不但雕功难得,便如真花一般,更难得的是这三种不同颜色的玉石不知用了何法衔接在一处,瞧上去竟宛如是天然生成一体三色的玉石一般。
    “听闻这七叶兰只生长于塞外草原偏僻危险之处,且数量稀少,极为罕见,小王无法从草原上为郡主摘得此花,便只好寻来这一方玉石,请京城名玉坊最有名的玉雕大师霍师傅连夜赶工为郡主雕出这一支七叶兰来,以敬贺郡主芳辰,愿郡主芳姿如同此花,永开不败!”
    洛筝仍是淡淡一笑,躬身施了一礼,“谢过燕王殿下。”方将锦盒接过随手放在案上。
    见她并没有和自已多客套两句的意思,燕王只好有些讪讪地又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见秦恒一脸云淡风清的自斟自饮,忍不住笑问道:“不知三皇兄给郡主备了什么贺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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