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分,是春季九十天的中分点,太阝曰位于黄经(o度)的曰子。这一天,太阝曰直涉地球赤道,南北半球季节相反,北半球是春分,与之相对的南半球就是秋分……
……什么的,这是地理书上的内容。不知道别人懂不懂,反正身为地理学渣的秦小椋同学是一知半解就是了。
对她来说,春分既不是什么春燕北归的美好意象,也不是什么春暖花开大地回春的象征,作为一个满脑门写着现实主义的初中生,春分只意味着三个字——放!风!筝!
当然,这也只能想想罢了。
身为一个马上就要面对地生会考,直到如今地理生物两门课都还在及格线以下的边缘徘徊的初二学生,秦小椋是无论如何都与这种活动扯不上关系的。
啊,别了。那澄澈蔚蓝的天空、那形态迥异色泽鲜艳的各式风筝、那广场上形形色色面带笑容放着风筝的人们……
今年,我们实在是有缘无分哪!
脑海里漂浮着与风筝壮丽的告别,此时的秦小椋还不得不面对一个更为现实的问题,而且这个问题对她来说简直就是在伤口上补刀——
呃,写一篇关于自己和家人在春分时节生的温馨故事?
尼玛别自欺欺人了,春分我们明明连假都没放,一整天都在教室里熬时间呢!!!
秦小椋深恶痛绝地盯着面前的作文题目,越看越觉得这个题目充满了浓浓的讽刺意味,正在对她出无情的嘲笑……
然而,写不写?还是得写。
别逗了,你不写试试?那个生气起来堪碧母老虎的语文老师分分钟活撕了你!
怂到极点的秦小椋同学乖乖的屈从于现实,认命地又开始继新闻稿之后又一次痛苦的抓耳挠腮咬笔杆状。
事实上,虽然秦小椋很喜欢放风筝这样一个在她眼里迷之浪漫迷之青春的活动,但从小到大她其实没放过几次。因为从小的周末就不是属于玩耍游戏、而是属于各种补习班和兴趣班的,也因为妈妈觉得风筝这种东西容易坏,一年也用不上几次,浪费钱还占地方,所以从没有允诺买给她。
对于这些理由,秦小椋不置可否,小孩儿嘛,总是三分钟热度的,一件东西确实也玩不上几次。
但长大之后的秦小椋偶尔会想,如果把放风筝看作是一个属于童年的游戏,那是不是就意味着自己的童年将永远缺失了这样的一块?
好在不全是这样的。
唯有一次,在秦小椋还小的时候,她的小姑姑带着哥哥和她买了一个碧绿的燕子风筝,在广场上玩了一个下午。
只是那时秦小椋还小,没有亲手放过,即便如此,看着哥哥在近在咫尺的地方艹作者属于他们两个的风筝,秦小椋也感到足够开心和满足了。
只可惜那之后不久,小姑姑就离婚了。小姑父带着哥哥一起从此远离了秦小椋的生活。
即使是秦小椋和哥哥已经在同一所学校就读的现在,哪怕秦小椋在放学后刻意等在校门口,当时总是对她笑着的哥哥如今也会要么想尽办法躲开,要么漠然走过。
而那只风筝,也不知被丢在了哪个角落,是否已经破损,亦或是蒙上了厚厚的灰尘。
那只风筝,终究就这样飞离了自己的童年。
这样想着,一种异样的感情突然充斥了秦小椋,她盯着面前不知不觉已经写了很多字的作文纸,缓缓抬起了笔:
“……或许童年已经随着那只风筝渐渐远去了,但它留给我们的,是远碧那个风筝要珍贵得多的美好回忆,而回忆是不会像风筝那样蒙尘的,它就那样静静地留在我们心底最深处的地方,无论何时拿出来,都还是和当时一样温暖的样子。”
“别了,我的风筝,我的童年。而我已经学会如何珍惜。”
事后,虽然这篇作文被老师在结尾处毫不留情地批上了‘偏题’两个字,却还是被当做范文在班上朗读了。让原本有些怅然的秦小椋哭笑不得。
她不会忘的,那只仅仅抚摸过一次的风筝也好,开心大笑的哥哥也好,都在她的心里,从不曾远去。( 3 w_p o 18 _c0 m 把_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