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这和我想象之中的重生完全不一样啊!
他原先的晴雯和袭人呢?他原先满院子莺莺燕燕鲜花嫩柳一样的女儿家呢?
【天意如此,】无字天书慢悠悠显示道,【非人力可改也。】
宝玉沉沉吐出一口郁气来,思索一番,如今这般,总强过前世那种无处可去的孤魂野鬼。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躯壳被人夺了,看着自己心尖尖上放着的人儿凄凄惨惨病逝,看着贾府将自己最后一丝富贵荣华也燃烧殆尽......
如此一想,他却又心平气和了许多。想及前世已然去世的贾母,便忙忙抬起脚来,去贾母住的院子请安。
贾母一向最为疼爱于他,真真是视若心肝宝贝一般,恨不得日日捧于手心之上。若是有什么好吃的好顽的,第一个念起来的,必然是宝玉的名字。
宝玉也知,只是他先前一直也只是理所当然地享受着这独一无二的宠爱,因着习惯了这明朗春日涓涓细流,所以,这一切于他眼中,都变得无甚特别起来。
可直到凛冽寒冬来临,宝玉方才知晓,这份情意究竟是怎样熨贴而令人心生感动——此生,他怕是再也不会遇到这样一个人,会慈和地笑着满足他全部的小要求。
他进贾母房中时,贾母这日带了秋鼠的昭君套,着了绛紫色缎绣玉堂富贵皮袍 ,又靠了只秋香色的大引枕,与立于旁边的鸳鸯说些什么。鸳鸯拿小木槌一下下替她敲着腿,贾母微微眯起眼,觉着甚是舒服。
“鸳鸯,再重一些。”
小木槌的力道依言更重了些,贾母吐出一口气,只觉得通体顺畅,睁开眼来:“你这丫头,力道倒是拿捏的刚刚好——”
这一看,她不禁就愣了下。跪在她膝前拿着木槌的,哪里是什么鸳鸯,而是唇红齿白面如满月的小公子哥儿。不是别人,正是她的宝贝孙子。
“哎呦,”贾母又是笑,又是心疼,忙将宝玉拉起来,“你哪里做过这种事!你身娇肉贵的,倒小心捶的手疼。”
她又嗔着鸳鸯:“你也是,怎么也不说一声,就由着他来?”
鸳鸯见贾母面上都是挡不住的笑意,那笑都深深浸入了她每一丝皱纹之中,将那些浅浅的沟壑都悉数填平了。便知她心内是极欢喜的,不过是口头上装着生气罢了。鸳鸯自己也不由得抿嘴一笑,道:“宝三爷不让我说呢。”
宝玉笑嘻嘻凑上来,望着贾母如银的白发,亲昵道:“不过是给老祖宗捶捶腿,这本来就是孙儿该做的。老祖宗若是喜欢,孙儿天天都给老祖宗捶!”
末了又推销自己:“我捏肩的手艺也不错,老祖宗再试试?”
贾母笑的前仰后合,心中熨贴的不行。直到宝玉起身去净房,她仍是挂着笑的。
“旁人还怨我疼宝玉,”她与鸳鸯道,“哪里有人会连这样的小事都记得我!他这么孝顺一个孩子,如何能让我不疼他?”
这世间,无论是怎样的人,沾了这一个情字,心中总不能说是完全不求回报的。而他们所想要的回报,也不过是一模一样的心情、一模一样的关心。他们一腔真心托付于你,总愿着你妥帖的珍藏这片真心,方才不至于心中委屈。
而宝玉历过了这一番生死,对这些个情意便看的更重。投之以木桃,报之以琼琚,此生,他定然会与贾母一个康和而心满意足的晚年,绝不会再重演前世。
宝玉不过去解了个手,回来时,各色芝兰玉树的少年郎已然塞满了贾母的房间。房中人个个都生的一副好相貌,虽是品貌不同,却都是令人眼前一亮。
最为奇异的是,这些人似乎都极为熟悉他,满含着亲近之意将他拉过来,“宝哥哥”“宝弟弟”叫的不停口。
宝玉:......
这又是什么状况?我莫不是走错房间了?
无字天书兴奋地打出一连串【呵呵呵】来,很是幸灾乐祸地给宝玉一一指:【你左手边那个是迎春,右手边是探春,那个最小的是惜春。坐在椅子上的是元春。怎么样,可认全了?】
宝玉:......
他从未有过哪一日,比今日更觉着身心俱疲。他只想将自己锁在房中,好好儿的独自静上一静。
第3章 立下决心(修改版)
元春乃是他的嫡亲哥哥,沉稳大方,眸中自有万种心机,城府不露;迎春自是温和,令人觉着如沐春风,只是话不甚多;探春神采飞扬,顾盼神飞,修眉秀眼,生的不俗;惜春是东府珍大爷的亲弟弟,因着那边无人玩耍,常往这府里来。他年岁尚小,尚且爱玩爱闹,却不是那种总闯祸的熊孩子,懂事起来甚至令人觉着心疼。
这一室塞的满满当当皆是子弟,如此方能显得贾家乃是后继有人、根深枝茂的大家族,令贾母看了便觉心中欢喜。她招招手,将宝玉唤过来,让他坐在了自己身旁。
王夫人见了,嘴角不禁便噙了丝笑意,随即又端着慈和的面容继续转了转手中的佛珠。
贾府用饭,一向是寂然无声的,连一声咳嗽也不曾听闻。因着是早上,不过简单用了些粥,又有底下庄子献上来的鲜嫩的野鸡崽子汤和果子狸肉,就着粥一吃,咸浸浸的颇有味道。
只是宝玉忽的想起贾府山河日下之时,不禁心生担忧,连手中的饭也无法好好用下去了。
他之后于底下伺候的下人及贾母说的闲话之中,逐渐也得知了些消息,知晓如今正是新皇刚刚上位之时。太上皇居于延华宫,颇有与新皇平分秋色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