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这是血族中等级最低的血族,尽管战斗力惊人,却丧失了基本理智,由新血族赋予生命。在血族中,地位比狗还要低。
    趁它还没有看见我,我迅速打量四周,寻找躲避的场所。这时,一辆私人马车进入我的视线,正在朝这边驶来。雇得起私人马车的,多数是有头有脸的富豪。他们会在马车前挂上驱魔灯,防止低级血族入侵。不过,对于我这种级别的血族是零作用。
    是的,我是血族,还是几近绝迹的旧血族。在这个新血族横行霸道的时代,旧血族要么待在古堡里坐吃山空,要么像我一样被千里追杀。幸好,相较于新血族,我们有一个优点,那就是能瞬间移动。
    马车越来越近。但糟糕的是,那头怪物也在向我逼近,它口腔里腥臭的气味飘过来,差点把我熏晕过去。
    想起小腿上绑了一把匕首。我不动声色地蹲下来,握住匕首,准备抽出来。然而就在这时,怪物突然朝我扑了过来。
    ——该死!
    谁说这玩意儿没有智慧的,它早就发现我了!
    我单手撑在地上,一个翻身,险险地躲过它的袭击。见我如此轻松地避开它的袭击,怪物张开上下喙,愤怒地咆哮一声。腥黄色的黏液在它唇齿间拉开,恶心得令人头皮发麻。
    马蹄声越来越响亮。不敢耽搁,我拔出小腿上的匕首,两三步跳到它的头顶,双腿夹住它粗壮的脖子,举起匕首,自上而下狠狠地凿穿了它的头颅!
    一道鲜血飙在我的脸上。
    怪物“砰”地倒了下去,溅起泥泞的雨水。
    同一时刻,马车距离小酒馆只有几步。怪物还在痛苦地挣扎,把它的头颅踩进泥坑里,我埋头估算着马车还有多久过来。
    倒数三秒。
    两秒。
    一秒。
    咬牙拔出匕首,刹那间鲜血喷射了一地,小酒馆深色的雨棚瞬间积满了血红色的雨水,淅淅沥沥地淌下来。
    我瞬间移动到马车的顶篷上,半蹲下来,把匕首插回小腿的皮袋,对小酒馆的老板娘笑笑“抱歉。”说完,觉得有点没诚意,掏出一枚金币扔过去,“这是补偿。”
    在所有人惊愕加惊恐的目光中,我若无其事地攀住马车的房檐,钻进了车厢里。里面坐着一个贵妇,一个女仆,均被我浑身鲜血的模样吓得够呛,正目瞪口呆地望着我。
    车厢很宽敞,别说三个人,挤五个人都没有问题。我对她们和善地笑了笑,说“别怕,我不会伤害你们。”
    说完,我自然地坐了下来,却没想身上的血迹浸湿了蕾丝坐垫。这么出城肯定不行。注意到车厢角落有个箱子,没有盖紧,深紫色的裙摆水波一般溢了出来。我想了想,掏出一枚金币,问道“请问,我可以买一件衣服吗?”
    没人回答。我也没指望她们回答,随手把那枚金币放在桌上,说“谢了。”
    五分钟后,我换上一条深紫色的绸缎长裙,把血淋淋的斗篷扔出窗外。裙摆绣着清丽的白玫瑰,笼罩着镂空黑蕾丝,很符合我的审美,忍不住又给她们一枚金币当作谢礼。用毛巾擦掉脸上的泥点与血迹,我戴上鲜花宽檐帽和黑网纱,不然红眸太显眼,很容易吓到无辜的路人。
    看马车行驶的方向,应该是城门。本想等马车出城,就和这两位可怜的女士分道扬镳。谁知,马车径直驶向城郊。我刚想问贵妇马车的目的地,就听见车帘外男仆的声音“马戏团快到了,夫人。”
    马戏团?
    我转了转眼珠,看向女仆,说“你留在车上,我陪你的夫人去看马戏。”
    贵妇咬咬下唇,想说什么。我掀起裙子,露出小腿插着匕首的皮袋“别着急回答,再考虑一下。”
    她们被我说服了。
    如果不是在被追杀的情况下,我还挺愿意去看马戏的。我出生在一个贫寒的家庭里,父亲是码头工,母亲没有工作,全家仰仗着父亲1000法郎的年收入过日子。生活尽管贫苦,过得却还算平静,我的出生则打破了这份平静——我天生黑发红眼,父母却是金发蓝眼。因此,我母亲总是被父亲拳打脚踢。一开始,我还会心疼母亲身上的青紫淤痕,劝她离开父亲。她却辱骂我是个野种,质问我为什么要钻进她的肚子里。
    后来,我碰到了现在的养父。相较于亲生父母,养父简直是神甫一般的存在,给我吃,给我穿,教我识字读书,教我皇家礼仪。可惜,他是个变态——倒不是说,他对我有什么非分之想,而是他像我生父一样是个暴力狂。
    打个比方,他让我读《君王论》,读完必须写读后感。只是这样,当然没问题。他变态就变态在,若是写出来的读后感,不符合他的观念,就是一顿鞭笞加禁闭。久而久之,我终于受不了逃了出来。
    但是,他身边的走狗实在太多,于是就有了开头那一幕。
    说起来,不管是在生父身边,还是在养父身边,我都从未有过娱乐活动。跳绳,捉迷藏,看马戏,于我而言都是奢望。
    马车驶进圆拱形的木门,透过车窗望去,到处都是白色帐篷与幽蓝色的火把。告示栏的海报色彩鲜艳,线条夸张。离我最近的一幅海报,上面画着一头猩红竖瞳、尖嘴猴腮的红眼蝙蝠,正对着前方诡异微笑。
    下方是一行潦草而怪异的文字
    召唤吸血鬼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