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泰安是识字的,叶煊幼时是见过不少次的,那字就是这样歪歪扭扭的不怎么好看,原因是因为泰安习惯用右手拿刀杀人,他右手力气很大用不好笔,所以只用左手写字。
    后来叶煊也了解到,泰安的左手字都是被他娘亲硬逼着学的,后来他娘亲离开后,泰安就不怎么写字了,因此他不管长多大,认识多少字,自己写的字依旧都是这么丑,一般人是模仿不出来的。
    叶煊看着沉默了许久,“下毒的,是泰安?”
    谢玉舒惊骇了一下,在叶煊沉静的眼神里,赶紧摇头,他将手里的合起来的纸递过去,道,“泰安只是传递消息之人,未曾下毒。”
    “……原来如此。”
    叶煊想起泰安跟着黄莽一夜未归,想起春猎上几次离开,想起泰安在皇宫的神出鬼没。
    其实自己是知道泰安跟冯子健之间一直有联系这件事的。
    叶煊的视线落在桌上那瓶神药上,突然就知道这个药瓶为什么出现在这里了。泰安能偷黄莽一次药,自然也能偷第二次第三次,又或者当初偷了就没还,他赌这瓶药能保住良妃的命,可良妃没有用——不,或许,这瓶药根本就没有到良妃手中。
    因为良妃如果有这瓶药的话,在封月以死胎的名义出生的时候,她就会拼一把,将药给封月服下,封月如果真的吃了那颗药,以他当时糟糕的身体状况,就算是能活过来也会直接被补死。
    封月还活着,就证明良妃没有药。
    “子煊。”谢玉舒心疼的看着沉默不语的叶煊,上前抱了抱他,将他眉心的褶皱抚平。
    叶煊露出一个浅淡的笑,伸手捧起谢玉舒的脸,在他眼尾的红痣上落下一个轻柔的吻。
    “每次我遇到这种事情,你总是在我身边。”两人额头相抵,叶煊沉着声音说这话,突然忍不住笑了起来,他说,“还好,你还在。”
    谢玉舒闭着眼睛在他掌心蹭了蹭,镇重而温柔的道,“七殿下,我在。”
    他没有叫他陛下,也没有叫他子煊,而是叫他七殿下,一如多年前那个雨夜,他举着伞在宸娇殿前,眼里倒映着少年苍白的脸孔,满心满眼都是心疼。
    谢玉舒还是那个谢玉舒,自走近他心里就从来没变过,越是温柔,叶煊越是不愿意放手。
    他像是一只被族群驱赶而出的恶狼,想剖开自己所有的腐烂和伤口,藏起自己的尖牙利爪,用可怜和眼泪,捆绑住这个一时心软而停驻脚步的好心白猫。
    “玉舒。”叶煊用力的抱住谢玉舒,将眼里所有的暴虐情绪都掩藏进黑憧憧的眼底。
    木盒里面的信件,都是冯子健和各路人马来往的凭证,其中所揭示的两件事情,都足以将冯子健罢官下狱。
    一,是越贵妃李岁安的身世,她并非李尚书之女,而是渤海一族上一任国师李崇海的女儿之一,李崇海死于渤海王族党争之乱,仅剩一女封郡主,本与现任渤海王有婚约,因王族战乱不知所终,有传闻已战死,亦有传闻被长公主收为己用。
    证据就是国师李崇海信仰巫族,自幼给女儿喂毒药浴,想将女儿培养成毒人,其血含有剧毒。
    二,则暗指冯子健有混淆皇室血脉的嫌疑,没有什么证据,也就是提了寥寥几笔,无一不指向永寿宫的昭王。
    叶煊看过之后断定,“两份证据出自不同人之手。”
    谢玉舒也发现了,“这些都是陈年信纸,唯有这一封是做旧的,虽然手艺不错,但纸上带有浅淡的药水味,摸起来也有种被火蜡熏烤过的感觉,而且,这封信纸材质也不一样,太薄了。”
    第71章
    不管这些证据其中的真假, 都已经足够论罪而处了,满门抄斩也不是没有可能, 甚至还可能得一个不包庇不徇私大义灭亲的名声。
    叶煊却将东西收起来,没有就这么宣扬下去,反而是引而不发,等着一个合适的时机,谢玉舒大概猜到他要做什么,几次欲言又止,最终什么都没说。
    他知道,这其实是叶煊能给冯子健最好的结局。
    谢玉舒对冯子健的观感很复杂,初相逢,冯子健领三十万兵马压境,用武器无声逼迫叶煊登基, 不苟言笑的面容和满身肃杀的气息,让他忍不住皱起眉绷紧背脊, 不由自主的产生被野兽盯上的危机感。
    其后朝堂对立,冯子健又与叶煊闹得不可开交,尤其是登基大典上那些北戎刺客, 是混在冯子健军队里进的城。便是叶煊什么都没透露,谢玉舒也猜得出来, 没有冯子健的首肯, 哪有沙子能迷了他的眼呢。
    谢玉舒一方面理解冯子健隐忍多年的愤懑和艰辛, 一方面又对曾经救国救命的战神却成为勾结敌首的内奸而感到失望和难过,而且, 冯子健连亲侄子叶煊都不放过, 为了不让他登基, 推动安排刺杀!
    可是后来接触中, 谢玉舒又发现冯子健在朝中看似张狂,实际上却并未揽权滥权,谢玉舒作为百官之首的相国,和冯子健都有监国摄政之权,谢玉舒观察了许久,本以为冯子健会借机挤压他的职权,到头来却发现,率先提出交还监政之权回归皇权中央的,居然是冯子健。
    而且这半月,他和冯子健及其手下相处的多,在黄莽等人的口中,所形容的那个冯子健,除了表情越发少了之外,内里还是跟多年前一样,是一个忠君爱国侠肝义胆的好将军。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