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废品的刘军红操着家乡话嚷嚷道:娃娃真不是我杀的,我就是蹬着三轮车从这里过,三轮把这块石棉瓦碰倒了。我下车想给扶起来,就看见娃娃躺在这里。我在这一片儿,也收了好几年废品了,都知道我的品性。金奶奶,咱们又不是不认识,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我杀你家娃娃做什么嘛!rdquo;
人不是他杀的。rdquo;
焦旸神情专注地打量了一阵男童的尸体,又看了看刘军红粗糙、皲裂的大手,对围着的几个街坊道:大家冷静一下,请看小金脖子上,有几道明显青紫的痕迹,嘴唇和鼻子也发紫。这说明,他是被人用力扼喉而死。被掐死的人,由于呼吸不到空气,面部因缺氧,而呈现紫青色。这种死法很痛苦,所以人的眼睛,会明显凸出,脸色涨红,舌头有时也会突出。
然后仔细观察,其中一道指印上,有发粘的胶质物。说明害死小金的凶手手指上,有胶布一类的东西,也许是创可贴。大家再看刘先生手上,并没有胶布痕迹,倒是有很明显的尘土跟黑灰,还有点铁锈。但是小金脖子上很干净,所以,人应该不是他杀的。rdquo;
此时这几个街坊议论纷纷,小金的爷爷颤颤巍巍的上前道:你说不是他杀的,那是谁杀了我的孙子啊?!rdquo;
焦旸道:刘军红不到下午四点,发现的孩子。按您二位的说法,孩子是下午一点多,步行出门上学的。也就是说,孩子在这段时间里,就遇害了。而这里,距离您家不到四百米,并且没有明显拖拽痕迹。也就是说,这里很有可能,就是直接案发现场。
因为假如说要移尸,那必然是要掩藏罪行,就会妥善处理孩子的尸体,以免暴露。正常人肯定不会大费周章的运走尸体后,再带回原位hellip;hellip;rdquo;
余晓光忽然举起手道:焦队,那我能弱弱的问下吗?一个孩子能招惹什么杀身之祸啊,凶手要恰巧,就不是正常人呢?!rdquo;
第6章 弄堂(完)
你是说,精神障碍者,无差别攻击杀死孩子?rdquo;
焦旸看了余晓光一眼,道:那你注意到,刚才刘军红的说法了吗?他骑三轮过来的时候,孩子身上挡着块石棉瓦。精神病人还知道这个?那也是病得挺精准的哈!
而且,11岁的男孩子,已经具有一定的鉴别和防卫能力。一个感觉不太正常的陌生人接近他,多少会有一些警惕,凶手就未必能轻易得手。注意周围的环境,这一带是老城区,有相对密集的住户与人流。孩子只要呼救,说不定就会引出人来。因此,这个可能性不太大。
但是,熟悉的地方和认识的人员,会降低一般人的戒心。因此,孩子应该是刚出家门,就毫无防备的遇害了。案发时间很短,以至于无人注意与撞破。你再看,这一片跟蜘蛛网一样复杂的地形,我是本地人我都有点掉向。外人摸进来,只怕根本找不到北。
所以,大概率是熟人作案,且凶手也很熟悉周围环境。凶手得手之后,慌张之下,根据地形,把孩子放到杂物堆上,顺手拉了块石棉瓦一挡,就逃窜了。
在大白天里,当街动手杀人,还随随便便拿个石棉瓦一盖,就弃尸逃跑。这种杀人现场,实在是太不讲究了。说实话,我也没见过,做事这么随意的变态杀人狂。因此,这个现场,符合没有预谋,脑子一热,激情杀人的特征。
金奶奶,我能问一下,您家最近有没有跟熟人结怨吗?或者说是,孩子也认识多年,而又有积怨的那种人?rdquo;
有!rdquo;
金奶奶马上叫道:就是隔壁的李家!就是因为争过道,因为谁家多放点东西这些狗屁倒灶的事,他就杀我孙子!我去找他算账,我跟他拼了这条老命也要给小金报仇!rdquo;
金奶奶也不管目瞪口呆的老伴,回头就往邻居老李家跑。
焦旸跟余晓光和派出所的两个民警连忙跟上,也有几个街坊一起跟过去看。
谁知,几个人刚跑到李家院子门口,就听见里头一声尖叫,老李!rdquo;
焦旸他们急忙冲进去,就见天井的法国梧桐树底下倒着个凳子,树杈上拿床单胡乱搓成的绳子吊着一个中年男人,脸已经憋紫了。
你个杀千刀的!rdquo;金奶奶哭骂道:想一死百了,没这么便宜的事,你还我孙子的命来!rdquo;
黑鱼,接着!rdquo;
焦旸喊一嗓子余晓光,从腰带上摘下把军刀,往后一蹬,疾步过去,腾空而起,双腿往大树上来回一踏,借力就攀上去两米多高,半空中一个伸展,就挥手劈断了吊着老李的树枝。
啧啧啧!要不是这种时候,他跟焦旸配合默契,赶过来从下头抱住老李的腿,没空着的手,余晓光真想给他们焦队呱唧一下,真不愧是全系统体测综合分第一的水平!
老李的媳妇扑过去抱着老李就哭开了,好好地,你这是干什么想不开,就要寻这个短见啊?!rdquo;
还用说嘛,当然是畏罪自杀啊!余晓光凑过去一瞄,老李右手中指上,果然缠着几道黑色的胶布。
一个民警帮这时候脑子已经一团浆糊的老李媳妇,拨打了120急救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