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篇文早就想好开头结尾,在脑子里几经打磨,已很精致。中段的衔接却极为生涩,总是少了什么。笔锋不熟,缺乏灵感是家常便饭。我的脑海中只有最干瘪枯燥的进展,但若如此下笔,无疑是不如人意的烂肚肠。一连半月都是如此。她问我进度,我只能拿“在写了,在写了”敷衍过去。约定写完给她看,终于却只能在截稿前一周的周末,破罐破摔把未竟的文稿交给她。这是第一次约会,我不能不去。
将草稿录成电子版打印,格式被编排整齐,内容依旧乱七八糟。将那迭稿纸交出,像在托付自证身份的遗作,一位写不出小说的小说家,吟不出诗的诗人,必须留下一些曾经从事的证据,即便写下的东西缭乱不堪、回天乏术。我也已厚起脸皮,准备好被她痛批,矫揉造作、无病呻吟,故作深沉之语。并非我本意如此,只是翻阅历年的获奖作品,似乎总是带些感伤的腔调,有意无意就往这方向靠。
她读稿的认真让我羞愧。空对稿纸发呆的时光再次向我压来,早知该无论如何硬着头皮写一点,而非自以为审慎地原地踏步,不动一笔,最后还是逃不过敷衍了事。她的笔尖压过字行间,眼神随之扫过,读得快却精细,时时放下稿子圈划、旁批,改了很多处标点、几个别字。用波浪线划出不少段落,意外的是,和往日截然相反,她没有挑我的语病。
但我在这篇文,比写应试作文更强烈地感到自己对遣词造句的无力,行文恐怕比作文更糟。用最寻常的方式表达,像毫无灵魂的机翻译本;意图表达得切确,细抠其中情韵,却总生造缠绕迂曲的句式。平日她对我的句法最是头疼,尤其长定语和长复句。她总在提醒我拆开它们,分散放置,说我习惯在一句话里抛出所有的信息。但也许那些信息相互之间,自有逐层递进的联结,不妨就此依次将它们带出,更符合日常说话的习惯,也不会让人看来突兀。然而写到后来,我早已厌倦打磨文句,将她的教诲抛在脑后,只不加雕琢地写下直接冒出的念头,加上最少的过渡,别的一切概不考虑,光是这般宣泄式地写一遍,我已精疲力竭,也决定放弃参赛。这一稿远远不到可以参赛的地步,在仅剩的一周间,我也无心无力把它修得更好。
写下最后一字的瞬间,我句号也未打,直仰倒在椅背上,望着惨白的天花板,灯影随视野的摇荡乱颤。意识到终于能将那些在脑中堆积已久的构思全部清空,仿佛顿悟了四大皆空。我自由了,我再也不想看那篇文。也许此生再也不会写作,到这里就是盖棺定论。轻快又虚无,像浸入叁月柔软的阳光,飞絮般沉浮曼舞。我听着自己呼吸,木然静坐许久。渐而思绪回笼,我想起托马斯·曼论陀思妥耶夫斯基,认为他写作的天才来源于神圣的疾病,对癫痫的体验,而癫痫发作时暴烈而短暂的虚幻狂喜,又植根于性欲之中。初读这段,简直不知所云;如今却像受汉献禅位的曹丕,心有所契,无从说起,不过一句,尧舜之事,吾知之矣。
只几日前的事,已恍如隔世,当时的片影和她认真读稿的模样,一并映上临街的窗玻璃。我发觉她的面色越来越严肃凝重,于是埋下头,抽出一张白纸,在其上默写堪比此景的奇句,影来池里,花落衫中。白色花片绕过笔杆,坠落于无,她毫无征兆地抬起头,意犹未尽地望着我说,她看完了,没有一字褒贬。
那老师你觉得怎么样?这句话问得很怪,大约她也默认这次见面是约会,地点也在校外;严格来说,写作文竞赛的文稿不算教学事务,但我还是不得不装模作样地叫她老师。她却说,一开始她给错了建议,应是波德莱尔,牵着乌龟在巴黎街头散步的傲慢贵公子。
乌龟?我感觉牵一条藏獒或是蟒蛇更拉风。
这是十九世纪中叶巴黎的一种风尚。因为乌龟走得慢,人也须陪乌龟走得慢,以此表示根本不在意别人的眼光。
那波德莱尔呢?这是谁?
一个诗人,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她说完这串很长的头衔,自己就笑了,那天,她唯一一次笑。这是本雅明的说法,她一时不知该怎么概括,可以去看看他的诗作,尽管翻译过后少了很多味道,总之,她劝我继续写下去。
我没法把决定放弃参赛的事说出口,故作轻松地说,想写却没有灵感,要姐姐亲亲抱抱才行。
她走到我身边坐下的一路,我都愕然望着她,对她要做什么疑惑不已。我拼命想是不是该再说什么显得不那么尴尬,或是撤回前一句随口说出的轻浮话,她却掰过我的脸在颊上一亲。继而,她的舌头探入我不设防的唇齿之间。心像被蜘蛛的毒钳逐渐碾碎。我才知道女生的嘴唇好软,似乎一用力就会压坏。那一吻好长,直到我发觉身体的反应越发迷乱怪异,不得不把她推开。终于,我能摸一摸她鬓边夹的小雏菊发卡。
对不起。她忙以手掩唇,垂着头与我道歉,又继续道,既然喜欢写作,希望你能写下去,比赛什么的可以无所谓。平时作文更不用管它。望向我,却眼底一亮,拿起纸巾替我擦拭唇角,对不起,口红落上去了。
喜欢写作,她这句话让我一头雾水,我只是想应付比赛。所以是因我对写作的热情,真诚地鼓励我写作,才有这一吻?像桃仁被咬破,涩味流出,有点变质了。再这以前,谁也没有表白,没有说暧昧的话,心照不宣地约定周末见面,可我什么也不明白。也许该像谈判一样,先面对面把事情说清楚。看起来滑稽又幼稚,可总好过不明不白。至少弄清我是她第几房侧室。
好几次想如此提议,她却始终轻按着我的肩,让我动弹不得,也不敢说话。纸巾擦不去口红的印迹,她又拿出自己的湿巾。不知此情此景落在背后的玻璃窗上是怎样呢?斜射的夕阳给人形鎏上梦幻光晕。而她的身体好小,我的背影全能挡住。双腿斜伸在桌下,只坐了边缘一点。她移开手时,我望着近在咫尺的唇再次吻上,令人头晕目眩的古怪醉意又开始弥漫,她闭着眼细描我的唇形。真想把你当场吃掉,映荷。
不像上次随我推开她戛然而止,缠绵地缓缓分离,而我仍觉意犹未尽,她的唇膏似有巧克力的味道。心满意足地占到便宜,我才敢望向窗外,装作若无其事地解释,我没有那么喜欢写作,也许只是她的误会。但若有闲,写一些自己的东西,也挺好的。
撒谎。有些东西,一看你认真写的文字,藏不住的。
她的执着让我不禁退却,夜里重读那篇文,还是觉得叙述干瘪,毫无激情,我也无法为此感动,弄不明白她何以认为我喜欢写作。我也没有她所想的那么认真。丢下稿纸躺在床上,又想到我也无法为别人写作的东西感动,也许就像瞎子绘画,聋子奏曲,好坏只能由她来说。转念却想,这样的比附不对,无法感动,却不是全不能读,我多少能分辨文章的好坏,像做阅读理解一般,分析出其中的感人之处。
至少陪她看了电影,对我不算糟糕的一天,对她却未必。我和她坐在最后一排接吻,只是接吻就会上瘾。各种淫乱的恶趣味从暗里拥入脑海,我想用淫秽色情的笑话逗得她脸红心跳;想让她坐在身上,放任我钻进衣里舔舐乳首;想听她在耳边娇喘,看她饥渴难耐地抚弄私处自慰;甚至像曾经看到的那对男女,在电影院的后排做爱。但终于什么都不敢做,怕她因此感到被冒犯、不自在,大约她也还以为我纯情,不能自毁形象,令她大跌眼镜,她因此不再喜欢我、再也不愿见我怎么办?还不得不在班里装出无事发生的模样。可是与她道别我就后悔,除了接吻什么都不做,她会不会嫌我太小太嫩,暗笑我没有胆色,如此暧昧幽暗的氛围都不敢多碰她?
我又抚上自己的嘴唇想念她。她真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