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言之他爷叫季怀安, 看着忠厚老实, 实际上心眼儿比马蜂窝还多。
这不是吹捧之词,而是事实。早年季言之爷爷季怀安,因为家穷的缘故, 十二岁还是十三岁, 被爹妈卖给了贝勒府做长工。后来刚刚成年, 大清就亡了,军阀混战,贝勒爷害怕殃及池鱼,赶紧就带着受宠的小妾以及小妾生的庶子庶女, 丢下身为正房的福晋,以及福晋所生的嫡女跑去了外国。
由于季怀安曾经受过福晋的恩惠,面对仿佛天塌下来的福晋, 以及花容正貌、眼中都哭肿了还没从被父亲抛弃中回过神来的大格格,原本单独回老家安顿的季怀安,一咬牙,就带着福晋和大格格, 以逃荒的名义来到了金水村, 安顿下来。
福晋出身瓜尔佳氏,历来身体并不怎么好,再加上舟车劳顿,到了金水村就一病不起。临死前, 做主让季怀安娶了大格格。
大格格知书达礼, 季怀安则大字不认识几个。如果不是战乱, 天壤之别的二人根本没有再一起的可能性。如今战乱,隐姓埋名过日子,两人倒也和和美美。成婚后不到一年,就生下了季明睿,也就是‘季言之’他爸。
与心眼儿多得如马蜂窝的季怀安不同,季明锐别看名字带个睿字,但却是个老实孩子,在乡野粗生粗养的长大,娶的媳妇儿却是个不简单的。这么说吧,季家之所以家徒四壁,只剩下季言之和现年三岁半的季萝莉,都要赖在季言之这辈子的生母,刘彩娥身上。
相比金水村其他的外来户,刘家也称得上金水村的大户。
原本季怀安、大格格给季明睿做主娶刘彩娥,是看重刘彩娥精明能干,家里又有兄弟姐妹帮衬。结果季怀安聪明反被聪明误,就没想过精明过头了,不止不能帮衬,反而容易害人。
刘彩娥安安分分几十年,等到儿子‘季言之’结婚生子,世道也就变了。不知道是谁捅出了季家阿奶的真实身份,一时之间,原本三代同乐即将迎接第四代的季家,顿时支离破碎。
刘彩娥在父母、堂姐刘春兰的帮助下,顺利和季明睿离婚,脱离了关系。甚至在儿媳遭遇难产,儿子找上门求救的时候,直接闭门不见,说生死由命,她可没那个能耐救命。
于是妻子煎熬了一天一夜,艰难生下弱得像小猫儿似的季萝莉,随即就血崩撒手人寰。从此,三代同堂的季家短时间分崩离析,只剩下‘季言之’带着一出生就没了妈的季萝莉讨生活。
而由于是落|后|分|子,那幢足足有三进的季家大宅子,被收缴充公,成了如今的知青院。季言之和季萝莉目前所住的破烂茅草屋,位于村子的末尾,背靠大山,前面不远处还有条贯穿了整个金水村的金水河,平日里根本就没什么人来。
也没什么人愿意来,毕竟季家如今穷得连睡觉的木板床都没有,来干啥?
来给季言之、季萝莉父女俩收尸吗?可以说基本上,整个金水村的人,都避着季言之、季萝莉这对父女。而季言之,不提以前,反正现在和以后,季言之也会带着女儿,远远避开整个金水村的人。
《七十年代锦鲤女》原书剧情,那条逃走的大锦鲤死后,季言之和季萝莉这对父女,没多久就饿死了。直到尸体臭了,偶尔路过的刘香兰闻到味儿,金水村的人才发现了父女俩的尸体。
可以说整篇《七十年代锦鲤女》故事,只寥寥记录了几笔的季言之、季萝莉就是一个悲惨的布景板。他们父女俩用短暂的一生,书写了饥荒年代的悲歌,以及对女主金鲤的警醒——鲤鱼精不是想吃就能吃的,一旦被察觉跑了,可不得报复嘛。
“粑粑,那里有小兔兔。”
抱着季言之脑袋,两只小脚丫不断晃动的季萝莉突然兴奋起来,小手挥啊挥,连带扯了季言之一把头发。
季言之:“……”
季言之纯粹是因为头发被扯掉,那一瞬间产生的疼痛而回过神的。他顺着季萝莉小手指的方向,定睛一瞧,发现那儿居然有一窝兔子,在不停的吃着窝边草。
吃窝边草的兔子?还是一窝?
季言之有些吃惊,不过想到昨晚上被他们父女俩分吃殆尽的鲤鱼精,顿时有些明悟。
果然,与其求所谓的锦鲤保佑鸿运滔天,还不如将锦鲤给吃了呢,这样消化吸收,多多少少还是能够沾点锦鲤运的。瞧瞧这才上山多久啊,季萝莉就找到了一窝兔子。
季言之将脑袋上顶着的季萝莉放下来,让她在一旁待着,摸出昨晚那把结果了鲤鱼精的匕首,快速的将好几只正在吃窝边草的兔子一窝端了。
季言之熟练的给好几只兔子开膛破肚,码上食盐暂时性的腌制起来。然后就近捡了一些树枝,架起篝火将一只肥美的兔子烤了,当做早餐和季萝莉一起分食。
别看季萝莉如今只有三岁半,但因为饥一顿饱一顿的缘故,食量可不少,一只兔子差不多吃了两根兔腿,这才在季言之的制止下,坐在一旁舔着只剩下骨头的兔腿儿。
季言之开始硝兔皮。方法很简单,不一会儿的功夫,季言之就将兔皮上的血管经脉、脂肪祛除,一张张的重叠起来。
季言之又用匕首割草,编织了两个草网兜,一个装已经掏除了内脏,用食盐腌制好的兔肉,一个装硝好的兔皮,然后将季萝莉继续顶在头上,双手一边一个拎着草网兜,继续往大山深处走去。
此时已经寒冬腊月,只有深山老林,才能有大型的猎物,比如说羚羊、梅花鹿甚至野狼。只有猎捕他们,季言之才能以最短的时间,赶制出毛皮大衣以及毛皮毯子。
在死得不能再死,连魂儿都被穿越而来的金鲤吞噬了的鲤鱼精,的‘保佑’下,季言之、季萝莉这对父女俩的运气极好,简直可以用心想事成来形容。
这不,季言之才想着要来大一点的猎物,没过一会儿,就遇到了一群羚羊在山坳间的小溪流旁喝水。
季言之对此还能说什么呢,当然是将季萝莉放到一旁,然后握紧匕首,开始疯狂的收割羚羊的生命。片晌,就将十多头羚羊全部留在了原地。
“粑粑,宝宝想睡觉觉。”
季言之正准备给十几头羚羊开膛破肚,就见季萝莉揉着眼睛,声音软软糯糯,就好像棉花糖一样,含甜量十足。
“就在兔兔毛上睡好吗。”季言之含笑的对季萝莉说,并没有伸手揉季萝莉那一头好似稻草一样乱糟糟的头发,却很温柔。
季萝莉乖巧的点头,然后歪着脑袋站到一旁,看着季言之忙活。
季言之手脚很快,季萝莉打瞌睡的时间更快,几乎当场就给季言之表演了什么叫一秒入睡。小脑袋一点一点的同时,季萝莉居然就这么站着,进入了梦乡。如果不是那小呼噜打得像小猪,季言之还真不能发现季萝莉站着就睡着了。
季言之:“……”
季言之哭笑不得的从空间掏出一床轻薄的羽绒被,盖在季萝莉的身上,并且裹了一圈,将已经裹成了蚕宝宝的季萝莉小心翼翼的放在,已经在草地上铺得整整齐齐的兔皮上。
季言之这时候才专心致志的处理起猎杀的十几头羚羊。
这一回羚羊身上的所有东西,包括内脏,季言之全部都收拾干净,放在空间里。等季萝莉一觉睡醒,天色已经接近擦黑。
“闺女醒了?”正在用锯子切割木料,准备自己造一张床的季言之抬头冲着季萝莉笑了笑。“饭在碗里,闺女自己吃行吗?”
季萝莉歪着脑袋,像是在疑惑家里明明空荡荡的,连耗子都不爱待,哪里会有碗,肚子咕嘟就响了起来。“饿了。”季萝莉瘪瘪嘴巴,“粑粑,宝宝饿了,碗碗在哪里鸭!”
季言之用手指了指门口,没有说话,继续忙活造床。
季萝莉就在门边,低头看了看,果真有个楠竹做的竹碗,里面放了一个大概有大□□头那么大的玉米窝窝头。
季萝莉眼睛就跟灯笼似的,一下子变得明明亮亮,动作十分快速的拿起窝窝头,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
然后停下。
“粑粑。”季萝莉迈动小jiojio,跑到季言之的跟前,献宝似的将玉米窝窝头举得高高的。“粑粑,你吃,很甜。”
“粑粑,吃过了,这个是特意给闺女留的。”
“粑粑,你吃。”季萝莉固执不肯将小手手收回去,“粑粑吃饱了,才能好好干活,养宝宝鸭!”
“粑粑就算不吃饱,也能将宝宝养得白白胖胖。”
季言之心中盈满了感动,无法拒绝闺女的孝顺。最后只得张嘴,小小的咬了一口玉米窝窝头,然后干劲儿十足的继续干活。而小可爱一只的季萝莉则双手捧着玉米窝窝头,蹲坐在一旁,一边吃着玉米窝窝头,一边目不转睛的看季言之忙活。
都没有说话,父女之间的气氛,温馨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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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o(* ̄︶ ̄*)o
今天有无法预料的事情,所以抱歉,三更只能看明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