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下了台,俞舟欢还是木木的,脸上挂着忘记收起的假笑。
“咚”。
小腿后面突然被人袭击,俞舟欢的脑袋还在恢复过程中,捡完篮球,满脸天真地往身后看,某个拥有酒窝的贱人正笑得真情实感,简直是怕她愚蠢找不到凶手。
神经病。
俞舟欢要形象,只在心中骂。她面上是不动声色,抱着篮球戴着假笑,慢悠悠走到杨宵同学身边,等到站定,脸色突变,又一次将牙齿顶在嘴唇上,眼珠向上瞪。
“信不信我砸死你。”细如蚊蝇,却气势磅礴。
“不信!”
“好吧。”电光火石间,俞舟欢将球往前推,杨宵闪过腰,却没料到球是一记假动作,俞舟欢的脚比手更快、更用力,它猛烈地碾着杨宵的球鞋,教他好好身体力行了一把语文老师上午所教的“摧枯拉朽之势”。
“我也不信,所以我要换个办法。”
“你……”猝不及防的杨宵疼到想要喊妈妈。俞舟欢穿的可是啦啦队的鞋子,五厘米的大粗跟,谁被踩谁知道。
“我这脚可是要打篮球的!”少年怒得涨红了耳朵。
“反正你篮球赛赢了,这只脚留着也没用。”
“恶毒,我要向别人揭晓你的真面目。”
“另一只脚也不想要了吗?”她阴恻恻地凑近威胁,杨宵此时还陷在疼痛的余波中,索性仓皇逃到范嘉杰身后寻求避难。
“哼。”俞舟欢将篮球轻轻丢到他身上,又瞪了一眼,才跑回姜泛泛身边。她回到了女生群中,又是那个好说话的副班长,那个语文老师口中有灵气的文学少女。
杨宵摇摇头,实在无法苟同,什么灵气,应该是“凌”气,霸凌的凌。
离开篮球场,俞舟欢快速地去厕所换下啦啦队队服,不过她并没有规矩地穿上校裤,而是换了条浅蓝的牛仔裤。这是她最喜欢的一条牛仔裤,可惜放在校园里,幼稚而普通。
他们这一代的青春期,正遇上外国文化大涌入,一个个懂得多、早熟得很,校园里时髦的女生早就开始跟风《Gossip Girl》里的打扮,俞舟欢也喜欢,却不能拥有。她的衣服购置权牢牢掌握在她妈吴美芳的手里,她的衣柜只能被各种幼稚的小熊图案包围。
倒不是因为她妈心地纯美,希望她永远做个小孩子,只因Tennie Wennie柜台的阿姨是她妈妈的小学同学,价格从优。
多俗气的理由。
俞舟欢站在游园会的人潮里,看见别人穿得好像电视剧主角一样,不知不觉蔫了。
咚。
又来。
“杨……”她身体已有反射功能,眼睛准备好瞪人。转过身,刚想在人群之前体面地教训他,却被一团冒热气的东西挡住了视线。
出于防备,她往后退了三步。
“喏,算我给你赔礼道歉。”不过这一回,杨宵好像不是来作对的。他一本正经地将它递到俞舟欢的手上,难得像个彬彬有礼的绅士。
原来是刚出炉的烤红薯。
寒冷冬夜里最浪漫的食物。
它的热气似乎耗不完,不断往上升,杨宵被若隐若现地藏在后面,他的酒窝、他长长了的头发、还有他爱笑的眼睛都奇妙地变得更好看了。
那是俞舟欢人生之中第一次出现这么奇怪的念头。只不过两秒,最多三秒,就想到面色通红,五官都变得仓皇错乱。
他不会喜欢她吧。
不然全校足足有一千五百多名学生,他怎么老是找她麻烦呢。
“俞舟欢。”他叫她名字。
“嗯。”她轻轻地应下。
“你不烫吗?”杨宵的额头都皱成了川字,他怀疑自己把副班长打出了后遗症。
“啊?!”她这才醒悟过来,吸着声儿地喊烫。
“天哪,你的脑子是不是都拿去写作文了?为什么要一直放在手心啊,这个袋子可以勾在手上的。”少年一旦开口,刻薄不输少女。
俞舟欢悻悻磨牙。
一定是报应。最近背着吴美芳在店里看了太多没脑子的玛丽苏小说,看得现实童话不分,自己害自己出丑。
明天开始,必须看鲁迅!
第6章 寂寞就想想那盏天灯。
认清了杨宵的真面目,俞舟欢的防备直接升到十级。她像是在做阅读分析,对他的每个动作每句话都抽丝剥茧地研究起来。
研究来研究去只有一个答案——黄鼠狼给鸡拜年。
“我还不是很饿,要不我分一半给你吃吧。刚才打篮球,你肯定也消耗了很多体力。”俞舟欢怀疑里面藏了牙膏芥末之流,原想一整个都还回去,但想到万一他是真心道歉,那就太伤害同学情谊了。
“你要分、给、我吃?”
这一回,轮到杨宵的脸上变幻风云。他惊讶的嘴巴还停留在“吃”的口型上,露出两颗像是兔子一样的门牙。
“不了吧。”他越是别扭,事情就越古怪。
“为什么不!”俞舟欢紧追不舍。她的眼珠像切成钻石模样的水果糖,三百六十度一起发光,杨宵不敢再看。
“你吃就好了!干嘛要一起吃啊。”他想起他妈昨晚看的无脑偶像剧,似乎也是差不多的校园场景、差不多的男生和女生,他浑身冒起鸡皮疙瘩。
“果然!”俞舟欢失望地摇头,大呼:“杨宵,你肯定在里面放了奇怪的东西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