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说:
杏仁:我虽然是个猫,但你是真的狗。
第7章
心血来潮想夜跑是假的,溜出去吹风才是真的。
向知远坐在公园里的单杠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敲手底下的钢管,节奏和下午原栩他们表演的那首歌差不多,不能说完全一样,但也记了个七七八八。
他小时候也学过乐器,那会儿太皮了总闯祸,姜静非要他学门乐器陶冶情操,所以就凑合着学了几年小提琴。向知远没跟谁说过这事,但学那几年琴给他留下的影响还在,他对音乐的敏感度还是挺高的。
那首歌不是原创,他听过原唱,所以对原栩他们的表演印象不算太深。更主要的原因是他当时只顾盯着鼓手看,虞子梁唱得好不好对他来说都是噪音。
原栩给他带来的惊喜还真不少,其中有惊也有喜,惊的是他打架斗殴还玩地下乐队,就这还能考出那么吓人的分数;喜的是他把杏仁带回家的决定没有做错,原栩确实还惦记着这只小猫,甚至愿意和完全不熟的他周末再见。
晚上天气不错,繁星满天,还有风吹过树梢驱散炎热。他坐在单杠上发了会儿呆,看见河对岸的公寓楼里灯火通明,几乎要和星星一起把夜空照亮。
裤兜里的手机震了震,拿出来一看,是邓岳发来的消息。
——远哥你数学卷子做完了吗?我想问问最后一道大题答案是几?
向知远从记忆里扒拉出那张下午在课上就做掉的卷子,没搞懂他怎么这会儿才来问,卷子他都塞在抽屉里没带回家。
——15。
——啊?我怎么算出的根号2?
——那我就不知道了。
——卷子能拍我看看吗?求求了。
——没带,你明天早点去,在我抽屉里拿。
——……这就是满分数学的魄力吗?我服了,谢谢哥。
——不谢。
他回复完这句不谢,退出和邓岳的聊天框,盯着原栩那个猫咪头像发了会儿呆,然后才把手机收起来。
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一头热地扎进去了,连刚认识的邓岳都觉得他是个处变不惊的人,但他面对原栩的时候像个没办法控制自己的愣头青,每次对话都表现得特别……蠢。
原栩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他喜欢吃什么,喜欢阴天雨天还是晴天,喜欢文科还是理科,这些向知远通通不知道。他长这么大头一回喜欢别人,还没摸清楚该怎么做,就凭直觉开始靠近对方,也不知道这样好不好,因为说实话,他对原栩并没有那么了解。
像个没头没脑的愣头青,自己回头看都觉得不忍直视。
以前在博雅,追他的人不少,也不是没有男的,但他那时觉得自己对男的没兴趣,而且是别人向他示好,到最后他也没留下什么追人的经验。现在对上原栩这块一看就很难进嘴的骨头,倒是轮到他来烦恼了。
有风从河堤上吹过来,向知远低头去看,有人正牵着绳子在那边的绿道上遛狗。
他家住在容市有名的“富人区”,这一带基本都是独栋别墅,只有靠近内侧的位置有两栋同小区的复式公寓楼,地理位置闹中取静,算是容市房价最贵的一片。因为住在这里,他从小就几乎没什么放学和同学一起回家的机会,所以只能跑去跟虞子舒这样大几岁又投缘的家伙做朋友。
这个点很少有跟他年龄相仿的人在别墅区里乱转,出去玩的没回来,呆在家的还在写作业,他多少有点好奇,于是跳下单杠往那边走,想看看是谁这会儿有空遛狗。
走近了一点,向知远才发现那是个短发女生,背影还有那么点眼熟。
他还没来得及继续靠近,被遛的狗已经率先发现了他,叫了两声,扭头朝他的方向跑。
“斑比——别跑呀你!”
女生喊了两声,狗恍然未觉,一路冲到向知远面前才停下来,吐着舌头朝他摇尾巴。
向知远觉得这狗有点眼熟,好像是有那么户邻居家里养了黑色拉布拉多,八成就是眼前这只了。
他伸手摸了一把狗脑袋,见遛狗的女生终于跑到面前了,才朝对方笑笑,准备自我介绍一下。结果他还没来得及开口,那姑娘就先一步认出了他:“啊,你是后台那个……”
向知远愣了愣,这才去看她的脸。
“你好啊,我是nightmare的键盘手,”她也不忸怩,大大方方地把绳子挪到左手,朝他伸出右手来,“我叫小艾,你呢?”
“向知远,就住在那边。”向知远和她握了握手,又看了眼趴在脚底下的拉布拉多,“我见过它,好像是147号家的吧?偶尔晚上会出来遛人。”
小艾愣了愣才明白他说的“遛人”是什么意思,回过神来开始哈哈大笑,说:“你这人还挺有意思……我是来打工的,如你所见,每天的工作就是晚上被斑比遛。”
她并不掩饰自己的身份,和向知远聊了两句,听说他算虞子梁的发小,又是一中的新生,便道:“那你和栩栩同级哦,我们鼓手原栩,在学校里应该还挺有名气吧?”
既然是原栩的朋友,向知远也没藏着掖着,忍着笑说:“是挺有名气的,他刚在开学典礼上发表个人检讨,现在全校都认识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