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逍的手机提示音不断,全是公司群里拿到钱的欢呼声,他再次将公司群静音,焦急地指挥不认路的司机往市里大医院开。早在老板答应之前,他已经拉着高暮叫了辆车,直奔医院了,老板那指甲里谁知道有什么细菌,早一秒打破伤风针,早一秒安心。高暮全程一语不发,相比急得一身汗的杜逍,他平静得像个呆子,任由杜逍拉着跑东跑西。杜逍看看边上的大傻个,想骂,又没立场骂,只得命令高暮好好坐一个地方别动,自己一人勤劳地办这手续,取那药品。
“我没事,不用打什么破伤风。”
排队两小时,打针一分钟,从注射室出来,高暮终于是说出了自离开鸣水楼会所后的第一句话。杜逍终于爆发了,手指戳着高暮的肩膀咬牙切齿道:
“你有病吧!都打完了说不用打!你没看到那老胖子指甲缝有多脏吗!你没看到那美工刀上都是铅皮屑吗!你有病吧!跳桩孔还不够!你还徒手抓刀!真当自己铜皮铁骨啊!你要是破伤风死了,那我家不得成凶宅了!你是不是有病!”
“嗯,我大概是有病。”
高暮抓住杜逍狂戳他肩膀的手指,紧紧握在手心中。杜逍一下没了话,他抽了两下没抽出,抽第三下的时候,高暮才松了劲。手指甫一脱出,他立马跑到墙角面壁思过,嘴里还在叽里咕噜不知道嘟囔着些什么。高暮也不来催,就站在不远处靠墙看着他,看得他头脑发热意识不清。
“走了。”
良久,杜逍闷闷道,拎着个手机大步走在前边。
“好。”
高暮默默跟着,与杜逍保持着两步的距离,杜逍往后甩的手离他很近,他试着伸手去握,但每次快要握住时,他的小小犹豫,都会让杜逍离他更远一些。
“你想吃什么?”
“嗯?”
“我说,你想吃什么,我请你。”杜逍不回头,反手将手机屏幕面向高暮,上面是银行短信页面,显示到账了一笔钱,“这里有你的功劳。”
“你定吧,我都可以。”
杜逍没说话,低头看了眼手机,绕着医院外墙从侧门出去,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网约车副驾驶,全程没给高暮一个正脸。高暮站在车边叹了口气,拉开后座钻了进去,默默从右后视镜去看杜逍的小半个侧脸。杜逍一手托着下巴望向窗外,他似乎有所感,愣了一下,往里侧缩了缩,彻底将自己的脸从右后视镜中挪了开去。
☆、第十话
都说从简入奢易,从奢入简难,杜逍觉得自己可能是个反例,才几个月而已,人均超一百的餐食对他来说已经算是迈入了高端的范畴。犹记得还有工作时,他大手一挥,三百多的小龙虾一请就能请三四盘,而那样的日子如今完全离他远去,不知今后还会不会回来。现在的他,开始专心研究起了各类app上的优惠券,就是算施工预算,都没这么认真过。
如何在花最少钱的情况下请客,且要看起来不寒酸,这是门高深的学问。他千算万算,最终定了家六十八能买一百优惠券的骨头煲店。八十八的锅底自带肉骨,能省去一部分肉钱,再来个二十的蔬菜篮,以及一份七十八的牛羊卷拼盘,即使含有不可剔除的餐具费及调料费,人均也不过才七十几。
这七十几里,猪、牛、羊俱全,各类绿叶、菌菇、玉米俱有,既多样又营养,比自助餐还划算,简直完美。如果两人吃不够,大不了他这个做东的少吃点,都留给高暮,到时候多去弄些免费的自助水果也能充饥。
杜逍一阵摇头,想自己何时如此穷酸了,但就待客之道来讲,这做法也没什么可指摘的,优待别人,苛待自己,他可真是天使下凡。两人先行回了趟家,毕竟高暮那身打扮实在是有些不能看,不仅满是脏污,还沾了斑斑血迹。杜逍在楼下等高暮,对方速度很快,不过七八分钟便下来了,待人从单元楼出来,走到身边,他不禁挑了挑眉。
虽说看着和平常没什么两样,朴实的深色T,棉布的白长裤,以及略脏的不知名球鞋,但高暮似乎不仅仔细洗了脸,擦了乳霜,脖子侧边还散发出了微微的薰衣草香,像是特意冲了个澡才下来的。杜逍看破不说破,背着手走在前边领路,到了地方,他特别大方地将服务员拿过来的菜单往高暮面前一甩,二郎腿一翘,道:
“你随便点,我请客。”
当然了,高暮什么性子,杜逍心里明白得很,有人请客的情况下,高暮一定不会是主动做主的那个。他这话顶多就是走个过场,客气客气,完全不怕自己的计划被打乱,反正高暮肯定会把菜单推回来。果然,高暮连封面都没翻开,伸手把菜单推回给了杜逍,并拿过了他的杯子起身问道:
“你喝什么饮料?我去倒。”
“随便。”
杜逍得意洋洋,叫来了服务员,待高暮再回来,他已经迅速点完了餐,靠沙发背上打起了游戏。高暮看了他一会儿,也拿出了手机,似乎是在跟谁聊天,一会儿轻笑,一会儿挑眉的。杜逍偶然瞥了一眼,这下没法好好打游戏了,他注意力全在专心聊天的高暮身上,很想知道对方是谁,心痒得不得了。但现今他俩关系尴尬得很,他已经不是那个可以悄悄走到高暮身后,来个出其不意,抽走他的手机,还能被拦腰抱怀里进行“惩罚”的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