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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的神情瞬间结冰。
    才三年。
    三年的时间,她竟然连自己玩弄的、欺辱的人都不记得了。
    也是,他如奴隶苟活,被她招来喝去,匍匐在大小姐脚底,烂泥都比他有尊严,她又怎么会记挂这样一个踩在鞋底的可悲玩具呢?
    但是现在,金茂锒铛入狱,金家气数尽了,曾经的大小姐,呵,不过是一个腐烂在烟酒里的美貌废物。
    她凭什么还能高高在上?
    跟他谈条件……她也配!
    “嘭——”
    绯红被男人野蛮摔到床榻。
    ‘统子,这床好软啊,比监狱舒服多了,你要不要也来躺躺?’
    系统:“……”
    它已经懒得纠正她的称呼了。
    ‘不必,你死了我会烧纸的。’
    系统开启嘲讽模式。
    反正接下来的剧情不是送到精神病院,就是被男主送到对家的床上,完美诠释了一部虐恋情深的小说——百万长篇里有九十九万字都在血虐女主。
    总之是够这个疯女人喝一壶的了。
    绯红顺势交叉着脚踝,躺出一个风情万种的姿势。
    ‘死在男主的床头,也不错啊。’
    系统:啊,世界毁灭吧,我累了。
    金绯红是在一次派对中被掳走的,上边是一件蓝灰色海马绒毛衣,头发松垮地盘起,丝丝缕缕垂在漂亮光滑的肩颈,而包臀紧窄的银白亮片流苏裙让她成为了夜晚狂欢的焦点——她天生善于利用美色为自己开道。
    这一点跟绯红很相似。
    可惜女主觉悟不太行,从头到尾,热衷于附庸男人,醉生梦死当她的美貌废物。
    金父还在时,她吃喝玩乐样样精通,就等着毕业了,未婚夫能供养她。等金父死了,她惶然无措,被金钱奴役,甘愿当男主的禁脔,还英勇舍身,为金主断了一条腿。
    哦不,后期男主敏感多疑,怕她逃走,活生生打断她另一条腿,开启了“坐轮椅の金丝雀”的剧情。
    啧啧。
    这难道就是虐得越深,爱得越真么?
    绯红摩挲着脑后的结,随手丢开了蒙眼的布。
    重见光明。
    她眨了眨酸涩的眼。
    昏暗的酒店环境里,红酒般的灯光,男人的脸部轮廓也蒙上了一层血红的阴霾,目光泛着森冷寒意,没有温度。
    为复仇而生的人类,像是地狱爬出的恶鬼。
    “啪——”
    金属腰带撞上了床脚,声响脆烈。
    冰凉的手指鬼魅般侵蚀她的肌肤,蚕食鲸吞着她的鲜血和精气。
    绯红不慌不忙,手指插入他的头发,用细碎的、破裂的喘息向他问好:“跟仇人之女做这种血肉相融的事……你给你爸妈坟头上香不会愧疚吗?”
    “嘭!”
    她又被摔了。
    这次绯红撞到了柜子的一角,额头渗出血迹,浸红了她的香艳皮囊。她歪斜着身子,指尖点着血珠,又含入唇里。
    “甜的……您要尝尝吗?”
    邪惑又天真,仿佛只是在邀请他品尝宴会糕点般自然。
    ——她疯了。
    戚厌擦拭着嘴唇残留的香气,对她的厌恶达到巅峰。
    “把这个疯女人关起来,我现在不想看见她!”
    他开门吩咐秘书。
    “呃……戚董,您准备让金小姐去哪里?”
    系统默念:精神病院!精神病院!精神病院!
    “就香蝶湖那边,随便丢进去!”
    系统失望极了。
    秘书失望极了。
    戚厌转身就走。
    秘书心道,戚董是不是少说了一个字?难道不应该是蝶湖大道的精神病院吗!!!
    系统:对,我也是这么想。
    至于香蝶湖,远近闻名的富人区,有着千万起跳的湖景别墅,号称“情人的鸳鸯岛”,最适合打情骂俏金屋藏娇卿卿我我了。戚董在那里购置了一套,当时秘书还以为是他为夏小姐准备的婚房呢,没想到仇人先住进去了。
    有钱人的世界卑微的打工仔不懂。
    秘书原想让保镖压着人过去的,却见这位金小姐掸了掸身上的灰尘,姿势讲究。
    “劳驾,带路。”
    秘书:“……”
    他从未见过如此礼貌中透着泼天嚣张的人质。
    系统感到很绝望,男主的复仇之火呢,怎么这么快就燃尽了?不仅没送精神病院,竟让这个狐狸精大摇大摆住进千万豪宅。不过男主没有令它持续失望,他虽然把人丢进别墅,却没有给她任何生活用品,至多给她叫个外卖饭盒,相当劣质的那种。
    他以为这样就能磨平金小姐娇惯的性子,向他求饶服软。
    绯红让他失望了。
    她吃盒饭吃得津津有味的,动作优雅,硬是吃出了法式大餐的气派。
    衣服馊了,脏了,臭了,没法穿,他以为她会抓狂,也没有,窗帘、床单、沙发套等成了她的新欢,尤其是那一层灰绿色的窗纱,缠裹着胴体,烟雾般朦胧,薄肩半露,长腿微分,衬得她似妖非妖,送外卖的小哥当场傻眼。
    隔天绯红就有正常衣服穿了,还有人给她专门做饭、洗衣、扫地。
    当然,全是女的。
    系统:‘你就不能安分点被虐吗?’
    绯红:‘我是啊,我睡了又吃,吃了又睡,长了几斤肉,好虐的。’
    系统;‘这叫懒。’
    绯红:‘不,这叫个人情趣,我就是喜欢他讨厌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说着,她赤着脚,借着桌面的高度,爬上了衣柜。
    监控屏幕里多了一张放大的美人面孔,清晰得照见了那幼嫩的、招摇的绒毛。
    戚厌无动于衷。
    她捧起了监控摄像头,献上炙热一吻。
    “mua!”
    那嗓音荡荡漾漾的,破碎得不成样子。
    秘书怀疑他老板ghs。
    戚厌猛地合上笔记本,语气厌恶,“真是恬不知耻,寡廉鲜耻,道德败坏,脏心烂肺,水性杨花,卖弄风骚!难怪能交了一任又一任的男朋友,腿这么能劈叉,不去跳芭蕾可惜了!”
    秘书揣摩上意,小声地问,“需要为金小姐报个成人形体芭蕾班?”
    戚厌:“你可以试试,以后搞个一字马打卡。”
    秘书:“……”
    秘书闭嘴了。
    半晌,戚厌忽然说,“她练过芭蕾的。”
    金大小姐家境优渥,从小到大补习班不断,特别在芭蕾方面,表现出了优越的天赋。当女孩子换上蓬软的白纱舞裙,化作一只高贵的小白天鹅起舞在冰湖之上,每个男孩都想当她的男伴。他承认,少年慕艾,他也有瞬间的悸动。
    直到,那双舞鞋不见了——
    它们诡异出现在男孩的房间里。
    他拼命解释,但没有人信他。
    大小姐“人赃并获”,居高临下地嘲讽他,“小野种,你喜欢我?你配吗?”
    男孩内心最深处的秘密被翻出来,浑身被羞辱得发颤,剥了傲骨,腌入脏污,那一场暗恋以满地狼藉收场。
    长大之后,戚厌试图剖析自己,怎么会对仇人的女儿可耻地动心?
    她明明如此恶劣、骄横、蛮不讲理。
    “大概是那一双腿吧。”他喃喃地说。
    那双为芭蕾而生的腿,雪白修长,瘦而匀称,蝴蝶般轻盈。
    当天鹅跳舞时,足尖发力立了起来,宛如一支小小秀气的玉弓,从脚趾到脚背,淡青色的血管浅浅浮动,又被遮掩在奶杏色舞鞋之下,那种观众能体会到童话的美感,既精致,又无端脆弱。
    戚厌冰冷垂下眼皮。
    ——如果能折断大小姐这碍事的双腿,那就更美妙了。
    第4章 豪门文女主角(4)
    绯红游手好闲地撩拨男主,有些人就坐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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