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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了,前面100章给大家开个玩笑,我家刀片还没上锈呢。
    说实话,100章,也挺不容易的,好吧其实有些人可能不知道当一个作者是多么辛苦。
    其实我以前也不知道,就是觉得别人写小说感觉很有意思,很装逼,然后我自己也心血来潮,可以这么说,也准备写小说玩玩。
    一开始对什么签约啊,打赏啊那种的对于我来说都是没有概念的,就是觉得那些写小说的很酷一样。
    其实以前也觉得两千字并不是很多,可是第一次开始码字的时候我发现,仅仅两千字我就用了半个多小时,当然现在可能会稍微快一点,但也是在有思路的情况下,我记得我有一次没有思路,那两千字的章节我整整愣了一个小时。
    其实我也不是在诉苦水,我就是想告诉大家一下我的心里话。
    关于这本书,刚开始的初衷是为了打发时间,因为我也喜欢奥特曼,然后当时闲着没事。
    后来写了十几章,然后中间停了几个月,后来我看大家都在催,我还是静下心来继续写了下去。
    没想到,这一写就是一百章,真的是很快,一百章,也就是二十万字,完全够了一部短篇小说的字数了。
    我也没想到,我就这样一个字一个字的积累下来也会有几十万字。
    还有就是这本书的剧情,有人说我是无敌文,我就搞不懂了,奥特曼原著剧情是什么样的?
    打怪兽,被怪兽打残,然后一道光线过去赢了。
    一直都是这个套路,我现在在原著中还加个带系统的主角,难不成去被吊打?
    我已经添加了很多剧情,主角也在成长,从开始的心性不足去单挑杰特差点丢掉性命,到现在的可以单挑杰特,这些都是成长。
    而我,也是和这些书一起在成长,有人说我小学生文笔,或许我可以建议你去看看我那第一本三界红包群的那本书,你去看看那本书的文笔。
    也不是我吹,我的文笔已经比那个时候增长了几十倍。
    因为就算是一头猪写了快一年的小说他的文笔都是会增长的。
    我写小说呢,就是这样,我并不会去刻意的学习什么方法,我只会在写小说的过程中逐渐成长,我小说的剧情,说句不好听的,我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你不爱看还有别人爱看。
    好了,也不说太多,总之呢,这本书不会这样烂尾的,我会继续更新,喜欢这本书的呢欢迎你留下来,不喜欢这本书的我也不挽留。
    未来,我会陪着主角一起成长,知道主角从现在什么都不懂的辉诺奥特曼到那传奇战士,皇级·辉卡诺斯。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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