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我要谢谢一直没放弃的自己。
好了,至此,这本矫情的文,这篇俗套的感谢,happy ending~~
72、番外之清晨
午后,微风,有强烈的阳光自头顶铺洒,映射地男人本就白皙的脸庞几乎苍白。他穿白色短袖衬衣,米色长裤,从教学楼前的草地上匆匆走过。
“清晨。”耳后传来清丽愉悦的声音,林清晨停下脚步,回过头去,看到草地尽头飞奔而来的女生。她边跑边喊着他的名字,脸上始终挂着愉悦笑容。此时的巴黎已是夏天,正是正午十分,烈日炎炎,女孩的脚步逐渐放慢,似乎对这热度难耐。林清晨耐心地等她过来,丝毫也不着急。
女孩终于站在他面前,挺翘的鼻尖上已蓄满小颗小颗的汗珠,林清晨绅士地递过纸巾,她边擦愤慨:“呀,这么热的天,你怎么一点汗都不流?”林清晨穿着长裤,又在阳光下站了许久,此时女孩已汗流浃背,他却还是清清凉凉的样子,似乎阳光从他身边打了个弯,绕过去。
林清晨看着女孩嫉妒的表情,好笑地说:“你不该跑那么快。”
“我不跑快点追的上你吗?喊你半天你都没听到。”
“是吗?不好意思,可能我走得太急了。”林清晨抱歉地笑。
“没事,没事。”女孩豪气地挥了挥手说:“我妈妈寄来了国内的特产,我邀请你来我家做客。”
林清晨还未开口,她又补充:“不许拒绝,也别说不好意思打扰之类的话。”
“好。”林清晨被她强装霸道的模样逗笑,在阳光下露出一排白亮的牙齿。女孩看着他澄净温暖的目光,眼眸里一览无遗地点点笑意,不由得出了神。
自从安然的婚礼上回来,他第一次这样开心地笑。
夏至刚过,林清晨带着她回国参加安然的婚礼。她和林清晨是同班同学,不仅是同胞,又同是j市的人,自然而然成了朋友。然而,这次回去,她却是以他女朋友的身份。
她对林清晨有好感,所以也能很清楚地看出林清晨对她无意。她知道一些有关清晨和安然的故事,自告奋勇要扮作他的女友。她记得她当时是这样劝他的:“安然看到你找到幸福,才能更加心安理得地踏进幸福的殿堂啊,如果到时候她和小雨都成双入对地出现,看到你孤家寡人一个,会心有不安的。”
真的会吗?林清晨不知道,如果能让她们都放心,他很乐意这样做。
“喂,发什么呆呢?不是请我去做客吗?”林清晨拿手在辛晴眼前晃了两下,她才回过神来,笑眯眯地勾上他的胳膊往前走。林清晨僵了一下,看她眼里笑意盈盈,以及掩饰在笑意背后的忐忑慌乱,心里一软,笑着摸摸她的头,由她挽着。
一个多月前,他回国参加安然的婚礼,辛晴也随他一起参加。回来的飞机上,他一路沉默,心里百感交集不知作何感想。怔怔发呆的时候,辛晴在耳边小声说:“清晨,过去的都过去了,你该学着放下。”
是啊,这些已经过去很久了,他离开中国已经半年,他也以为自己已经放下了。然而,再回故土,重新呼吸着b市久违的空气,看到笑容明媚的俞小雨站在俊美翩然的黎昭熙身边,帮安然挡酒,看到美得让人感动的安然被黎沐宸宠溺在怀,他强迫自己微笑,心却重重地空了下去。
当初离开时不觉得,此时物是人非,陪伴他一起长大的两个善良的女孩子都已笑得从容,他才惊觉,当初一别,竟是永别。从此,她们的心里,再无他的位置。
他的小女孩们,都已长大。只有他,还执着地不愿放掉仅有的美好的,伤感的回忆。
飞机冲上云霄,辛晴猝不及防在他脸颊印上轻吻,他慌乱地回头,就看到她眼睛里璀璨的光芒:“林清晨,我喜欢你。”
在教堂里,她看着那两个美好的姑娘,清楚地从他的眼睛里看到欣慰,看到落寞,看到百感交集的缠绵与终将挥别的无措。那时她就在想,林清晨是一个善良而长情的男人,像清晨一样值得让人迷恋的男人。而她,也一度迷失在他温暖的笑意和落寞的孤独之中。
不管是不是爱有故事的男人,她直觉得认为,他是一个值得长久陪伴的男人。
林清晨对她突如其来的表白错愕,不知作何回应,她堵住他即将说出的婉拒,一字一顿地说:“你是好男人,我是好女人。我打赌,你会爱上我。”
她总是直来直去,不给人回旋的余地,林清晨哑然失笑,却再说不出残忍的拒绝。飞机穿过云层,林清晨缓缓吐出一口气,身旁的那个信誓旦旦告白的女孩还未得到答案就已睡去,他看着她长长的睫毛在眼睑处投出一片阴影,睡容安好,嘴角微微翘起的模样,突然觉得很难得。
安然和他太像,注定错过。小雨是他最愧对的女孩,他却再不能回头。他想起那天寒风中,他和安然做最后的拥抱,她说:“清晨,以后再遇到喜欢的女孩子,不管你们之间是隔着山,还是越着海,都勇敢地争取一次吧。”起风了,吹得她发丝一扬一扬的,她站在那里,安静甜美。
林清晨侧过头去,肩上的女孩也是安静甜美的模样。他愿意相信她说的话,好男人终会爱上好女人。
“怎么样?我的手艺还不赖吧?”辛晴一手端着盘子,一手拿着锅铲,得意洋洋地向林清晨邀功。林清晨从回忆里跳出,夹起一筷西湖醋鱼塞进嘴里,然后由衷地竖起大拇指:“你真聪明,学什么都快。”
“哦?”女孩满意地笑,狡黠地转着眼珠,“那你也要像我学习啊。”
林清晨头也不抬,“学习什么?我厨艺挺好。”
“学着,”她拖长了尾音,“学着快点爱上我。”
林清晨夹菜的手顿住,抬眼看她,她丝毫不避讳他的注视,笑容满面地与她对视。林清晨叹口气,败下阵来,从没见过这么直接大胆的女孩。
辛晴放下盘子,趴在他旁边的桌角上,眼神灼灼地望着他:“清晨,我都喜欢了你大半年了,等到你爱上我时,要把这半年好好补偿给我啊。”她对他,的确是一见钟情,或许更早吧。大学时,与她同岁的表姐同学聚会,她巴巴地跟去,一眼就看见了温暖出众的少年。难道那时,就已经有好感了吗?她不知道,也不愿纠结去想,她只知道,遇到了,喜欢了,就不能错过这份缘分。
林清晨被她灼热的目光烫的心跳加速,他放下筷子,也学着她的毫不避讳:“对不起,我还没爱上你。”
女孩眼里的星辰暗淡了些,只一瞬又恢复了光彩:“没关系啊,反正我不赶时间,你可以慢慢来。”
林清晨扬起嘴角笑得无奈,眼睛微微弯下,又是刚才草地上让她出神的笑容:“好吧,我承认,我现在有点喜欢你。”
大胆的女孩眼睛里迸射出喜悦,难得地羞涩了一次,躲到厨房里接着做菜。她知道林清晨不是玩笑,她在他的眼神里看到认真。
林清晨站在厨房外看她做菜,想着这一个月来,她每天近乎纠缠的陪伴。
上课时一回头就是她认真的侧脸,放学后她总是笑意盈盈地走在他身边。她用心了解他的喜好,做鱼时不放葱姜,熬粥时会尽量熬得粘稠,尽管他只去她的公寓里吃过寥寥几次饭。
每天下午无课时,她都会拉着林清晨出去玩,说是陪她转转,其实他明白,她只是不想他整天闷着想心事。他们在下午四五点钟去塞纳河左岸喝咖啡,静静享受昏昏的午后,懵懂的黄昏。她告诉他,夜晚的埃菲尔铁塔更美,她拉他去看,整点时,铁塔魔术般灯光闪烁,美不胜收,他那一瞬间的震撼,化作长久的感动。
也是在昨天傍晚的落落余晖中,他们站在新桥上默默无语。河面宽阔,洒满碎金子般璀璨金黄的阳光,微风拂过,那一河阳光柔柔地晃动。她倚在桥上,任夕阳在她身上镀上一层金边,长发随意披散,大眼睛里波光流动,美得好似浑然天成的一幅水墨画。林清晨不敢说话,怕打破这神圣的美好,她却突然出声,扬起嘴角笑得张扬:“美吧?你看我从不骗你,我带你看的,都是最美好最难得的风景。”
那一瞬间,林清晨砰然心动,尘封已经的心软软化开,如这静静流淌的塞纳河水一样,点缀着闪烁的阳光与感动,静静地流,轻柔地晃。他直觉心尖颤动,良辰美景让人失语。
第二天上午,课堂上他习惯性回头,扫视一圈竟看不见她熟悉的侧脸。他慌了神,悲哀而幸福地发现,他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她的陪伴,也习惯了她的陪伴。突然间看不到她,他怅然若失,心里空落落地陷了下去。
所以,他匆匆走出教学楼去找她,在听到身后她轻扬的叫声后,内心终于得以安宁。他站在原地,看着草地尽头奔来的女孩,长发飞扬,笑容娇俏,那是他不可错过的,最美好,最难得的风景。
清晨的心晴了。
辛晴平复了狂喜的心情,端着最后一盘菜从厨房探出头来:“清晨,你刚才是说喜欢我了吗?”
“嗯。”
“那,”她大胆地直视着他:“百分之几的喜欢?”
林清晨眉眼舒展,云淡风轻地笑,内心柔软无比:“以后会是百分之百。”
以后会是百分之百,这是我向你郑重的承诺。我错过了太多,而你,是我再不能错过的美好景色。愿你是我最后一次的恋,愿今后,良辰美景,只我共你。
作者有话要说:祝清晨幸福。
谢谢冬冬的手榴弹,小斯的手榴弹,素衣的地雷,小叼的地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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