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见到明桑,不是在寺庙,也不是那次医学系上课。
是在京大的图书馆。
那天,我去京大办事情,大学时期我自学计算机的指导老师刚好在,后来我才知道明桑也是他得学生,我陪他去图书馆找资料。
那天是初夏的一个下午,我在图书馆看到一个女生,穿着一件白色的卫衣,坐在靠窗的位置,或许是那天快要落山的夕阳刚好,橘黄色的阳光照进图书馆,女生一只手拿了本书挡住阳光,一只手正翻着书。
或许是那个位置我太熟悉——大学时我最喜欢的位置,坐在那里能看见图书馆外面景色极美得金钥匙湖。
阳光把她白色的衣服染上了橙色,女生长得明艳又不失可爱,残留得夕阳照得她侧脸莹白柔和。
“计算机系的学生,好几次竞赛都表现很亮眼。”旁边老师顺着我的目光望过去,似乎是发现我目光停留的时间有些久。
“说起来以后你俩可能还会认识,这孩子的论文就是你和沉赴的研究方向。”我也看见了她正在看着的书,确实是这个方向,应该是图书馆里面的,里面资料都落后好久了,参考价值不大。
但也只是对她大概有个印象,我一向对男女之事不感兴趣,是后来在寺庙见到她时,着实惊讶了一把,这个寺庙我从小住在这里,长大后也经常来,还是第一次在这里遇见她。
不同于上次在图书馆的恬静认真,这次她炽热坦诚的目光让我难以忽视,以起了几分兴趣,原来女生都这么多面吗。
听师父说完,我就猜到应该是她抽出了那只签文。
我知道,我逃不掉了。
后来一切都是顺其自然的,也不是,起码她穿着那样的衣服来医院找我是没想到的,鬼灵精怪还胆子大,如果一定要说什么特殊的,身体很敏感,我的裤子都湿了。
她晕倒被我送去医院的时候,我是真的犹豫了,我一直在影响身边的人,太多的人因为我来到了医院这个不怎么美好的地方,时隔这么多年,那个缠绕我的噩梦一样的诅咒开始卷土重来。
我只能用这是正常对学生的关心来麻痹自己。
沉赴的话,敲醒了我,我或许能够暂时放下那些莫须有的东西。
她和靳遇的事一点也不难发现,靳遇那小子身上的怨气都快压制不住了,我不在意,如果她看过大千世界,见过各种各样的人,还是喜欢我,我会觉得很安心。
不可否认,后来知道他们只是合作,并且她从来没有喜欢过那个小屁孩,我还是开心了一下,她或许还窃喜自己瞒得很好,以为我到现在都不知道。
遇见她后,我总是难以自持,不仅是在床上,我不喜欢话多赖床还小孩子气的人,但是看见是她,我会觉得万事都刚好,万物都可爱,向她一样。
后来知道她居然是因为生理问题接近我的时候,我生气得快要爆炸,她是怎么做到带着目的却做得那么真诚,我靳则周不算一生骄傲,但也绝不可能被人当工具。
但是她哭着问我是不是要分手的时候,我心突然塌陷,软的一塌糊涂,我想,工具也行,就当是我见不得她哭。
没能去她的颁奖典礼和她合照,是我一生所憾。
我总是在错过一些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东西,十七岁是,二十七岁是,十七岁没能听见妈妈的最后一句话,二十七岁错过了明桑对我说一生所爱,如愿以偿。
在听说她出车祸去医院的那几十分钟,我只有一个想法,如果她有什么事,我应该也活不下去的,见过光明的人忍受不了黑暗……
我把手腕上的佛珠送给她,一方面是看她总盯着那个东西看,一方面是希望能佑她安全,说来好笑,我不信佛,却无时无刻不希望佛能护佑着她。
爷爷小时候把佛珠给我的时候说过,以后遇见了想让她一生平安的人,就把佛珠送给她,我本来是等着求婚的时候在送给她,但是那天,我以为我自己再也没有资格见她了。
我实在是太害怕了,每当我感受到一点幸福和温度的时候,那个诅咒就会紧紧掐住我的脖颈,自从遇见我,她进医院的次数越来越多了。
我什么都不信,但如果是她,我会害怕所谓的不详。
比起在一起,我当然选择让她平安喜乐。
幸亏,她后来没有放弃我。
如果说我是潜伏在黑夜的人,明桑就是太阳。
我每个夜晚都在等第二天太阳升起,然后把光照到我的身上,让我暂时的活着,后来太阳停留在我身边,日日夜夜都暖着我。
我不是什么贵人也不是什么不祥之人,我只是想和明桑在一起的靳则周。
她才是我的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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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的番外应该会缓几天了,这篇文到这里就结束啦,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喜欢,我惶恐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