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绝对不行!
摸鱼法则第五条:头发是我们咸鱼的底线!
第2章 魔教篇2
天可怜见的,我马不停蹄跑了一天一夜,连那匹可怜的矮种马都翻白眼吐舌头了,我都没能见到圣女那小丫头和胖虎的踪迹。
这不可能!
圣女好歹是先跑了几天的,追不上倒也正常,但少教主也就比我早了半天。他那匹心爱的马驹我也知道,叫什么“乘风”,一个很酷炫的名字,但那种血统尊贵的高头大马,更善于短途冲刺和战场拼杀,用来翻山越岭还真跑不过专用来运货的矮种马。
要说跑岔了路也不可能啊,从我们魔教总坛到第一个还算富饶的城镇,唯有这一条官道,少教主的马连长途都跑不了,更别说跋山涉水走密林的小路了。
难道我漏掉了什么?
我停留在官道旁的一处茶摊边,把那匹累麻了的矮种马交给摊主的儿子,给它喂点草料歇息下,自己则坐在半旧的长凳上,让摊主上了一壶大叶子茶,努力回忆赶路途中,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东西被我略过了。
我记得昨晚月黑风高,我骑着小马“得得得”的,一路绝尘而过的时候,好像是听到了一些诡异的声音,像是风吹树叶的响动,但如今仔细想来,又像是有人轻轻呜咽哭泣,又或者是路边的野猫叫……
卧槽,这是什么《聊斋志异》的剧情?
正在我仔细回忆,那个女鬼般的哭声和少教主声音到底有几分相似的时候,就听到耳边一声暴喝:“你找死!”
来了,来了!在江湖混的标配,路遇斗殴事件 1!
这种事情有多常见的,那就是茶摊的老板和他十来岁的崽儿,一脸淡定地看着两三个大汉围住了矮桌前的一个男人,还有心情和空闲把自家锅碗瓢盆都收起来。
韩非子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侠以武犯禁。
公权力的缺位,必然导致私权的无限扩张,大侠就是这种情况下必然的产物。所以,越是繁华的太平盛世,侠士反而越没有发挥空间,等到了我所处的现代社会,大侠就只存在于舞台和武术招生班的宣传简章上了……想当大侠?先看看罗翔老师的刑法课去吧!
大侠的存在,对平民百姓来说,就是饮鸩止渴里的“鸩”,他们是主持正义的解药,也是证明世道不公的毒/药。
哦,犊子扯多了。
我暂时把招人嫌的胖虎忘在脑后,反正他都哭了一晚上也没事,再让他多吃点苦头,更好劝回去。我一边用陶碗喝凉茶,一边饶有兴致地看别人打架斗殴。那三个大汉来者不善,手上都有家伙事,但看衣服却瞧不出门派出身。
这样的才麻烦,若是统一制服的,多半都是大门大派的弟子组团办事。而那些大门派在江湖混,素来混的就是一张脸面,所以做事讲究得很,哪怕是寻仇都要师出有名,甚至提前邀约。
但这种小混混武人,可就百无禁忌了,什么下三滥的手段都用的出。
被三人围住的男人仍旧坐着喝茶,颇有几分深藏不露的大侠风范,但旋即便破了功。当那柄精钢大刀一声招呼不打,就往男人头上劈之时,他灵敏异常地扔了茶碗,就地一滚,险险避过了这一刀,而本来就不结实的木桌则代替他当场散了架。
于是乎,我便端坐于茶摊上,面无表情地观看了一场在泥地上各种闪转腾挪的好戏,这男人活泼得就像一只刚放出门的二哈。姿势动作毫无章法,脸上却露出狗子般的警觉。
他的扮相本就不讲究,胡子拉碴的,头发也没梳好,衣料款式更是普通,如今在泥地里滚了一圈,愈发像是谁家散养的土狗了。
好在这一番下来,他也没受伤,倒把三个壮汉累得喘气。看得出,这三个壮汉不是名门出身,只会一些粗浅的外家功夫,仗着一把子蛮力和手中的精钢兵器逞凶罢了。
但事已至此,不继续砍人是不现实的,大哥好歹也是要面子的,人在江湖活的就是一张脸皮。他们略加休息,便又举起大刀冲去。男人在地上又打了个滚,眼看着就滚到了我的脚边,他抬起头,用那双格外有神的大眼睛盯着我瞧,和我“深情”对视了三秒。
在这三秒里,我仿佛从他眼神里读出了太多信息量,以至于我觉得那是自己的幻觉。
那三个大汉显然不在意误伤他人,茶摊的老板父子早就躲了起来,饮茶的客人们也作鸟兽散,唯有我一人坐在那里格外显眼,他们砍向我的大刀也没有分毫停顿。
哦豁,倒是连我的性命都想要了去?
啊呸!咸鱼不翻身,你们当我是塑料做的!反抗不了变态教主,我还带不过你们几个小混混!
我刚想抬手,便感到身上一沉,那狗子……啊不对,那个男人扑了上来,搂住我的腰就在泥地上一同滚起来,那一瞬间,我就感觉有一辆装满水泥的卡车向我迎面驶来,一股蛮力大到我根本反抗不急。男人抱着我滚落在地,再次避开了刀锋,接着毫不犹豫接着将我推开,自己朝另一个方向逃跑。
说实话,当时我确实有些反应不过来,一则是不敢相信对方手劲那么大,一则也是没感受到什么危险和恶意。然而,当我半躺在泥地上,看了看我那一身低调奢华的云锦料子,再摸了摸脸上黏糊糊的泥巴,双手抑制不住地颤抖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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