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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世间不止有时间可以冲逝一切,健忘症也可以,后来没多久,她就把这个男生抛诸脑后了。
    其实含烟对谈恋爱并没有太多兴趣,准确地讲她应该纯属好奇,或者说太无聊,她不明白为什么平时身边很多看着理智冷静的人都会在这上面栽跟头,把自己变得要死要活,像个鬼一样。
    有次,她曾亲眼目睹她班班长站在六楼高的阳台上,扯着嗓子问一个学体育的男生到底爱不爱自己,但那个男生压根没听,心思都扑在新交往的女友身上,反倒是她班班长,不仅没得到回应,反而被检查人员抓到挨了处分。一周以后,就因为精神抑郁休学了。
    班长临走前依依不舍,买了本同学录留作纪念,含烟在最后一个问题上犯了难。
    你想对我说的话。
    她和班长当过同桌,有交情,但不深。她好像没什么可对她说的,难道写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太幼稚了,她小学都不这么写。
    她苦思冥想了好一阵子,最后落笔:因为一个渣男,不值得。然后没几天,她发现自己就被对方删了好友。
    她才明白,在两性感情中,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对彼此的想法产生共鸣,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在分手时做到洒脱自如。
    总而言之,她的世界观与旁人出现了偏颇,成了很难被认可的存在。
    很像江昌民在电话里经常骂她的一句话:“江含烟,你是不是神经病?”
    她懒散地嗯了声,不想听,就挂了。
    这种叛逆一直持续到高考成绩出来,四百八出头,刚刚超出二本线,那天晚上,她跟江昌民说不念了。至于不念以后干什么,没想好,貌似混吃等死也不错,她查了查银行卡里的钱,还剩二百零三万,还不够格称作富二代。
    她取出其中三十万,投资了顾余新开的酒吧。
    *
    顾余的人生经历挺简单的,独子,初一离开校园在社会上摸爬滚打,给人当过学徒,也扫过大街,六年下来攒了一笔十二万的小财。含烟不想继续读书有他一部分原因,因为他总会在不经意间给她传输类似自由之类的观念,可等含烟告知他自己的决定后,他是第一个举双手反对的。
    “不是,你没病吧?”他绕着她走了一圈,痛心疾首道,“我什么脑子?我那是当初考试回回倒数,老师都跟我妈说我没救了,你干嘛好的不学,非跟我学这些?”
    她思忖一秒:“可能闲的。”
    顾余便彻底拿这位大小姐没辙了。加之那段时间酒吧正处于试营业阶段,他每天都要亲自过去盯梢,也就没空日日在她面前磨叽那些大道理。
    就这样,她不顾所有人的反对选择了辍学。她的确在家混吃等死了几天,但待不住,就问顾余酒吧缺不缺人手。她恰好会调酒,顾余思量片刻,让她当了前台的调酒师。月末发工资时,她的工资要比其他人多出五百,含烟知道他是出于交情多照顾她,但被她拒了,说她不缺钱。
    拿着三千多工资,她请顾余吃了顿海底捞火锅。不过很惨,那天赶上了下大雨,他们回酒吧的途中衣服被淋湿了一半,顾余让她先进去,他朝别人借了把伞去外面商场给她买衣服。
    她想说不用,但顾余已经走了。
    她只好用纸巾吸了吸裙摆沾染水渍的地方,回前台等着他。
    就那么一会儿,前后不到十分钟的功夫,就有两个喝醉的男人跟她搭讪,其中一个还企图动手动脚。然后一道声音横插进来:“抱歉,这位是我女朋友。”
    男人看看顾余,又看看含烟,讪讪地离开了。
    顾余对她说:“你真是在哪都不能消停。”
    含烟接了袋子,耸耸肩,表示和她半点关系都没有。
    “快换衣服去吧。”他给她指了个地方,“那有个小隔间,放杂物的,你别上门就行。”
    “谢了。”她转身的时候脚下顿了顿,余光瞥到离吧台不远处的卡座上隐着一张男生的脸。他四周都是往来的人流,有时会把他整个身形遮挡住。少年气质如琉璃般温润无尘,上身穿着干净的白色T恤,是与这个酒吧截然不同的颜色,因此显得格外扎眼,如果没有这抹白,含烟或许不会对他产生任何兴趣。
    目光往下,是裤脚的边缘。她眼尖,留意到了,心底啧了声,原来还是学生,来这种地方玩,居然不换校服,是个与众不同的奇葩。
    少年身边应该是和他一起的朋友,但他似乎并不太想和人聊天,偶尔几次对话也是朋友发起的,他像在听,末尾会点头,轻轻启唇回句简短的答复。含烟看着,根据他的嘴型大概能判断出他说了什么。
    好。
    知道了。
    偏偏又带着股疏离劲,他好像就会说这四个字。
    看无聊了,她正准备离开,收回视线的一刹对方似有感知一般,恰好抬头,朝她的方向望过来。
    二人的目光在半空汇聚。
    “看什么呢?”顾余看她半天没走,还以为是衣服出了问题,“不合身吗?”
    她摇摇头,泛起一丝波澜的心境顷刻便恢复原状。一个还没成年的小孩而已,有点姿色,可也没到人神共愤的地步,下边能不能用尚且不说,但她嫌幼稚,看不上年纪小的。
    恰恰思考这些的时候含烟忽略了一件事,她昨天,才刚过完自己十八岁的生日。
    “没什么,你忙你的。”
    ps:
    温屿:我,有点姿色?可能因为媳妇太好看了。
    熬夜码字,我真要成我的笔名了,秃头哥。这里我必须提一句,女主会回去重读高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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