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公子葭
简介:
在末世熬了七八年,忍饥挨饿的王樱穿越到了六零年代。
隔房的堂姐发了烧,醒来就死活闹着要跟本来订过亲的未婚夫退婚。哭哭啼啼的大伯母就来找王樱,让王樱去嫁。
王樱听说对方是个厨子,当即乐了,厨子好啊。
没听说大旱三年,饿不死厨子吗?
经历过末世,王樱最大的梦想就是吃饱。
堂姐费心巴力拿了王樱的婚事,坐等过几年当上首富夫人。
结果,
堂姐在讨好继子继女的时候,王樱在吃烧鸡块。
堂姐在周旋于婆媳妯娌间的时候,王樱在吃酸菜鱼。
堂姐在忙着做家务围着锅台转的时候,王樱在吃猪肉白菜炖粉条。
……
堂姐掰着指头算时间,怎么还没当上首富夫人呢?
另一边,王樱的厨子老公拿了奖项,做了国宴,开起了连锁酒店。
冷面厨子徐霜一边给王樱洗脚,一边宠溺问她:“宵夜吃玫瑰元宵好不好?”
【高亮】
1.女主炸厨房选手,全文只有男主下厨。
2.女主有金手指。
3.冷面厨子vs吃货小医生
4.日常文,细水长流,群像
内容标签: 美食 爽文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在年代文里吃吃吃
立意:弘扬美食文化
vip强推:
从末世穿越而来的王樱,遇上了重生而来的堂姐王玲玲。王玲玲为了过上好日子,蓄意和王樱交换了婚事,最终王玲玲在柴米油盐之间消磨了重来一次的宝贵时间,而王樱则是在美食之间寻找到了自己的爱情和事业。
本文故事情节丰富,文笔流畅,角色鲜明有趣,展现了特殊时代一步一个脚印的美好日常生活。
第1章
“我真想掰开你的脑门看看,徐霜那么好一小伙,你为啥不嫁?”
“人家可是正经在镇上的国营饭店当厨子的!要不是你娘我眼疾手快,这好亲事早叫人抢破头了!”
“玲玲啊,你可不能犯傻,女人这一辈子,就得是找个能顶门立户的。徐霜有工资,有手艺,上头还只有一个老娘和一个兄弟,这好姻缘你打着灯笼都找不着。”
听到隔壁又开始这样的絮絮叨叨,王樱把布单子往头上一蒙,就接着往下睡。
这八卦么,听一次两次还算新鲜,听多了就不新鲜了,还只觉得她们吵闹。
王樱捂着头睡得正香,门却被敲响了,跟刚才苦口婆心的腔调不一样,大伯母李春娟“啪啪啪”的拍着门,嘴里喊着王樱的名字。
“三丫!三丫!都几点了,还不赶紧起床。”
王樱不搭理她,穿来两天了,她也摸准了这位大伯母的脾气。
瞅见软柿子,就想上去捏一捏。
等到外头终于没有了扰人清梦的声音,王樱睡了个爽。然后才起床从识海里掬一捧灵泉水洗漱,然后在厨房的角落里摸出一枚鸡蛋,混着灵泉水给自己冲了碗鸡蛋汤。
一口气灌下,王樱尤显不足,摸摸自己的肚子,觉得自己还能再来两碗鸡蛋汤。
舔了舔嘴唇,可惜了,没有那么多的鸡蛋。
这年头的鸡蛋可金贵了,乡下人除了种地没个进项,全靠鸡蛋换点钱,都把鸡蛋当成硬通货使。
天气冷了,鸡下蛋不勤快,再加上这几天大伯母一心系在自己闺女身上,所以王樱才能偷着藏下这几个鸡蛋。
王樱看着眼前这个农家小院,一共四间正屋,大伯父大伯母一间,两个堂姐一间,堂弟一间,剩下就是自己住的这一间。
王樱撇了撇嘴,原主留下的记忆还算完整。
就是因为完整,才分外气人。
王家两房兄弟,因为父母都没了,所以早早就是分过家的。四间房,一家两间,大伯占了东边两间,自家占了西边两间。
分家之后就在中间加了院墙,各自垒了灶房茅厕。
大房王永顺一家是两女一儿,大女儿王萍萍去年就已经嫁到了镇上,二女儿就是王玲玲,比王樱也就大了一岁,今年十九。小儿子王耀宗现下在镇上读高二,半个月回来一趟。
王樱家这边就更简单了,只有王樱一个闺女。当年王樱的亲爸王永福去当兵,也不知道当的什么兵,当到最后竟然杳无音讯了。王樱的亲妈就一个人拉扯着王樱长大,因为她会点医术,就荣升了十里八乡的赤脚大夫,养着王樱一个女孩也不吃力。
谁料前些年气候不大好,王樱的妈帮着公社往城里送粮的路上遇到了暴雨泥石流,一下子人就没了。
这说起来也是为了公家没的,又是留下了这么一个孤女。公社就给认了个烈士,也给王樱发了个烈士子女证。
凭着这个证,王樱每年能白得两百个工分和二十块钱,养活自己不成问题。
大队上也得了公社的交代,对王樱这个烈士子女照顾的很。
眼瞅着王樱一个十几岁的小丫头,不下地都能白得工分粮食,隔房的大伯母动了心思。先是三五不时就来看望王樱,陪她说话,然后就是为难的说自家现在住不开,问能不能叫两个堂姐过来占一间房住。
再到去年春上,干脆就把中间的院墙扒了,两家又合成了一家。
王樱冷笑一声,这大伯母做的好算盘。打量着等原主嫁出去了,就能把这两间房算回自己家呢。
光是这样也就罢了,这两年来,李春娟对原主的态度是越来越差。
指使着原主洗衣服做饭,伺候一家老小,去年还把发原主的烈士子女证给拿走了,自然那钱和粮食也没了影子。李春娟还给原主说是她已经高中毕业了,大队上不再给她发钱和粮食了,她现在都是靠着大伯家养。
就连两个堂姐,也从刚开始搬过来的小心谨慎,变得颐指气使。大队上给原主发的搪瓷缸还有搪瓷脸盆,都被两个堂姐给拿去放在自己屋里。
王樱有点无奈,原主这个脾气啊,真是太软了。
你就是不干,这些人又能拿你怎么办呢?
住着你的房子,花着你的钱,吃着你的工分换来的粮食,还叫你给他们当佣人。
这种日子,怪不得原主会一个想不开就病没了。
这一病,就换了王樱这个冒牌货来。
但不管怎样,王樱都觉得值。
毕竟她原来待的地方太残酷了。
人类的科技在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先一步到来的竟是末日天灾。
地震,海啸,火山喷发,日光缩短,黑夜延长……
一系列的天灾,把人类驱赶到了一个名为“末世”的世界。
不得不说,人类随着环境改变的速度也很快。
末世到来的第三年,就有人发现自己拥有了异能,有的人变得力大无穷,有的人可以看到十里外的景象,有的人能够听清周围百里的声音……
觉醒异能的人越来越多,王樱在某天醒来之后,就发现自己拥有了一汪灵泉。
她小心翼翼藏好了自己的秘密,经过漫长的观察期,她发现这个灵泉甚是鸡肋。
不管饱,不能延年益寿,不能促进觉醒异能。喝了之后只会越来越白,越来越美,五感更加敏锐,体质增强,可以达到末世之前的中上水平。但末世中,身体进化方向的异能者多了去了,别人的异能都格外突出,什么千米之外看到一只蚊子,一拳干碎一棵十米高的大树……王樱的那点增强跟人一比,着实是有点鸡肋了。
没奈何,王樱把灵泉藏好,认命当自己的医生,末世虽然有异能者,但跟庞大数量的普通人相比,到底还是少数。这些普通人抱成团,修了基地,生活虽然恶劣也算平稳。
慢慢的,随着异能者们崛起,丧尸也在某次黑雨中出现,生存环境就变得一言难尽了。
食物成了最珍贵的资源,绿色在全世界都成了稀奇的景观,人类在异能者和丧尸的夹缝里艰难生存。
就这样熬了几年,王樱终于在某次丧尸围城中丢了小命。
这很是让她松了口气,在末世这几年,真是太难了。
末世到来之前,她就是个狂热美食爱好者。没有家累的她,一个月工资能花一半在吃喝上,恩格尔系数高的离谱。虽然是个炸厨房选手,但天生一条好舌头,美食理论丰富到能去兼职当个美食编辑。
末世到来之后,她吃的都是什么?营养素,小药丸,各种虫子压出来的蛋白质……
要不是有口气吊着,她早就不想活了。
所以,当她一睁眼穿越到了这个平行时空的1969年,看到明亮的阳光,绿色的树木,还有院子里的鸡鸭,她几乎是要哭出来。
妈妈,我来到了天堂。
哪怕是跟一家子讨厌鬼住在一起,她也觉得这是天堂。
就算高粱面馍馍那种粗粝的口感,也让她着迷。要知道她已经好几年没有把这样传统意义上的食物放进嘴里过了。
迟来的早饭下肚,王樱搬了把椅子坐在院子里。这么好的阳光,末世可见不到,不晒晒暖都觉得心里下不去。
旁边屋子的门“吱呀”一声,里面“病着”的大堂姐王玲玲出门了。
“三丫,我昨天的衣服你给我洗了之后放哪儿了?”
说着就到处找,院子里拉出来的绳子上没半件衣服,王玲玲找了一圈,才在门口边上的篓子里找见自己昨天换下的衣服。
还是脏的。
王玲玲本来就躺出一肚子的气,这会儿更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