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迟和霍闻泽恋爱了三年。 三年中霍闻泽不让他干涉自己的个人生活,不和他约会,更不让他见他的朋友。 最难以忍受的是,霍闻泽常常毫无征兆地失联,而且从不解释。 奚迟决定分手,没想到霍闻泽却先他一步。 他去了对方约定分手的酒吧,看到自己日常西装革履,不苟言笑的老攻——穿着皮衣,戴着耳钉,在台上弹电吉他。 一曲终了,摇滚青年盯上了他,坏笑着冲他扬起下巴。 “帅哥,你用这种眼神勾我,等会儿可是要和我回家的。” 从那以后,奚迟每天都在刷新认知。 他老攻分裂出了七个人格,每个都爱他爱得发狂。 昏暗的卧室里,人格B把奚迟压在桌上,桌边手机上幽幽荧光照出人格A的照片。B眼神晦暗,咬着奚迟的耳朵说:“我的奚医生,原来我只是他的替身,是吗?” 办公室中,他被人格C堵在墙角。人格C盯着他白大褂领口中,锁骨上人格B留下的隐约痕迹,咬牙切齿:“那个男人究竟是谁?让你连名字都不敢告诉我?” 奚迟:“……” 他每天都生活在修罗场中。 慢慢地,他发现霍闻泽的秘密,比他想象得还要深。 ——无论我身处何处,认为自己是谁,都会不可救药地爱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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