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勇在小院子舒活一番筋骨后,打算再去古墓探究明白。
“每一宗凶杀案都有目击者,而每一个目击者都似乎不是真凶。”常勇一边来回踱步,一边思考着连环杀人案。“显而易见,起码第一宗工厂碎尸案乃人之所为,而遇见那个红衣女鬼很可能就是工厂被害女人的冤魂。至于后来的凶案,也可能是红衣女鬼怨气太重而引发的报复行为。如果是报复行为,那么死者肯定与红衣女鬼生前有交集,但一切都很难调查,至少三家寨村民没有人知道死者生前相互关系。”
“喂,别瞎想了,你不是去那个汉墓吗?天也快黑了,不如我和黑子一起去吧,也有个伴儿。”老爷子摸着侧卧黑子的头说道。
“得了,我一个去吧,你也看到了,那只杀人蝠,还有红衣女鬼,尸虫。说不定还有更可怕更恶心的外星生物呢,所以你和小黑还是老老实实待着享受此刻的宁静,容我一人闯荡黑暗世界吧。”常勇马上贫起嘴来。
“把自己说的好高尚,简直太自恋了,赶紧去赶紧去,剩的古墓里没有自来水喝。”老爷子也调侃而来。
“嗯,您还别不满意,没有金刚钻不揽瓷器活。我有这能耐,哈哈哈哈……”常勇笑得很贱。
“你能!你能!你有三十六变,行了吧。”老爷子依旧话里带刺,柔软的刺。
“三十六变?为什么不是七十二变?”常勇随口问道,同时蹲下身来摸狗头,突然反应过来,又站直了身子,嚷道“唉,你这个老头子,竟然骂我是猪。哼,猪八戒是三十六变,你太坏了,我才反应过来了。”
“哈哈哈哈……我没有骂你是猪,我称赞你是天蓬元帅。”老爷子大笑起来。
“你……”常勇嘴角笑了笑,“不跟您废话了,话说多了嘴累,我去古墓大战杀人蝠去了,不扯淡了。”
眼看常勇向门外走去,老爷子送了两个字“不送”。
其实二人都没有生气,只是斗斗嘴,消遣而已罢了。
常勇进入了三家寨墓园区域,天色已蒙蒙黑了,仔细一瞧,远处一层薄薄白色轻雾弥漫开来,使人很容易联想到荒无人迹的地方,如黄色荒漠、原始森林、冰原丘壑……很快他来到了汉墓下,并没有上山顶去,而是找山下那一出口。但山下那个出口又被守墓人给封死了,他只能上山顶进入墓室中了。为了安全起见,他折了一根细细的树枝,插进了刚刚封死的砖墙缝隙中去,从而作为标记,万一遇见了危难,情急之下可以破墙而出。
来到了小山顶部,常勇开始从竖井而下,这次他背包里设备齐全,食物、手电筒、蜡烛、火柴……一个人的探险展开帷幕。
很顺利来到了墓室,依旧那番景象,常勇缓缓靠近中央“浴缸”,因为隐约听到了墓主人睡床里有些动静,如刚进入了养蚕房里那种蚕吃桑叶的声音。他第一反应想到了尸虫,咬伤摄影师那种爬虫,而且一大堆在啃咬着什么东西。如果一群尸虫迎面而来,估计不是中毒而死就是被四分五裂而死。
常勇屏住了呼吸,停下了脚步,心里琢磨着“如果是一群尸虫,那我过去岂不是自寻短见?不行,我得想想对策,做到未雨绸缪。”
平时,常勇脑瓜子转的快,歪点子也多,这不他短时间就想到了对策。于是,他轻轻从背包里拿出了一瓶医用酒精,全都浇到了一条干毛巾上,再把毛巾揉成一团攥到手里,另一只手掏出了打火机,准备进行火攻策略,因为虫子一般都怕火,尤其是常年不见天日的物种。
有了进攻武器,常勇顾虑少了,迈着步子靠近“浴缸”,探头一瞧果然不出所料,一群尸虫密密麻麻在啃咬一具尸体,尸体摆着一副在浴缸里洗澡的姿势。
常勇心里一惊,后退了一步,疑惑不解,这里怎么有一具尸体呢?从尸体外形看来是一个女人,虽然脸部已被尸虫吃的剩骷髅头了,但部分头皮还残留着长长的秀发。
“太残忍了!!!可怕的虫子!!!”
常勇猛地一跨步,发出了声音,眼睛完全看到了“浴缸”里的一幕,一股酸水瞬间从食道向咽喉涌出,“咳咳咳”,没忍住发出了声音。一瞬间,里面的尸虫停了下来,那种啃咬的声音消失了,仿佛都在观察着常勇。
越是安静离危险越近,这种静令常勇感到非常不安。他觉得尸虫已经瞄准了目标,随时向自己攻击而来,再看看那具残缺不全的尸体,便想到了自己的下场。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主动出击,至少火能吓住它们进攻。
打火机点燃湿毛巾,瞬间火焰熊熊,一个大火球扔进了“浴缸”之内,果然尸虫们只剩逃窜了,逃不了的就与尸拜拜了。有些见尸虫逃窜了,常勇便更近一步,开始观察起眼前这具女尸了。他觉得这具女尸很眼熟,不管是身材还是脸部轮廓好像在哪里见过。
“疯女人!!!”
“我又来迟了一步!!!”
“可恶!!!”
常勇眼中泪水打着转儿,对疯女人充满了怜悯与同情。
这当然是一起事先有预谋的凶杀案,疯女人见了凶手的面容,所以要杀她灭口。昨夜里,上吊女人一案,疯女人看到了凶手容貌,而常勇只听到了凶手的声音。所以,同一个凶手杀了疯女人,才不会暴露身份。
“鱼缸”里火还在燃烧,常勇心碎极了,对于没有保护好疯女人,开始耿耿于怀起来。同时,他也开始警惕起来,认为凶手也许还在古墓中藏匿。
此刻,杀人蝠与尸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常勇一只手插进了裤兜里,准备随时拔出一柄匕首应对。他刻意看了看身上的色彩,幽灵宝剑与银光护甲依旧沉默。
凶手,不是人,便是妖鬼。